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将项目工期按≤1年(A)、2~3年(B)、4~5年(C)、>5年(D)分为四大类,分析不同项目工期在项目治理各维度的差异,其差异雷达图如图6-17所示。可以看出,在合同治理方面,不同项目工期四个组别群体中以“>5年”组均值最高,最低是“≤1年”;在关系治理方面,不同项目工期四个组别群体中以“>5年”组均值最高,最低是“≤1年”;在行政治理方面,不同项目工期四个组别群体中以“4~5年”组均值最高,最低是“≤1年”。
单因素方差分析法被进一步用来检验不同项目工期在项目治理各维度——合同治理、关系治理和行政治理的影响是否存在显著性差异,分析结果如表6-9所示。研究结果表明,不同项目工期在行政治理不存在显著差异,但在合同治理和关系治理存在显著差异。因此,进一步采用Scheffe法和HSD分析对项目治理各维度的影响进行两两对比。从表6-9中可以发现,根据HSD法的结果可知,对于合同治理机制:“>5年”组群体的感知显著高于“≤1年”组群体;对于关系治理机制:“>5年”组群体的感知显著高于“≤1年”组群体。根据HSD法的结果可知,对于合同治理机制:“>5年”组群体的感知显著高于“≤1年”组群体,“2~3年”组群体的感知显著高于“≤1年”组群体;对于关系治理机制:“>5年”组群体的感知显著高于“≤1年”组群体,“4~5年”组群体的感知显著高于“≤1年”组群体。(www.daowen.com)
表6-9 不同项目工期在项目治理各维度差异比较
注:*表示p<0.05,n.s.表示p>0.05。
不同项目工期在项目治理的均值折线图如图6-18所示。可以看出,在整体项目治理方面,不同项目工期四个组别群体中以“>5年”组均值(M=3.8788)最高,最低是“≤1年”(M=3.1095)。总体上,整个项目治理曲线可以看出,随着项目工期的增长,项目治理感知程度增大。这说明项目工期对于项目治理存在一定的影响。
图6-18 不同项目工期在项目治理的均值折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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