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联合国制裁下的人道主义例外范围

联合国制裁下的人道主义例外范围

时间:2023-06-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换言之,联合国经济制裁缺乏一个统一的关于人道主义例外物资或服务的概念或目录。联合国在最初实施经济制裁时并不认为食品当然是人道主义例外物资,只有在出现人道主义情势时食品才被列为人道主义例外物资。根据制裁伊拉克的第661号决议的规定,只有在出现人道主义情势时,才将食品列入人道主义例外的物资范围。但这种人道主义例外物资在进入被制裁国之前必须经过严格审批。

联合国制裁下的人道主义例外范围

虽然,联合国经济制裁允许那些满足人道主义需要的物资与服务可以例外地进出被制裁国,但究竟哪些物资或服务属于人道主义例外的范围却是一个十分含糊的问题。换言之,联合国经济制裁缺乏一个统一的关于人道主义例外物资或服务的概念或目录。可喜的是,虽然人道主义例外的范围难以界定,但联合国正在通过各种不同的方式,努力地为人道主义例外的情形勾画出一个大致清晰的范围。

(一)基本的人道主义例外

医疗用品与食品是联合国经济制裁最基本的人道主义例外物资,因而上述基本物资的进口、运输、保险、支付不在禁止的范围,是联合国实施经济制裁时必须考虑的基本的人道主义例外范围。

所谓基本的人道主义例外物资主要是从三个角度来说的。一是从人道主义需要的角度来说,这样的物资是用来满足被制裁国国内平民最基本的生活需要的。二是从审批的角度来说,这样的物资是经济制裁当然的例外物资,不需要经过经济制裁委员会的审批,可以直接进入被制裁国。三是从稳定性来说,这种物资在联合国实施的任何一次经济制裁中都被列为人道主义例外物资。食品与医疗用品不但是最基本的生活必需品,而且几乎在联合国实施的所有经济制裁中,都被列为人道主义例外物资,而无须经过批准就可以直接进入被制裁国。因而属于基本的人道主义例外物资。

食品和医疗用品被确立为基本的人道主义例外物资是一个十分艰难的过程。联合国在最初实施经济制裁时并不认为食品当然是人道主义例外物资,只有在出现人道主义情势时食品才被列为人道主义例外物资。如1968年,联合国通过第253号决议对南罗得西亚实施经济制裁,根据该制裁决议第三部分之规定:“医疗用品、教育用品不在制裁禁止的范围之内,如果出现了人道主义情势,那么食品也将被排除出经济制裁禁止的范围。”可见,在南罗得西亚经济制裁一案中,虽然医疗用品被无条件地列为人道主义例外物资,但食品却并非当然的人道主义例外物资,只有出现人道主义情势时,才成为人道主义例外物资。1990年,联合国通过第661号决议,对伊拉克实施经济制裁,该决议中的“人道主义例外规定”与南罗得西亚经济制裁决议中的“人道主义例外规定”,可谓大同小异。两者同样规定“医疗用品”被排除出经济制裁禁止的范围,不同的是对伊拉克实施经济制裁的第661号决议特别指出被排除出制裁禁止范围的医疗用品是指“严格意义上的医疗用品”,另外,第661号决议中同样规定:在出现“人道主义情势”时(In Humanitarian Circumstance),食品才被排除出经济制裁禁止的范围,这一点与对南罗得西亚实施经制裁的例外规定毫无差别。

由于食品作为人道主义例外物资被附加了“人道主义情势”这样的前提条件。因而,国际社会曾在对伊制裁一案中产生过极大的争论。根据制裁伊拉克的第661号决议的规定,只有在出现人道主义情势时,才将食品列入人道主义例外的物资范围。然而该决议却并未规定,何种情况出现就表明出现了人道主义情势,这种含糊的规定间接地将是否存在人道主义情势的裁决权交给了经济制裁委员会。对此许多国家表示了极大的不满,应这些国家的要求,伊拉克经济制裁委员会于1990年举办了一次讨论会。会上,古巴和也门代表认为食品权是人最基本而不可剥夺的权利,因而根据概念可以得知,人道主义情势的存在是不以经济制裁委员会的决定为条件的,但大多数的制裁委员会成员反对古巴和也门的观点。由于争执不下,委员会最后只好借助于第三方的报告来进行判断[43],并尽量协调提供食品的条件和范围,使那些旨在满足人道主义目的的食品尽量到达预期的受益人手中,不至于偏离预期的受益人。讨论的结果并没有承认被制裁国的平民有权完全游离于联合国对其本国政府进行制裁的影响之外,据此委员会认为:为人道主义援助设定一个基本的门槛(即只有当人道主义灾难达到一定的程度时,才可以进行人道主义援助和允许人道主义例外),并非与国际人权法或人道主义标准不相协调。从这次讨论的结果来看,委员会实际上采纳了人道主义法规定的标准,其中主要包括日内瓦第四公约的第23条和其附件中的第70条之规定。[44]不过,尽管讨论的结果并不理想,但对国际社会的触动却很大,以至于最后导致了1991年联合国通过第687号决议,对第661号决议中的人道主义例外条款进行了修改和调整,在该决议第20段明确规定取消了“食品例外”的附加条件[45],1995年联合国通过第986号决议,实施“石油换食品计划”,这是人道主义例外的一项特殊计划,也是对伊拉克经济制裁的人道主义例外规定所作的第二次调整。在联合国对南斯拉夫联邦实施经济制裁的一系列决议中,有关人道主义例外的条款规定完全相同,毫不例外地将食品和严格意义上的医疗用品列为联合国经济制裁人道主义例外物资。[46]1994年,联合国通过第917号决议,对海地实施经济制裁,在该制裁决议中,严格意义上的医疗用品和食品同样被排除在经济制裁禁止的范围之外。从此,食品和严格意义上的医疗用品列入了人道主义例外物资的基本范围,在其他的经济制裁决议中也毫不例外地将食品和医疗用品列入人道主义例外物资的范围。

但值得注意的是,联合国在以后实施的所有经济制裁中,医疗用品都是指“严格意义”上的医疗用品。但遗憾的是在这些制裁决议中,又没有规定“严格意义”的具体内涵。这样一来,何谓“严格意义”上的医疗用品的问题就成为国际社会争论的焦点,到目前为止,仍然无法得出一个统一的意见,只有借助于经济制裁委员会的自由裁决。

(二)其他的人道主义例外

除了基本的人道主义例外物资之外,还有一些物资主要也是满足被制裁国国内平民生活需要的日用品,因而也常常被列为人道主义例外物资。但这种人道主义例外物资在进入被制裁国之前必须经过严格审批。同时关于这种人道主义物资的进口、运输、保险、支付也需要经过批准。

在对南斯拉夫的经济制裁中,医疗用品和食品被当然地列为经济制裁的例外物资而无须批准,但其他满足人道主义需要的必需品,包括汽油及汽油制品,必须经过经济制裁委员会的批准。在利比亚、海地等其他经济制裁决议中也都有类似的规定。这种物资在不同的制裁案例中的定性也不一样。如信息材料,各经济制裁委员会做出的定性就不一样,伊拉克经济制裁委员会将信息材料定性为非人道主义物资,并禁止此种材料的输入,而南斯拉夫经济制裁委员会却在美国和法国的要求下,允许信息材料输入南斯拉夫塞族控制区,并指出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南斯拉夫人民基本人权——信息自由权。[47]又如一些用于满足在1991年海地政变中被推翻的合法当局的特殊需求的产品也被排除在制裁禁止的范围之外,而这些产品在联合国其他的经济制裁案例中却常常不属于人道主义例外物资。另外,信息材料的贸易也被排除在海地经济制裁禁止的范围之外,这一点与对南罗德西亚的经济制裁相同,目的为了确保信息自由流动。

但究竟哪些物资属于其他的人道主义例外物资同样是一个难以界定的问题,不过联合国并没有放弃界定一个大致范围。

1992年伊拉克经济制裁委员会中的非盟国委员设计了一个人道主义例外物资的目录,并规定凡列入目录的物资,进入被制裁国时只需通知经济制裁委员会即可,而不必经过经济制裁委员会的“无异议”程序的审核。但经过漫长的谈判之后,并未为伊拉克经济制裁委员会所采纳,最后只是达成了一个“君子协定”,表示优先考虑批准列入目录中的物资的入境问题,但后来该事也不了了之。[48]1997年9月15日,第51届联合国大会,根据“和平程序工作组”的工作报告,通过了第242号决议,指出:“基本的或标准的医疗、农用设备,以及基本的或标准的教育用品,应该被列入人道主义例外的范围,并开列清单。”联合国其他机构包括制裁委员会可以考虑将其他物资列入人道主义例外的范围。不过经济制裁委员会的实践,特别是在伊拉克和南斯拉夫的制裁实践,却创立了一个不成文的目录,即原则上批准下列物资进入被制裁国:食品生产设备、农产品(不包括具有双重用途的农药杀虫剂等)、水净化或卫生材料、服装肥皂和洗涤液、教育材料、宗教物资、与健康有关的材料(如救护车,如果是严格意义上的医疗用品通常是不需批准的例外物资)。[49]

(三)特殊的人道主义例外

联合国在实施经济制裁的同时,允许人道主义例外存在的目的是为了满足被制裁国国内平民的基本生活需要,因而在通常情况下,人道主义例外表现为人道主义援助物资的例外进入和人道主义例外物资的进口,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这种例外物资往往是人的生活必需品。无论是两种例外中的任何一种,都可以称为进口例外。

通常不允许被制裁国出口产品,但在人道主义情势十分严重,而人道主义援助远远不能满足需要,且被制裁国又缺乏必要的外汇购买人道主义物资时,联合国也允许被制裁国出口某种产品获得外汇收入,以便购买人道主义物资,这种出口物资因而成为特殊的人道主义例外物资,关于这种特殊人道主义物资的出口、运输、保险、支付也不在禁止的范围,但往往经过严格的批准程序。之所以说这种物资是一种特殊的人道主义例外物资,是因为这种物资是一种出口物资而不是进口物资,也不一定是人的生活必需品,因而其本身不能满足人道主义需要,但这种物资出口的目的是为了获得外汇用于购买人道主义物资,而且这种人道主义例外物资的出口必须置于联合国的绝对控制之下,因而称为特殊的人道主义例外物资。目前这种特殊的人道主义例外实例很少见,伊拉克的“石油换食品计划”是其中罕见的一例。伊拉克石油不是人的生活必需品,因而在通常情况下不是人道主义例外物资,不但不能允许其进口,也不允许其出口。但伊拉克石油出口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换取食品,而食品是基本的人道主义例外物资。1996联合国开始实施该计划。

(四)非人道主义例外

虽然经济制裁委员会在正面开列人道主义例外物资清单的问题上,步履艰难,但却在“反面界定”人道主义例外物资范围的问题上取得了极大的成功,“反面界定”也就是指出何种物资不属于人道主义例外物资,有关这样的物资的贸易、运输、保险、支付通常属于经济制裁禁止的范围。从而间接缩小了人道主义例外物资的范围,这也可以被称为“非人道化努力”。目前已经被界定为非人道主义例外物资的有:

(1)工业用品。即一切被认为可以使当地企业受益的物资都被识别为非人道主义物资,如为伊拉克企业制造服装所用的纺织品,为南斯拉夫当地企业制药所用的化学初级产品。

(2)过剩用品。即虽然本来属于人道主义例外物资的范围,但由于数量超过实际需要,最后变成了非人道主义例外的物资,如伊拉克学校只需要一百万支铅笔,结果却输入了两百万支,那么多出来的一百万支铅笔就不属于人道主义例外物资。

(3)两用品。即这种产品可以有两种用途,其中一种为人道主义用途,另一种为非人道主义用途。

(4)奢侈品。指那些满足高档生活需要的用品,其具体范围由各制裁委员会自行裁定,比如,威士忌被伊拉克经济制裁委员会界定为奢侈品,并禁止输入伊拉克,而南斯拉夫经济制裁委员会却没有将其作为奢侈品列入禁止的范围。

(5)其他。即在一般情况下,经济制裁委员会的成员可以反对任何他认为不是“生活必需”的物资成为人道主义例外范围的物资。成员国常常引入各种差别作为指挥棒,如:释放人道主义影响的用途与发展用途的差别;满足平民短期需要与恢复设施需要的差别。[50]

(五)联合国经济制裁的人道主义例外之审批模式

人道主义例外物资可以例外地进入被制裁国,但这种例外进入的物资必须置于联合国的监管之下,其中最重要的监管机制是人道主义例外物资的审批机制。除了基本的人道主义例外物资无须经过审批外,其他的人道主义例外物资在进入被制裁国之前往往必须经过经济制裁委员会的审批。[51]经济制裁委员会监管人道主义例外项目时,有权根据各成员国和国际机构的要求,审批各种特殊的人道主义例外项目;有权就人道主义例外的范围和形式等方面向各国发布指导性规则。本部分主要就联合国经济制裁委员会在审批人道主义例外物资项目时针对各种模式问题进行探讨。

以多年制裁实践经验为基础,经济制裁委员会不断改进人道主义例外项目的审批模式,使之更加简单高效。由于1990年根据661号决议建立的伊拉克经济制裁委员会率先采取的关于人道主义例外项目的审批模式,最后都为其他经济制裁委员会所仿效。因而解剖伊拉克经济制裁委员会的审批模式,就等于遍观所有经济制裁委员会的审批模式。

伊拉克经济制裁委员会的审批模式大致经历了两个不同的发展阶段,在两个不同的发展阶段,伊拉克经济制裁委员会先后采取两种完全不同的审批模式:

(1)“逐项审批”模式(Case by Case),即对于每一起人道主义例外物资的入境申请,伊拉克经济制裁委员会都将召开会议来进行审核与批准。随着申请的不断增加,审批工作量的加大,这种“逐项审批”的模式越来越不能适应审批工作的需要,在这种背景之下,伊拉克经济制裁委员会推出了一种新的审批模式,即下面所说的第二种审批模式。

(2)“无异议”(No Objection)审批模式,即由联合国秘书处将所有人道主义例外物资的入境申请递交给每一位经济制裁委员会成员的常驻代表,并附注提出反对意见的最后期限,如果常驻代表在规定的时间限度内没有提出反对意见,也没有通知秘书处搁置该项申请,则视为已经同意。如果所有经济制裁委员会成员的常驻代表都没有在规定的时间限度内,提出反对意见,也没有通知秘书处搁置申请,一个申请则被视为获得了批准。该审批模式还包含了一种“搁浅”(Hold)程序,即如果一个委员会成员的常驻代表,一时难以决断,想进一步澄清有关情况,则可以将一项人道主义例外物资的入境申请先搁置下来,既不提出反对意见,也不表示同意,但必须将这种搁置状态通知给秘书处,然后通过与提出申请的政府或组织进行接触,以便最终决定是否反对。在经济制裁委员会的会议上,秘书处将申请名单递交给委员会每一成员的常驻代表,并在每一申请后面附注其批准的状态,即表明其为“批准”状态、“反对”状态、还是“搁浅”状态。伊拉克经济制裁委员会的审批模式先后为其他经济制裁委员会所采纳,如南斯拉夫经济制裁委员会建立之初,根据安理会1993年通过的820号决议之规定,对人道主义例外物资的入境申请也采取“全面审批”模式,波黑战争使该地区陷于更加严重的人道主义危机之中,大量的审批工作迫使南斯拉夫经济制裁委员会于1995年不得不采取“无异议”审批模式。[52]以后建立的许多经济制裁委员会也先后采取了这种“无异议”审批模式。

有些经济制裁委员会还设立了一种识别制度,即根据申请的主体和目的区分两种不同的申请类型:一种是国家申请型,即由国家代表其国内的公司,向经济制裁委员会提出申请,由于公司不能直接向经济制裁委员会提出申请,只能由公司所属国代表公司提出申请,因而,虽然这种申请是国家所为,但往往带有商业性;另一种为人道主义机构申请,即由人道主义机构根据其人道主义的职能和被制裁国的人道主义需要,提出的人道主义例外物资的入境申请,这种申请不具有商业性。对这两种不同的申请,有的经济制裁委员会采取两种不同的审批制度。对人道主义机构的申请采取一种宽松的审批制度,对于国家代表其国内公司并带有商业性的申请则采取一种严格的审批制度。如对于人道主义机构要求输入的物资的定性问题曾一度使制裁机构与人道主义机构之间的关系处于紧张状态,但经过一段时间的磨合与协调,目前几乎所有的制裁委员会都采取肯定的政策,如人道事务国际专员和国际红十字会要求输入的物资,各制裁委员会一般采取“无须审核、自动批准”的方式。[53]又如1995年,联合国通过第986号决议,在伊拉克实施“石油换食品计划”,伊拉克经济制裁委员会对联合国机构的申请采取一种粗略的审批办法,而对政府申请实行严格的审批办法,要求提出申请的政府提交充分的申请材料。南斯拉夫经济制裁委员会则为国际人道主义机构和国内的人道主义机构(NGO),设计了一套铰接式的审批制度,根据该审批制度,这些人道主义机构的申请处于被优先考虑的地位,具体说就是这种机构输送人道主义物资可以一年或半年申请一次,而不必每一次输送人道主义物资都要进行申请。[54]

经济制裁委员会在审批人道主义例外物资的申请时,往往依据其自身制定的指导原则。很多经济制裁委员会的指导原则对人道主义例外物资的交付、运输、分发和监管等,进行严格的规定。人道主义例外物资的交付与分发虽然是一个细节问题,但它最终关系到人道主义物资能否最终到达预期受益人的手中。因而经济制裁委员会常常要对申请进入被制裁国的人道主义物资的交付与分发问题进行严格的控制,在审批时对这些问题的审核非常严格。这种微观的管理权力是在设立经济制裁委员会的安理会决议中无法找到的,常常被当成是对安理会决议的灵活解释。比较而言,南斯拉夫经济制裁委员会在审批时较深地介入了人道主义物资的交付与分发问题。如对申请进入南斯拉夫波黑的燃料和天然气,南斯拉夫经济制裁委员会在其指导规则中规定了严格的审批条件,这些条件中包括有数量限制、交付时间限制、受益者条件限制、国际机构监管程序的限制。特别是对输入南斯拉夫的供热油和液态天然气,南斯拉夫经济制裁委员会甚至还规定了运输的路线,即:只能通过多瑙河进行水路运输,而不能通过公路进行陆路运输,向萨拉热窝输送天然气则一律只能从经过南斯拉夫的输气管道进入。1995年利比亚经济制裁委员会制定的指导规则规定,以医疗疏散为目的的航空飞行,必须经过逐一审批,并且只能由4架特制的飞机来执行这一任务,航空飞行限于5个国家的特定的地点,并应该接受目的地当局的检查,否则将不予批准。

综上所述,国际社会虽然通过实施人道主义例外机制来降低经济制裁的人道主义影响,但这种人道主义例外的机制本身存在许多缺陷:首先,联合国缺乏一个统一的、且十分清晰的人道主义例外范围目录;其次,负责审批人道主义例外物资的经济制裁委员会和安理会一样带有很浓的政治色彩和行政性质,其活动程序也十分复杂,易受政治影响[55],委员会成员采取私下会议的方式碰头,委员会会议文件不受公众检查,其工作程序缺乏透明性[56],其决定采取秘密的方式通知给有关当事者,并缺乏对决定理由的表述;再次,经济制裁委员会的操作缺乏前后的一致性,并存在严重的歧视现象,有时同一政府,为同一目的,向同一终端用户提供人道主义例外物资,前一申请获得了批准,后一申请却遭到了拒绝;最后,经济制裁委员会采用的“无异议审批程序”无异于“一致同意”的表决机制,实际上赋予每一个委员会成员以否决权,这实际上将严重阻碍人道主义例外物资的输送。改革联合国经济制裁中人道主义例外机制仍然是一个刻不容缓的问题。

【注释】

[1]欧盟委员会认为应该将“第三国”改成“第三方”,因为当安理会决定对一个国家实施制裁,那么根据《联合国宪章》之规定,所有的联合国会员国都有义务来遵守安理会的制裁决议,通过这种方式,所有的联合国会员都变成了制裁国(Sender States),而被制裁的国家则变成了目标国(Target State),虽然制裁机制可以表述为联合国安理会与目标国之间的问题,但用“第三国”或“受影响的第三国”是容易产生误导的,因为不存在一类国家既不属于被制裁国,也不属于制裁国。所以建议改“第三国”为“第三方”。

[2]Turkey Suffer Heavy Economic Cost by Sanctions on Iraq,Xinhua News Agency,August 3,2000.

[3]S/26705 contains detailed information about the request to the Security Council and about actions taken.It treats also requests made in context with the sanctions against Southern Rhodesia.

[4]1998年12月8日,第53届联合国大会通过了题为“执行联合国宪章中有关援助因制裁受影响的第三国的规定”的107号决议。

[5]A/51/33;Pt.23.

[6]A/AC.182/L.94.

[7]A/Res./51/242;Ann.ll,Pt.25.The Non Aligned Movement supported this position.See A/51/47.

[8]A/Res.52/162,OP4.

[9]Wladyslaw Czaplinski,“The Position of States Specially Affected by Sanctions in the Meaning of Article 50 of the United Nations Charter:the Experience of Central and Eastern Europe”,in:United Nations Sanctions and International Law,by Vera Gowlland-Debbas(ed),the Hague/London/Boston:Kluer Law International,2001,p.335.

[10]Brun-Otto Bryde,“Comments on Article 50”,in:The Charter of the United Nations:A Commentary,by B.Simma(ed.),Oxford,1994,pp.659-661.

[11]Bisher H.Al-khasawneh,“Consultation under Article 50 of the United Nations Charter:The Experience of the Middle East”in:United Nations Sanctions and International Law,by Vera Golland-Debbas(ed.),the Hague/London/Boston:Kluer Law International,2001,p.328.

[12]ICJ Reports,1962,p.150.学者们比较一致的看法是:一旦这种费用被批准,它就构成“联合国某些经费案”中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时所界定的那种联合国费用。

[13]ICJ Reports,1962,pp.151,196.Advisory Opinion on Certain Expenses of the United Nations.(www.daowen.com)

[14]1973年2月2日,安理会通过327号决议,派遣了一个特别使团前往津巴布韦评估,并在该决议中高度赞扬了津巴布韦断绝与南罗得西亚经济贸易关系的决定。

[15]See SC Res.286 of 17 March 1976;SC Res.411of 30 June 1977;SC Res.403 of 14 Juanary 1977;SC Res.406 of 25 May 1977.

[16]D.Bethlehem,The Kuwait Crisis:Sanctions and Their Economic Consequences,part 1,Cambridge,1993,p35.

[17]See Security Council Document S/22382,25 March 1991.

[18]D.Bethlehem,The Kuwait Crisis:Sanctions and Their Economic Consequences,part 1,Cambridge,1993,p331.

[19]Gary C.Hufbauer et al.,Economic Sanctions Reconsidered:History and Current Policy,2nd ed.Washington,DC:Institute for International Economy,1985,pp.128-136.

[20]Jeong Hwa Pires,North Korean Time Bomb:Can Sanctions Defuse It?---A review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 Sanctions as an Option,24 Ga.J.Int’l & Comp.L.307,Fall,1994,p.9.

[21]A/50/60,p.17.(AFP); A/51/1,Pt.89 Report of SG.

[22]UN.Doc.A/47/227-S/24111of 17 June 1992.

[23]GA Res.50/51,51/208,52/162,53/107,54/107.

[24]如1993年到1994年,保加利亚、乌克兰、罗马尼亚、马其顿、阿尔巴尼亚等国提出评估受南斯拉夫经济制裁影响第三国的经济损失的建议,该建议被联合国机构拒绝,特别受到了来自美国、德国、法国等国家的尖锐批评。法国代表在1994年宪章特别委员会的会议上,苛刻地指出:“对通过宪章第50条获得补偿的抱有幻想的国家,唯有放弃这种幻想。”

[25]Doc.A/53/312.

[26]WHO,March 1996,The Health Conditions of the Population in Iraq since the Gulf Crisis:Section 4,Impact on Child Malnutrition.

[27]Report of the second panel established pursuant to the note by the president of the Security Council S/1999/100 concerning the current humanitarian situation in Iraq,UN document S/1999/356,15.

[28]Press Release,Secretary-General Review Lessons Learned During Sanctions Decade,In Remarks to International Peace Academy Seminar,April 17,2000,SG/SM/7360,The conference was largely sponsored by the Canadian government.

[29]如1949年8月12日国际社会就战时人道主义问题缔结了四个公约和两个附加议定书,它们是:《改善战地武装部队伤者病者境遇之日内瓦公约》《改善海上武装部队伤者病者及遇难者之日内瓦公约》《关于战俘待遇之日内瓦公约》《关于战时保护平民之日内瓦公约》《日内瓦公约关于保护国际性武装冲突受难者的附加议定书(第一议定书)》《日内瓦公约关于保护非国际性冲突受难者的附加议定书(第二议定书)》。

[30]赵永琛主编:《国际刑法约章》,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75页。

[31][英]伊恩·布朗利:《国际公法原理》,曾令良等译,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第685页。

[32]李浩培:《条约法概论》,法律出版社1987年版,第475页。

[33]The Corfu Channel Case(Merits),ICJ Reports 1949,p.22.

[34][英]詹尼斯、瓦茨修订:《奥本海国际法》(第一卷),王铁崖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5年版,第20页。

[35][英]詹尼斯、瓦茨修订:《奥本海国际法》(第一卷),王铁崖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5年版,第22~23页。

[36][英]伊恩·布朗利:《国际公法原理》,曾令良等译,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第685页。

[37]S/Res/757(1992),Section 4.

[38]S/Res/986(1995),Section 1.该决议规定:每次拟议购买伊拉克石油和石油产品,均由有关国家提出申请,经伊拉克政府同意,其中详细说明按照公平市场价值计算购买价格、出口途径、开立付给秘书长为本决议目的所设代管账户的信用证、及任何其他直接有关的金融和其他交易,由661号决议所设委员会予以批准,以确保这种交易的清晰透明和符合本决议其他规定;有关国家购买者将每次购买石油和石油产品的全部货款直接付给秘书长为本决议目的所设立的代管账户。

[39]邹立刚主编:《国际经济法学》,中国法制出版社1999年版,第246页。

[40]S/Res/232(1968),Section 4.

[41]S/Res/986(1995),Section 8.决议规定:请秘书长为本决议目的设立一个“代管账户”,任命独立的执业会计师,并随时从分通知伊拉克政府;决定“代管账户”内的款项应当用于满足伊拉克人民人道主义需要,及本决议规定的其他用途。

[42]S/Res/1127(1997),Section 5.

[43]Erica Cosgrove,“The Sanctions Dilema and the Case of Iraq:Human Rights and Humanitarian Challenges to the Use of Multilateral Economic Sanctions”,9W.R.L.S.I.65,1999,p.8.1991年2月,世界卫生组织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被伊拉克卫生部邀请对伊拉克的人道主义情势进行评估,两机构的报告对确定伊拉克是否出现“人道主义情势”的问题起到了转折点的作用。

[44]经济制裁委员也会毫不含糊地否定了经、社、文权利公约在制裁的情况下不可适用的观点,而认为:在制裁的情况下,国际社会仍然有责任确保被制裁国平民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中的核心部分。See UN Doc.E/C12/1997/8.

[45]即在出现人道主义情势时,食品才被排除在经济制裁禁止的范围之外,为识别食品例外的条件是否成就,任何流入伊拉克的食品都必须事先被通知到伊拉克经济制裁委员会,并获得批准。

[46]联合国为制裁南斯拉夫,分别于1992年通过757号决议和760号决议,1993年又通过820号决议。在这些决议中,有关“人道主义例外”的规定完全相同。

[47]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这种观点恰恰同南斯拉夫总统米洛舍维奇在1992年总统竞选演讲中的观点一脉相承。See Scharff and Dorosin,“Interpreting UN Sanctions:The Ruling and Role of the Yugoslavia Sanction Committee”,in Brooklyn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Vol.19(1993),pp.791-793.

[48]“君子协定”中的目录,包括如下项目:医疗器械、医疗用品或食品的包装材料、衣服、婴幼儿用品、肥皂、动物饲料或动物或种蛋、农业种子、中小学教育用品或材料、其他用于污水处理或污染处理的材料、用于谷物或食品储存设施材料。See UN Doc.S/1996/700 of 26 August 1996.

[49]Vera Gowlland-Debbas,United Nations and International Law,the Hague/London/Boston:Kluwer Law International,2001,P.143.

[50]Vera Gowlland-Debbas,United Nations and International Law,the Hague/London/Boston:Kluwer Law International,2001,P.143.

[51]安理会在通过经济制裁决议的同时,往往同时以该决议为基础,建立一个经济制裁委员会(The Economic Sanctions Committee)。经济制裁委员会的职能很多,如经济制裁委员会可以:就提高经济制裁的效率问题向安理会提出建议;应成员国邀请,就其职责范围的问题向成员国提出建议;调查并向安理会报告违反经济制裁的有关情况等。除了上述职能之外,经济制裁委员会还有一个十分重要的职能,那就是对人道主义例外项目的监督和管理。

[52]南斯拉夫经济制裁委员会对其审批模式的改进,体现在该委员会向安理会提交的有关报告之中。See UN Doc.S/1996/946,pp.68-78.

[53]Gian Luca Burci,“Interpreting the Humanitarian Exceptions Through the Sanctions Committees”,in:UN sanctions and International Law,edited by Vera gaowlland-Debbas,the Hague/London/Boston:Kluwer Law International,2001,P.81.

[54]UN Doc.S/1996/946,p.68.

[55]See M.Scharff,J.Dorosin,“Interpreting UN Sanctions:The Rulings and Role of the Yugoslavia Sanctions Committee”,in Brookly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Vol.19(1993),pp.771-827.

[56]经济制裁委员会的不透明状态受到了国际社会的普遍批评,最近安理会通过一系列的决议,规定各制裁委员会主席必须报告每次会议的要点,从1996年开始,各委员会每年必须就其一年的活动情况向安理会提交报告。See UN Doc.S/1999/92 of 29 January 1999.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