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治理属于近年来在项目管理领域提出来的新理论和新概念,因而常与项目管理混淆。然而,项目治理与项目管理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个不同概念,它们属于不同的研究层面和研究范畴(罗剑和罗锦贤,2017;杨建平,2009)。项目管理是指项目具体活动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等,侧重的是为实现项目目标对具体活动的计划、实施等。而项目治理则被称为“项目管理的管理”,被界定为完成项目管理活动所需的微观制度环境,包括构建的一系列制度、结构和流程。此外,项目管理往往更多地关注于项目层面的日常运作的控制和执行(Turner,2010),而项目治理则代表一个更高的结构,描述多项目和达成组织战略目标的“过程”和“结构”(Nielsen,2010)。
项目治理是指整个建设项目运作的基本网络框架,通过设置动态的、开放的制度框架,明确各利益相关者在此框架下的责任、权力、利益关系,负责制订战略,确保资源得到有效利用(Too & Weaver,2014)。而项目管理则是在这个网络框架下由各个实施主体运用项目管理技术、工具、方法实现建设项目管理的目标。项目治理所涉及的主体通常是项目业主、承包商、设计单位、银行等金融机构、政府部门的决策层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项目管理的主体通常是这些实施单位派放到具体项目的项目实施负责人(颜红艳,2007)。
综上所述,项目治理和项目管理的相关研究分别聚焦于项目系统的两个不同层面。总体上,项目治理与项目管理在目标、主体、客体、作用、政府作用以及基础理论等方面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性,具体如表2-3所示(杜亚灵和尹贻林,2010;贾广社等,2010;颜红艳,2007;杨建平,2009)。
表2-3 项目治理与项目管理的区别(www.daowen.com)
续表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