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我国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一次实现与国际准则趋同,标志着中国经济在市场化道路上日趋成熟的同时,会计准则也日趋科学规范。然而,财务报表固有的局限性使得如何完善财务报表,如何更加充分地披露企业财务信息变得十分重要。财务管理人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利润表进行改进和完善。
1.完善利润表要素
主要是取消“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项目,增加“利得”和“损失”要素。一直以来,我国利润表要素包括“收入”“费用”和“利润”三项,“利得”和“损失”并没有作为单独的利润表要素。
对利润表要素进行改进,就是将“利得”和“损失”要素独立出来,成为单独的利润表要素;取消“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项目,将其分别纳入“利得”和“损失”要素中,并将基本准则中的“收入”“费用”要素更名为“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要素。
这样一来,“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得”“损失”“利润”五要素共同构成反映企业财务业绩的利润表要素,它们之间的关系是: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得-损失。这样就可以使利润表要素更加完善。
2.增加营业收入明细
营业收入一直以来是企业盈余管理的重点。企业盈余管理的惯用手法是利用权责发生制带来的应计利润提前确认收入。然而,与营业收入紧密相关的信息——如赊销收入、销货退回、折让与折扣等——却没有在报表中得到反映,这些信息可以使报表使用者了解企业商品质量及企业控制应收账款风险的程度。(www.daowen.com)
因此,在营业收入项下增加本期“赊销收入”“本期销货退回”“本期折让与折扣”等有关信息的详细栏目,可以有效地防止企业恣意的盈余管理行为,提高企业财务报表质量。
3.增设“全面利润”指标
由于公允价值(指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市场参与者之间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的价格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变动收益属于未实现资产持有利得,因此,为了确保利润质量,应将“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项目从“利润总额”指标中剔除,将其纳入“全面利润”指标(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称为“综合收益”)中。
之所以将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从“利润总额”指标中扣除,是因为这样可以挤干“利润总额”指标所含的水分,符合谨慎性信息质量要求。在利润表中增设“全面收益”指标更能够体现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的全面收益观。
4.增加预测赢利信息
现有报表一般只是对企业当下的财务情况进行汇报,而对于企业未来的赢利能力等信息并未涉及,这无法满足报表使用者的投资等决策需求。鉴于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决定了会计要素的确认与收入实现的原则,建议将企业未来发展的预测信息在财务情况说明书中披露,并且对比已实现经营业绩与预测业绩的拟合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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