理论教育 中国外贸政策回顾:2019-2020年

中国外贸政策回顾:2019-2020年

时间:2023-06-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19年以来,中国多次下调部分商品的进口关税。从2019年6月1日起,海关总署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全面取消报关单收、付汇证明联和办理加工贸易核销的海关核销联。从2013年9月至2020年底,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6年多来,开放程度不断扩大,如自由贸易区内负面清单多次缩减,从 190 条降至30条。

中国外贸政策回顾:2019-2020年

近年来,在世界经济发展面临较大下行压力,增长动能趋缓,各国政策向内倾斜,贸易保护主义持续升温,“逆全球化”趋势导致全球经贸摩擦加剧的背景下,中国坚定地实施积极的对外开放政策,构建外向型经济和部署全面开放新格局,稳步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积极主动参与多边贸易体制建设和全球经济治理,加强区域经贸合作。坚决反对单边主义和保护主义,进一步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和自由贸易港建设,不断加强南南合作,以开放合作的姿态促进世界经济贸易的发展。

(一)探求更高水平的自主开放

1.进一步降低关税

自中国加入WTO以来,积极履行加入WTO时的关税减让承诺。至2021年,中国关税总水平由2001年的15.3%降至7.5%以下。在考虑贸易结构因素后,中国的贸易加权平均税率在2015年就已降至4.4%,不仅远低于其他发展中国家,还接近欧盟和美国等发达经济体的水平。2019年以来,中国多次下调部分商品的进口关税。自2019年1月1日起,下调一部分商品的进口关税,包括对杂粕和部分药品生产原料实施零关税,适当降低棉花滑准税和部分毛皮进口暂定税率。自2019年7月1日起,对298项信息技术产品的最惠国税率实施第四步降税。自2020年1月1日起,对859项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根据WTO框架下扩大信息技术协定产品范围的谈判成果要求,自2020年7月1日起对176项信息技术产品的最惠国税率实施第五步降税。与此同时,对于双边贸易协定和多边贸易协定中的协定汇率,也采取进一步降低关税的措施。

2.促进贸易便利化进程

第一,大力简化进出口环节的监管证件和随附单据,简化进出口程序。自2019年1月1日开始,商务部海关总署发布公告,取消15类共118项商品的自动进口许可证。从2019年6月1日起,海关总署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全面取消报关单收、付汇证明联和办理加工贸易核销的海关核销联。到2019年7月,进出口环节需要监管的证件由原来的86种减少到46种,其中除4个证件有保密特殊需要不能联网外,其他42种均已实现联网核查、自动比对。2020年7月22日,海关总署联同国家有关机关,宣布将进出口环节原有的86种监管证件精简到44种,并且免予企业在进出口申报环节提交发票装箱单等随附单据。

第二,加强与境外海关开展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合作。截至2021年8月,中国海关已与46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AEO互认合作协定,其中包括18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互认国家和地区数量居全球第一。通过AEO互认安排,极大降低了中国AEO企业向这些经济体出口商品时所需的通关时间和通关成本。

第三,开展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2019年1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宣布在粤港澳大湾区、上海市和浙江省开展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支持审慎合规的银行在为信用优良企业办理贸易收支时,简化部分程序,并给银行更大的自主权。试点内容主要包括优化贸易外汇收支单证审核、贸易外汇收入无须经过待核查账户、取消特殊退汇业务登记手续和简化进口报关核验。

3.调整贸易开展的模式

近年来中国积极开展和扩大跨境电子商务、市场采购贸易模式的试点。就跨境电子商务模式而言,国内进行跨境电商试点分国务院牵头的“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和海关总署牵头的“跨境电商试点城市”。其中“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自2015年3月启动开始,截至2020年12月共有105个城市获批,形成了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开放格局。跨境电商试点城市有10个,分别是上海、重庆、杭州宁波、郑州、广州、深圳天津、福州、平潭。2019年,通过海关跨境电子商务管理平台进出口商品零售总额达1 862.1亿元,同比增长38.3%。其中,出口总额为944亿元,年均增速为60.5%;进口总额为918.1亿元,年均增速为27.4%。2020年,全年跨境电商进出口总额为1.69万亿元,增长31.1%。其中出口总额为1.12万亿元,增长40.1%;进口总额为0.57万亿元,增长16.5%。

就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而言,自2013年4月启动开始截至2020年5月,全国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总数达到31个,覆盖东、中、西部15个省(区)。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自从实行以来,为外贸增长做出了积极贡献。2019年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进出口额为5 629.5亿元,增长19.7%。2020年全国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值为7 048.13亿元,同比增长25.2%,成为外贸新亮点。

4.建立高标准自由贸易试验区

建立自由贸易试验区是中国政府在新发展形势下推进改革开放的一项重大举措。2019年,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等对外开放高地建设不断提速,在既有自由贸易试验区基础上,新增山东、江苏等6个自由贸易试验区。2020年又新增北京、湖南、安徽3个自由贸易试验区,最终自由贸易试验区总数达到21个。从2013年9月至2020年底,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6年多来,开放程度不断扩大,如自由贸易区内负面清单多次缩减,从 190 条降至30条。现阶段自由贸易试验区在产业发展上以现代商贸物流、金融等生产性服务业为重点,同时也着力布局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5.国际经贸活动彰显高水平开放

近些年来,中国自主举办多场国际经贸活动来扩大开放,向世界展示中国兑现了“中国开放的大门只会越开越大”的承诺。2019年举办了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第一届中国−非洲经贸博览会、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广交会等。2020年尽管受到疫情影响,但仍未阻挡中国在防疫的基础上不断加快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步伐,如举办2020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释放出中国坚持对外开放、加强国际经贸合作的积极信号,彰显了中国以高水平对外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促创新的坚定决心。

(二)着力深化双边、多边、区域合作关系

近年来,中国一直着力构建开放型经济体制,其中深化双边、多边、区域合作关系对于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具有重要作用和意义。在此基调下,中国以共建“一带一路”为重点,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开放格局。同时,与多国达成区域贸易协定,促进贸易自由化、便利化,致力于构建立足周边、辐射“一带一路”、面向全球的自由贸易协定网络,向构建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体制迈出新步伐。

1.共建“一带一路”成果颇丰(www.daowen.com)

2019年新增16个国家和国际组织同中国签署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文件总数升至199份。2019年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总额为92 690亿元,比2018年增长10.8%,其中,出口增长13.2%,进口增长7.9%。双向投资深入发展,中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对56个国家非金融类直接投资为150.4亿美元,占同期总额的13.6%,主要投向新加坡越南、老挝、印度尼西亚等国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对华直接投资金额为84亿美元,增长30.6%。中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的62个国家新签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合同6 944份,新签合同额为 1 548.9 亿美元,占同期中国对外承包工程新签合同额的59.5%,同比增长23.1%;完成营业额979.8亿美元,占同期总额的56.7%,同比增长9.7%。[7]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国已与138个国家、31个国际组织签署203份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2020年,中国企业对“一带一路”沿线58个国家非金融类直接投资177.9亿美元,同比增长18.3%,占同期总额的16.2%,较2019年提升2.6个百分点,主要投向新加坡、印度尼西亚、越南、马来西亚等国家。在沿线国家新签承包工程合同额1 414.6亿美元,完成营业额911.2亿美元,分别占同期总额的55.4%和58.4%。[8]

2.加快自由贸易区建设

近年来中国不断推进自由贸易区发展。2019年3月1日中国与智利自由贸易协定升级议定书正式实施;2019年4月28日中国与巴基斯坦签署自由贸易协定(第二阶段)议定书;2019年10月16日中国与新加坡自由贸易协定升级议定书正式生效;2019年10月17日中国与毛里求斯签署中非首个自由贸易协定。2020年10月12日,中国与柬埔寨签署自由贸易协定;2020年11月16日,中国与东盟十国以及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共15个国家共同签署RCEP。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国已与26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19个自由贸易协定,其中90%以上的产品关税将降至零,同时还有11个自由贸易协定正在进行谈判或升级谈判。[9]

3.金砖国家峰会巩固既定伙伴关系

2019年11月,第十一届金砖国家峰会在巴西利亚举行,主题为“经济增长打造创新未来”,主要议题包括:聚焦科技创新合作、推动数字经济合作、打击有组织犯罪等。各国在加强和改革多边体系、经济财金合作、地区热点问题、金砖务实合作四方面达成高度共识,并通过了《金砖国家领导人第十一次会晤巴西利亚宣言》。

2020年11月17日,金砖国家领导人第十二次会晤以视频形式举行,主题是“有利于全球稳定、共同安全和创新增长的金砖国家伙伴关系”。各国领导人聚焦全球抗疫和金砖国家各领域务实合作,就重大紧迫的全球问题共同发出金砖声音,为维护国际和平安全、提振世界经济贡献金砖力量。各国在金砖务实合作、政治安全合作、经贸财金以及政府间合作、人文交流四方面达成高度共识,并通过了《金砖国家领导人第十二次会晤莫斯科宣言》。

4.“17+1”助力中欧两地经贸发展

2019年,希腊作为正式成员加入“16+1合作”,“16+1”机制更名为“17+1”,中国与中东欧国家伙伴关系越来越密切。2019年4月12日,第八次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于杜布罗夫尼克举办,会晤主题为“搭建开放、创新、伙伴之桥”,中国与参会国家共计达成39项成果,涵盖农业教育公共卫生、技术等多个领域。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未能进行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但2021年2月9日以视频方式举行了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第九次峰会,发表了《2021年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北京活动计划》和《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峰会成果清单》。

5.中欧全面投资协定的签署

2020年12月30日,中欧领导人共同宣布完成中欧全面投资协定(CAI)谈判。中欧全面投资协定谈判历时7年,最终协定的谈判成果主要涵盖了市场准入承诺、公平竞争规则、可持续发展和争端解决四个方面。中欧全面投资协定展现了中国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决心和信心,将会极大促进中欧之间经贸合作,进一步增强中国与欧盟之间的贸易伙伴关系。

(三)坚决维护多边贸易体制和规则

贸易是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WTO为维护经济全球化和促进世界贸易增长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鉴于当前多边贸易体系面临的严峻挑战,中国呼吁WTO所有成员继续致力于维护WTO开放、透明、包容、非歧视和基于规则的基本原则,坚决反对单边主义和保护主义,坚决维护多边贸易体制和规则,积极构建开放型世界经济。

中国始终是多边主义的积极支持者、多边贸易体制和规则的坚定捍卫者。近年来,由于个别国家的干扰,使得多边贸易体制面临严峻挑战,并且使得WTO陷入困境。在此背景下,中国积极发挥负责任大国作用,为WTO改革积极建言建策,帮助WTO渡过危机。2019年5月13日,中国向WTO正式提交《中国关于WTO改革的建议文件》,阐述中国立场和主张,向世界表明中国对于多边贸易体制的坚定支持。2019年12月,由于美国滥用否决权阻止新法官遴选及任命,WTO争端解决机制上诉机构被迫“停摆”,中国为WTO上诉机构摆脱危机积极建言献策,为解决此问题做出多番努力。如2020年3月27日,中国、欧盟等16个WTO成员联合声明建立一个多方临时上诉仲裁安排,以部分取代WTO上诉机构的功能,使得WTO面临的困境得以暂时疏解。2020年9月22日的G20贸易部长会议上,中国积极参与WTO改革议题讨论,并为WTO改革建言献策,会议达成《G20贸易部长会议公报》,并制订了《关于世界贸易组织未来的利雅得倡议》等5份成果文件。

除支持WTO日常工作以外,中国还积极响应WTO贸易援助倡议,在2020年12月1日,张向晨大使与WTO副总干事阿加在日内瓦签署WTO第九期“中国项目”谅解备忘录,帮助新加入和正在申请加入的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最不发达国家更好地融入多边贸易体制。在WTO框架内,中国还高度重视和支持与电子商务有关的工作。2019年1月25日,在瑞士达沃斯举行的电子商务非正式部长级会议上,中国和澳大利亚、日本、新加坡、美国、欧盟、俄罗斯、巴西、尼日利亚、缅甸等共76个WTO成员签署《关于电子商务的联合声明》,确认有意在WTO现有协定和框架基础上,启动与贸易有关的电子商务议题谈判。

此外,中国在WTO框架下就环境保护问题一直积极参与讨论,发挥建设性作用。2019年11月25日上午,中国、斯里兰卡和摩洛哥联合举办了主题为“WTO在应对塑料污染方面应担负什么角色”的研讨会。各参会人员分享了各自应对塑料污染的经验和做法,并就WTO在此方面可开展的工作进行了初步探讨。2020年2月19日,中国、斐济联合日内瓦高等研究院联合举办了主题为“WTO、塑料污染和可持续塑料经济”的非正式磋商研讨会。成员们一致认为塑料污染是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共同关心的国际重要议题,广泛支持成员积极探索,并在WTO贸易与环境委员会和第12届部长级会议上继续推进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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