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访者的项目职位按高层管理者(A)、中层管理者(B)、中层以下(C)分为三大类,分析不同项目职位在项目治理各维度的差异,其差异雷达图如图6-9所示。从图6-9中可以看出,在合同治理方面,不同项目职位三个组别群体中以“中层以下”组均值最高,最低是“高层管理者”;在关系治理方面,不同项目职位三个组别群体中以“中层管理者”组均值最高,最低是“高层管理者”;在行政治理方面,不同项目职位三个组别群体中以“中层以下”组均值最高,最低是“高层管理者”。
图6-9 不同项目职位在项目治理各维度差异雷达图
单因素方差分析法被用来进一步检验受访者不同项目职位在项目治理机制各维度——合同治理、关系治理和行政治理的感知是否存在显著性差异,分析结果如表6-5所示。总体上,受访者不同项目职位在关系治理的感知没有显著的不同,但在合同治理和行政治理的感知有显著差异。进一步采用Scheffe法对不同职位在项目治理各维度的影响进行两两对比(吴明隆,2010)。结果表明,对于合同治理机制:“中层管理者”组群体的感知显著高于“高层管理者”组群体;“中层以下”组群体的感知显著高于“高层管理者”组群体。对于行政治理机制:未出现显著差异的组别。但由于Scheffe法过于严格,导致行政治理机制的整体检验F值达到显著,但事后比较均不显著,因此改用HSD法进行分析。根据HSD法的结果可知,合同治理结果与Scheffe法完全一致;对于行政治理:“中层管理者”组群体的感知显著高于“高层管理者”组群体;“中层以下”组群体的感知显著高于“高层管理者”组群体。
表6-5 不同项目职位在项目治理各维度差异比较(www.daowen.com)
注:**表示p<0.01,*表示p<0.05,n.s.表示p>0.05。
受访者不同项目职位在项目治理的均值折线图如图6-10所示。可以看出,在整个项目治理方面,不同项目职位三个组别群体中以“中层以下”组均值(M=3.8718)最高,最低是“高层管理者”(M=3.6167)。可以看出,总体上随着项目职位的升高,项目治理感知程度出现下降。这说明项目职位对于项目治理存在一定的影响。
图6-10 不同项目职位在项目治理的均值折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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