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区经济作为区域经济发展的高级形态,开放性、创新性、协调性和宜居宜业是国际典型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的共同特征。探索粤港澳大湾区在“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三种货币、三个独立关税区和三种法律制度”下的跨境合作的科技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政策对接,有利于促进湾区科技创新要素便捷流动,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因此,一是应构建基于市场一体化创新湾区跨境协调机制,要发挥CEPA和广东自贸试验区的制度创新优势。在CEPA框架下深化大湾区“三个独立关税区”之间的贸易投资便利化合作,减少跨境要素流通障碍,同时,为大湾区内合作提供法律基础及实施机制。二是构建大湾区城市群合作机制,在已有的粤港澳三地合作平台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粤港澳联席会议制度和各类专责小组的功能,构建粤港澳三地政府层面的协调机制和对话框架,妥善安排粤港澳大湾区基础设施建设、科技装备设施布局、重点产业创新合作等方面的对接和合作问题。三是建立基于共享产业价值链的创新湾区产业分工机制,科学规划高端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在香港、广州和深圳等中心城市的功能布局,有利于推进三地服务业企业在资本、人才、业务、企业管理等领域的交流,保障大湾区产业链高度整合和区域经济深度融合。
2.建立创新文化协同合作机制(www.daowen.com)
粤港澳大湾区各城市间地理位置相近、文化差异小。建立相互认同的创新文化协同合作机制,可以大大减少产业集群协同创新过程中的摩擦,降低交易成本。澳门、香港和珠江三角洲地区协同打造世界文化旅游产业基地和宜居宜业宜游的优质生活圈,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粤港澳大湾区创新文化广泛宣传,在国际上形成对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文化的认可和共识;促进全球科技创新资源集聚,促进大湾区内生产要素的自由高效流动,并通过开放包容的营商环境吸引高端生产要素集聚在大湾区内,将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为具有竞争力的世界级产业集群区域。同时,弘扬创新创业精神,不断丰富创新创业文化内涵,树立大湾区品牌形象,为大湾区科技创新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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