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联合国经济制裁机制的理念基础

联合国经济制裁机制的理念基础

时间:2023-06-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然而具体要考证:是哪些理念和思想直接推动了联合国经济制裁机制的建立?还不得不追溯,曾一度在国际社会十分流行的“经济制裁实用主义理论”。他被公认为国际联盟的设计师,他在盟约的起草过程中将经济制裁的实用主义理论和思想变为了现实制度。正是他们的这些理论使得国际社会在缔结《联合国宪章》时,不但没有抛弃经济强制这个制裁手段,相反使联合国经济制裁机制在国联经济制裁机制的基础上有所进化。

联合国经济制裁机制的理念基础

人类渴望和平,但战争从未间断,人类数千年的文明史在某种意义上说是一部充满血与火的战争史[2]人类为了避免遭受战争之祸,苦苦寻找实现和平的政治手段与法律机制。19世纪开始出现的有组织的和平主义思潮,表达人类对和平的渴求,映射出了国际社会探索和平途径的艰难历程。正是在这种和平的思潮下,国际社会终于废除了国家的“战争权”,建立了由联合国垄断武力使用的“集体安全机制”;也正是在这种和平的思潮下,国际社会建立了非武力的经济制裁机制。然而具体要考证:是哪些理念和思想直接推动了联合国经济制裁机制的建立?还不得不追溯,曾一度在国际社会十分流行的“经济制裁实用主义理论”。

要追溯经济制裁实用主义理论的发端,还不得不回到200多年前。一个名叫依曼留尔·坎恩特(Immaneul Kant)的人向世界讲述了他的一句至理名言:“市场和经济已经变成了当今世界的战场。”[3]言下之意,经济手段已经成为国际社会展开争斗的有力武器。虽然他还没有将经济手段上升到经济制裁的高度,但却指出了经济手段的实用性,是经济制裁思想的萌芽。

20世纪初,经济制裁实用主义理论在国际社会十分盛行。正是这种关于经济制裁的实用主义理论和思想,促使《国联盟约》第16条的诞生。甑漠(A.E.Zimmern)是当时非常有名的代表人物之一。他早在1918年就指出,有一个事实被反复地强调,那就是经济武器是协约国军火库里最具威力的武器。[4]虽然,甑漠未必认识到经济武器可以成为一种确保国际法得到执行的强制力量,但他至少已经看到了经济武器的巨大威力。另外两位代表人物则分别以不同的方式,直接影响《国联盟约》的第16条的诞生。其中一位是斯马茨(J.C.Smuts),他从学术的角度,为国联设计了经济制裁机制。他于1918年出版的《国际联盟:一个可行的建议》一书曾一度引起了国际轰动。在书中他使用了“国际联盟”来表述即将建立的国际组织,同时也对该组织未来的制度提出了自己的见解。特别是他关于经济制裁的思考最终体现在《国际联盟盟约》的第16条之中。按照他的观点 :“完全自动的贸易金融联合抵制必定具有无比的力量。”[5]另一位很有影响的代表人物当属美国总统威尔逊。他被公认为国际联盟的设计师,他在盟约的起草过程中将经济制裁的实用主义理论和思想变为了现实制度。他的有关经济制裁的实用主义思想集中地体现在他早年提出的有名的“联合抵制理论”之中。他在1919年召开的巴黎和会上说,如果任何一个联盟成员违反关于仲裁或讨论的承诺,那当如何呢?难道发动战争吗?不!有比战争更好的办法,采取一种经济的、和平的、安静的、救济办法将无需使用武力,这种联合经济抵制将可以取代战争。[6]威尔逊总统不但认为经济制裁可以代替武力,而且认为经济制裁作为一种强制力量与军事力量比较而言具有许多优点,他说,一个贸易往来受到联合抵制的国家,是一个投降在即的国家。联合经济抵制是一种厉害的救济,在被抵制的国家之外无需牺牲生命,但却给被抵制的国家施加了在我看来现代国家无法抵挡的压力[7]

国际社会虽然在《国际联盟盟约》第16条中建立了经济制裁机制,但国联在以后的运作中很少启动第16条规定的经济制裁机制,而且在1935年到1936年这段时间里,国联对意大利的经济制裁以失败告终,一时间,国际社会充满了失败的情绪。然而这些并没有使那些“经济制裁实用主义者”对经济制裁丧失信心。他们在总结国联教训的基础上,提出了更加成熟的经济制裁实用主义理论。正是他们的这些理论使得国际社会在缔结《联合国宪章》时,不但没有抛弃经济强制这个制裁手段,相反使联合国经济制裁机制在国联经济制裁机制的基础上有所进化。从1919年到1945年,世界上涌现了一大批经济制裁实用主义思想家。

1921年国际联盟经济武器特别委员会(Special Committee of Economic Weapon)特别报告员尚泽(Signor Schanzer)在国联第二届大会上发表演讲时指出,正确解释国联第16条是十分重要的事情,因为第16条规定的是一种在国联主导下的强劲有力量的制裁机制,它可以使我们最大限度地避免战争,并通过和平方式解决国际争端。[8]1925年3月12日,查姆伯莱恩(Austen Charmberlain)在国联行政院发表演讲,他说,如果全世界所有国家同时对一个在经济上不能自给自足的国家实施经济制裁,这样的经济制裁将是一种不可估量的武器……没有它,国联就如同一个文明社会里没有治安法官一样不安全。[9]W.阿诺德·福斯特(W.Arnold Foster)不但认识到经济制裁的力量,而且还进一步认识到经济制裁机制可能导致人道主义影响的内在特征,他指出:“世界已经认识到了经济制裁远比以前设想的厉害得多,这么具有摧残性的工具绝不可以置于好战分子的支配之下……特别是商业封锁对平民构成伤害。”约翰·福斯特·杜勒斯(John Foster Dulles )的经济制裁实用主义思想集中体现在他于1932年提出的“经济制裁亚武力理论”之中,他说,经济制裁具有无比的优越性,一方面采取这种方式比较有力量,另一方面又不会因诉诸武力而危及国际和平与安全。[10](www.daowen.com)

值得注意的是人们对经济制裁实用性的迷恋并非无缘无故,事实上人们早已达成了这样一种共识:经济制裁提供了一种比“外交抗议”更加强烈,而比“武力”相对要弱的表达不满的方式,但同时它与使用武力不同,它为实现对外政策提供了一种除动用武力以外的另一种有力的强制方法。[11]正是这种迷恋使得经济制裁的手段在国联失败之后缔结的《联合国宪章》中以一种更新的姿态出现在世人面前。

在现代社会,经济制裁实用主义思想仍然很有市场。在过去的30年里,国际社会在对外关系中疯狂地发动经济战争,特别是在后冷战阶段,更是如此,经济制裁似乎为政治领导人提供了一种代替武力的对外工具。事实上,当今一些超级大国还是常常将经济制裁当作一件灵活的武器在全世界的范围内大肆地使用。如美国就是典型的一例,受越南战争“恶梦”缠绕的美国在很多场合都动用经济制裁手段来避免动用军事干预,似乎只要不将自己的子弟马革裹尸,就比什么都好。安德鲁·科托斯盖(Andrew Kotowski)在其《经济制裁与伦理:一个正义战争问题》一文中,甚至要求用沃尔泽(Walzer)的正义战争标准来衡量经济制裁是否具有正义性。可见,他实际上将经济制裁的功能定位为战争功能,当然这是经济制裁实用主义走向极端的表现。许多宗教领导人也极力倡导动用这种和平武器来解决国际问题,避免武力带来的大规模的人员伤亡。英国前防卫大臣勒斯·阿斯兵(Les Aspin)就这样看待经济制裁,他曾这样说:“在世界上,经济是一种力量,一种与军事力量有同等作用的力量。”福兰德(Tor Egil Forland)则认为,经济制裁可以扰乱敌对国的经济,以削弱它的力量。[12]这与军事武器异曲同工,不同的是:前者进攻对方的军事能力,而后者攻击对方的经济资源。根据制裁的严厉程度的不同,被制裁国要么遭到一定的经济打击,要么导致其社会基础慢慢地崩溃。显然经济制裁有能力成为一种进攻性武器。虽然,经济制裁在进攻性方面的实用性观点是值得批评的,但这种对经济制裁实用性的崇拜的确是经济制裁机制建立和魅力不衰的理念基础。

“以压促变”的理论是经济制裁实用主义者用以解释为什么经济制裁具有无比的威力的基本理论。“以压促变”的原理认为,制裁主要通过对国民施加经济压力,使一国的国民遭受痛苦,从而使贫困而愤怒的平民向政府统治者施加压力,最终使统治者改变其政策,满足制裁的要求。如果民众的压力不能使政府改变其政策,则可能揭竿而起,推翻统治者。[13]

由此可见,经济制裁实用主义理论为联合国经济制裁机制的建立和发展奠定了理念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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