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凭证也被称作票据,通常包括发票和单据,在工作和生活中比较常见,例如用来报销的普通发票、增值税发票,还有用以记录操作银行账户的银行进账单、缴款单等。此外,一些企业内部使用的收据、领料单、出库单等也可以作为原始凭证来使用。
原始凭证的种类很多,但可以按照不同的标准将其分类,具体如下所示。
(1)按照来源的不同,可分为自制原始凭证与外来原始凭证。自制原始凭证是由企业内部经办业务时填写的凭证。比如仓库保管人员自己填制的收料单,销售部门在销售商品时开具的发票等。而外来原始凭证,指的是在同外单位出现经济往来时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比如购买材料时取得的发票以及出差时得到的车票等。
(2)按照用途的不同,可分为证明凭证、手续凭证及联合凭证。证明凭证是用来证明企业的经济业务已经发生或者完成的各种凭证,比如收料单可证明材料已经验收入库等。手续凭证是为了方便记账而编制的,通常采用汇总的方式,比如各种费用分配表、成本计算表等。而联合凭证既可作为证明凭证,又能实现手续凭证的作用,比如现金收入凭单等。
(3)按照办理或完成经济业务的次数,可分为一次凭证与累计凭证。一次凭证通常只通过一次填制手续就可以完成,比如收料单、领料单等。而累计凭证指在规定的日期内,可以多次、连续地使用,它可以减少凭证的数量和简化凭证填制手续,比如限额领料单等。
(4)按照凭证格式,可分为通用凭证与专用凭证。通用凭证指具有全国或者地区、部门、统一格式及使用方法的凭证,比如全国统一的异地银行结算凭证等。而专用凭证指具有专门用途的原始凭证,比如差旅费报销单等。
原始凭证具有这些基本内容:原始凭证的名称、填制原始凭证时的日期、接受原始凭证的单位名称、经济业务的内容(包括数量、单价、金额等)、填制单位的签字或盖章、有关人员签章、凭证附件。
原始凭证除了应当具备的上述内容外,还要有以下的附加条件。
(1)如果原始凭证是从外单位取得的,就应使用统一的以及印有税务专用章的发票,并加盖填制单位的公章。
(2)企业自制的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负责人或其指定的人员签名或盖章。
(3)用于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及收款人的收款证明,不能只用支付款项的有关凭证代替。
(4)购买实物时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要有验收证明。
(5)当销售货物发生退货并且退还货款时,必须要有退货发票、退货验收证明以及对方的收款收据等原始凭证。
(6)职工公出借款时填制的借款凭证,必须要附在记账凭证之后。(www.daowen.com)
(7)经由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把批准文件作为原始凭证的附件。
此外,在具体的实际工作中,除了必须满足上述的基本内容外,还可根据企业经营管理与特殊业务的需要,再增加一些必要的内容。比如对不同单位经常发生的共同性质的经济业务,就可以制定一种统一的凭证格式。
要准确地填制原始凭证并保证质量,就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原始凭证的记录必须真实、可靠,所填制的内容与数字也必须符合企业的实际情况。
(2)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完整,填制的项目应逐项填列齐全,不能有遗漏与省略,也不能简化,而品名与用途也要明确填写。
(3)原始凭证的手续必须完备,以明确具体的经济责任,确保原始凭证的合法性、真实性。
(4)原始凭证的书写必须规范、清楚,文字也要简练,并易于辨认。大、小写金额也必须相符并且书写规范,在金额的前面要填写人民币符号“¥”,且人民币符号“¥”与阿拉伯数字之间不要留有空白。
(5)原始凭证的编号必须连续,以方便查找。当出现写错作废时,要加盖“作废”戳记并妥善保管,不能随便撕毁。
(6)不能随便涂改、挖补、刮擦原始凭证。当原始凭证出现错误时,应让出具单位重开或更正,并在更正处加盖出具单位的印章。
(7)原始凭证必须填制及时,并且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送交相关人员进行审核。
通常一个单位的经济活动与财务收支出现的错误和弊端,大多都会表现在原始凭证上。因此,对原始凭证的审计就变得非常重要,否则不但会让记账、编制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不准确,而且还会影响财务数据,最终造成各种损失。而对原始凭证进行审计,可分为外来原始凭证审计及自制原始凭证审计。
(1)外来原始凭证审计。需审查原始凭证的一般要素,例如名称、单位抬头、开出日期、金额等是否准确;需审查原始凭证的数字要素,例如数字、大小写等是否一致;需审查原始凭证的时间要素,例如经济事项发生时间的可能性及合理性,是否存在虚假;需审查原始凭证的规范要素,例如凭证是否正规、有无国家统一规定的凭证等;需审查原始凭证的合法性要素,例如付款数额及付款对象,是否符合现金管理制度规定;需审查原始凭证的真实情况,例如有无合法凭证掩盖下的不真实经济活动。
(2)自制原始凭证审计。对外来原始凭证审计的内容,也全都适用于自制原始凭证的审计。另外还应审查:收款收据的印制是否按照规定的印制权限与有关要求印制,印制收据是否连续编号;收据用完以后,是否按照规定进行保存,以便备查,有无随意销毁的现象;对使用过的收据,其存根、号码是否连续,是否出现缺本、少页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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