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会计账簿体系,既可以全面、系统地记录企业的经济活动及财务收支状况,又要数量少且体系严密,以方便检查和对账。通常情况下,企业账簿设置的要求是一册订本式总账、一册活页式明细账、一册订本式现金日记账以及一册订本式银行存款日记账。
账簿是一个企业非常重要的会计档案。为了确保其完整性及符合规定,以明确有关人员的责任,在启用账簿时,要按照规定记录相关信息。具体的启用规则如下。
(1)对订本式账簿,要在账簿的扉页或最后一页上填写“账簿使用登记表”或者“账簿启用表”,然后填写启用日期、账簿页数、记账人员与会计主管人员姓名等内容,最后要加盖个人的印章及单位公章;记账人员或者会计人员出现工作调动时,要注明交接日期;接办人员与监交人员的姓名,应由交接双方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对事先没有印制页号的账簿,要从第一页到最后一页按照顺序编定页数,不得出现跳页或缺号;在填写账户的目录时,总账要按照会计科目的顺序填写科目名称及启用页号。
(2)对活页式账簿,要设置封面及封底,并在封面填写单位名称、账簿名称以及所属的会计年度。而在装订成册时,也要撤去空白账页,填写使用页码及另加目录,然后再标明每个账户的名称与页次,并且附上填写完整的“账簿使用登记表”或者“账簿启用表”。
为了保证正确记录账簿,就必须保证凭证登记审核无误。具体包括下列方面。
1.填写项目要齐全,内容需完整
在登记账簿时,要把账页中的日期、金额、摘要、凭证编号等项目填写齐全,摘要需简明、扼要,书写要规范、整齐,数字应清晰、无误。账簿中的月、日要填写记账凭证的日期,当每一笔记账凭证中的业务登记完成以后,还要在记账凭证的“过账”栏内打“√”,表示记账已经完成,避免发生重记或漏记。在登记账簿前,记账人员要按照岗位责任制及内部牵制的要求,对审核过的记账凭证再重新复核一遍,如发现记账凭证出现错误,就要暂停登记,并报告给会计主管人员,让他做出修改或者其他决定。此外,任何未兼任填制记账凭证工作的记账人员,都不得自行更改记账凭证。
2.各种账簿的具体登记要求
现金日记账与银行存款日记账的登记要求:通常是由出纳员按照办理完毕的收款凭证、付款凭证,随时逐笔进行登记,如果不能随时登记,则也要保证至少每天登记一次,并在每天结出余额。
总分类账的登记要求:因各企业账务处理程序不同,所以可以根据记账凭证直接登记总分类账,也可以按照科目汇总表或者其他的方式登记,可以每3~5天登记一次,也可根据汇总记账凭证的时间按照每月上旬、中旬或下旬,进行总分类账登记。
明细分类账的登记要求:由于明细分类账是按照原始凭证或记账凭证直接登记的,因此要根据业务的发生情况及时进行登记,以此来掌握企业财务的经营动态。
3.书写要求
为了保证账簿记录具有持久性,防止涂改,记账时必须使用蓝、黑墨水钢笔或者碳素墨水笔进行书写,不能使用圆珠笔或者铅笔书写。除结账、改错、冲账或登记减少数可以使用红笔以外,其余账簿记录都不能使用红色墨水。在书写文字及数字时,先不要写满格,通常占到格距的1/2,这样就可在发现输入错误时,在该文字或数字的上面进行更正。
4.连续登记
必须按照账户页次进行逐页、逐行登记记账,不得出现跳页、隔行,如果无意发生隔行、跳页等现象,就要在空页或空行处用红色墨水画对角线予以注销,并加盖“此页空白”或“此行空白”的戳记,最后交由记账人员签章。在每一账页记录完毕结转下页时,为了表现出账目的连续性,还要结出本页的合计数及余额,并在本页的最后一行摘要栏处注明“过次页”,在下页的第一行摘要栏注明“承前页”,并将上页的余额以及发生额过入到次页;也可以把上页的最后一行不结计发生额合计以及余额,而直接在次页第一行的承前页上写出发生额合计数以及余额。(www.daowen.com)
另外,在财政部颁布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对“过次页”的本页合计数的结计方法做出了以下具体规定。
(1)对于现金、银行存款以及收入、费用明细账等,需按月结计发生额账户,而结计“过次页”的本页合计数应该是从本月初起至本页末止的发生额合计数。
(2)需要结计本年累计发生额的一些明细账户,结计“过次页”的本页合计数应该是从年初起至本页末止的累计发生额。
(3)对不需要按月及按年结计发生额的账户,只需将每页末的余额结转次页。
5.余额结计要求
对那些需要结出余额的账户,当结出余额后,要在“借或贷”栏内写明“借”“贷”,以表明余额方向,并在“余额”栏内写清楚具体的余额数。对没有余额的账户,应该在“借或贷”栏内写“平”字,并把余额栏内的“元”字的位置用“0”来表示。
6.定期打印
为了便于审计及加强会计信息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在财政部颁布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提出了具体的打印要求,即“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总账和明细账应当定期打印。发生收款和付款业务的,在输入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的当天,必须打印出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并与库存现金核对无误。”
每笔经济业务在完成了会计凭证填制的工作以后,要按照以下流程进行相关账簿登记。
(1)将涉及现金、银行存款收付业务的会计凭证交给出纳员,并由其完成如下工作:当履行了收、付款的行为后,必须在原始凭证上加盖收、付款戳记;在记账后,记账凭证中的“库存现金”或者“银行存款”科目应做出记账标识,并在记账凭证“出纳”的位置处签章,以明确出纳员对于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的保管责任;把登记凭证移交给记账会计。
(2)未涉及现金、银行存款收付业务的记账凭证,应该直接传递给记账会计。
(3)负责登记明细账的会计人员,需按照记账凭证登记相关的明细分类账,记账后还要在记账凭证中相关科目的后面做出“打钩”等记账标识,并在“记账”的位置处签章。在登记完成明细账后,还要把会计凭证传递给总账会计。
(4)总账会计应根据记账凭证直接登记总分类账,或者定期采用一定的程序及方法,将该期记账凭证进行汇总后再编制“科目汇总表”或“总记账凭证”,并以此登记总分类账。记账结束后同样要在相关凭证中做出记账标识并且签章。此外,各企业发生的经济业务,应该采用平行登记的方法,一方面按照会计凭证记入相关的总分类账,而另一方面要记入所属的各明细分类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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