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政策对接:促进创新要素流动聚集

政策对接:促进创新要素流动聚集

时间:2023-06-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继续努力探索三地合作新机制、新做法,积极推动大湾区内创新要素无缝对接和合理流动,为内地与港澳科技合作探索新路。

政策对接:促进创新要素流动聚集

粤港澳大湾区的发展具有“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三种货币、三个独立关税区和三种法律制度”的鲜明特征,各个维度的要素如何实现畅通流动,优势发挥等问题急需进行融合与探索。全面清理大湾区各地政府阻碍科技协同发展的地方法规和政策,实施科技创新政策在大湾区内的普适化,打通区域内部阻碍创新要素合理流动、创新资源合理配置、创新功能互补协作的瓶颈,形成有利于技术、资金、人才、成果等各类科技要素自由流动的政策法规体系,建立和逐步完善一体化的科技要素市场。

1.完善并落实人才引进与流动政策,提高大湾区内高质量人才活跃度

一是创新人才流动机制,促进科技人才跨境便利流动。率先探索“大湾区绿卡”制度,出台更加便利的粤港澳大湾区人才流动政策,推动粤港澳人才资质互认,实现港澳创新人才与内地居民享受同等待遇,加快推动大湾区内部人才的充分流动。具体建议包括:试点建立人才飞地,实现大湾区各地优势互补;设立海外华侨华人交流中心,试点对海外华人实行免签;借鉴香港人才社会化、市场化的行业协会认证模式群,为区域发展提供软实力保障;实施工作假期签证,拓宽引才渠道;实施全球英才招聘工程计划,推动落实引才系统化、精准化;实施粤港澳三地人才流动计划,增强三地人才资源的交流合作;粤港澳三方合作,共同建设大湾区高校;借鉴香港的税收政策,降低在大湾区工作的港澳及外籍人才的税负水平;探索大湾区外籍人才入籍归化政策,试点外国人才身份转换制度;推广大湾区地区人才执业资格互认制度,盘活三地专业人才资源;推动粤港澳三地“社保+医疗+教育”互认互通,畅通人才服务衔接渠道;为外籍高层次人才提供直接在境外申请在华永久居留的渠道和便利,等等。

二是以大湾区为人才载体,实施更广阔的人才引进政策。第一,通过加强产学研合作缔造创新“源头活水”、设立服务科技成果转化中介机构等方式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激发人才活力。第二,通过更新移民法吸引高科技人才、国际化教育“收割”留学生、依托国际项目合作实现人才共享、实施海外“就地取材”人才引进机制、国际猎头充当引才“急先锋”等方式,实施面向全球适时开放性的人才政策。第三,通过依托世界大学集群培养创新人才、校企合作培养产学研专业人才、高校合作办学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创新人才等方式,加强校企联合培育急需紧缺人才。第四,通过构建完善的“孵化器区域”、风险投资扮演“创新催化剂”、形成鼓励冒险的创新文化氛围等方式,营造鼓励人才创新创业生态环境

2.深化拓展资本要素流动体系,加快推进大湾区内资本要素共用共享

一是积极对接各地区资本要素的准入与使用政策,连接普适性优惠力度,进一步深化拓展湾区内部合作。继续努力探索三地合作新机制、新做法,积极推动大湾区内创新要素无缝对接和合理流动,为内地与港澳科技合作探索新路。落实好国家允许科研仪器设备在港澳和珠江三角洲九市异地购置使用的政策,推动建立健全大湾区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共享使用机制,以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广州南沙庆盛科技创新产业基地、珠海横琴粤澳合作中医药科技产业园等平台为重点,争取国家支持开展便利粤港澳三地科研人员、仪器设备、生物样品等便捷流动的政策措施。(www.daowen.com)

其中,首先要促进科技资金跨境便利使用,加快推动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经费在大湾区内转移使用,放宽对创新型产业的港澳投资者资质要求、股比限制、经营范围等准入限制措施。其次要推进科研设备和材料通关便利化,探索制定粤港澳三地研发“小物流”通关便利政策,对科研设备、实验材料的跨境运输和使用,给予保税货物等特殊通关待遇,减免研发“小物流”进出口税收。同时要推动技术信息顺畅流动,探索在粤港澳大湾区建立统一的“互联网特区”,放宽网络公司的审查和落地;在广东自贸试验区三大片区建设国际通信专用通道,建设与港澳直连互通的国际互联网环境。

二是加强粤港澳大湾区重大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完善粤港澳大湾区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管理体系,建立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的激励引导机制,支持各科技创新平台对外提供有偿开放共享服务;鼓励和支持大湾区内非涉密和无特殊规定限制的科技资源向全社会开放和共享,加快推进大湾区内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鼓励大湾区内创新平台合作举办高规格的研讨会、辩论赛、技术交流展等活动,吸引和聚集世界一流科学家互访互问。目前,广东省已出台省财政科研资金跨境使用办法,港澳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参照广东省科技计划的若干规定,省财政科研资金可以划定在港澳使用,港澳高校科研机构可以牵头或参与申报广东省的科技计划项目。截至2019年12月份,已经有6所香港高校在深圳设立72个科研机构,粤港联合创新资助项目达到151个。

3.建立产学研合作机制,打通粤港澳三地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链条

加强产学研深度融合。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出台相关政策支持粤港澳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共建高水平的协同创新平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实施粤港澳科技创新合作发展计划和粤港联合创新资助计划,支持设立粤港澳产学研创新联盟。加快粤港澳三地间成果转化机制的共建共享,完善区域内部产业化链条与网状的发展。

例如,香港深圳之间,可进一步合理规划并支持在医疗科技、人工智能等优先领域协同联动,共同建设粤港澳实验室等创新平台;推动香港与深圳联合建设落马洲河套地区;充分利用香港国际化的便利吸引高端人才;选取优先领域实施联合资助研究等方面。再如,澳门与珠海之间,澳门土地资源有限,缺乏发展空间,更缺乏科研成果转化的平台,而这正是珠海所具备的。珠海要积极对接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与澳门协同合作。澳门的中药质量研究国家重点实验室是中医药领域迄今唯一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其检测设备先进,研究方法国际领先,且拥有一支多学科结合、结构合理、实力雄厚的研究队伍;而珠海则有粤澳合作中医药科技产业园、珠海生物医药产业园等产业平台,能为澳门提供科研成果的转化空间和应用场景,实现科研成果的产学研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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