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优化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协同环境:策略与实践

优化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协同环境:策略与实践

时间:2023-06-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支持港澳私募基金参与大湾区创新型科技企业融资,允许符合条件的创新型科技企业进入香港上市集资平台,将香港发展成为大湾区高新技术产业融资中心。通过建立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合作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粤港澳三地共同建设知识产权政策协调点,对不同法域知识产权实体法和程序法的规定进行协调。在此基础上,应进一步强化粤港澳知识产

优化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协同环境:策略与实践

1.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改革

强化创新治理理念,尊重市场规律和创新规律,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建立政府、市场、企业等主体共同治理、各司其职的发展模式,发挥政府制度创新的主体作用,鼓励粤港澳三地政府在管理模式创新上先行先试,提升政府服务科技创新协同发展的能力。充分利用科研院所知识创新的主体角色及企业技术创新的主体定位,将制度创新作为“黏合剂”,促进政府、企业、科研院所以及市场之间的高效协作、互联互通

完善科技创新一体化体制机制,促进科技创新要素自由流动。针对粤港澳大湾区创新要素流通不畅、科技创新资源开放共享不足这一问题,应协调各方利益,全面对接和清理大湾区各地政府阻碍科技创新要素自由流动和协同发展的地方法规和政策,实施科技创新政策在大湾区内的普适化,打通区域内部阻碍创新要素合理流动、创新资源合理配置、创新功能互补协作的瓶颈,形成有利于技术、资金、人才、成果等各类科技要素自由流动的政策法规体系。

人才流动体制方面,重点要改善大湾区社会民生,建设公共服务共享体系,由中央政府牵头连同三地政府制定措施,推动粤港澳三地的人员流动,扫除居住就业、创新创业等方面的体制障碍,在过境签证、边检制度、居留许可等相关政策上进行协调;同时,对于影响大湾区内人才流动的公共服务障碍的细节问题,如跨境交通卡、医保社保等,关系着全面实现大湾区城市群生活的同城化,则需要粤港澳三地密切合作与协商加以解决。在财税金融体制方面,积极探索和建立粤港澳大湾区中各地区、各园区财税共享体制机制协调政策,优化财税利益分配机制,不断推进科技创新的实质性合作;建设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投融资体系,加强大湾区城市间财税金融市场的互联互通和深度合作。在科技创新资源开放体制方面,建立健全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的规章制度和政策措施,探索建立财政科技投资的创新平台和科学仪器设备对外开放制度,逐步形成国有投资的公共服务平台资源一体化、服务一体化、收费一体化的运作机制,形成逐步完善一体化的科技创新要素市场。

创新三地科技创新合作体制,形成科技创新协同发展新格局。成立粤港澳合作联席会议,共同研究和制定基础设施建设、科技创新政策、科技装备设施布局、重点产业创新合作、生态环境保护等重大问题政策措施和体制机制,从而实现规划衔接,确保空间布局协调、时序安排统一。同时,建立区域创新合作平台,支持粤港澳三地联合,就重大科研项目开展合作,允许相关资金在大湾区跨境使用。研究制定专门办法,对科研合作项目需要的重大仪器和基础设施进行优化管理。香港、澳门以及外籍创新人才在广东设立的研发机构按照与内地研发机构同等待遇原则,享受国家和广东省各项支持创新的政策,鼓励和支持其参与广东科技计划,构建三地科技创新人才协同创新的政策体系。

加强三地企业营商体制机制对接,形成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香港和澳门都是全球开放程度极高的全域自由港,对标香港的商事制度有助于改善大湾区内地科技创新企业营商环境,加快建设国际一流湾区;而广东自贸区和粤港澳合作发展平台等要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任务,通过有利于降低大湾区制度创新风险的“先行先试”,形成以开放促改革、促创新、促发展的新格局。因此,借鉴港澳商事制度,发挥各合作发展平台的制度创新角色,在强化近年改革措施的系统集成基础上,深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加快科技创新企业营商规则对接,试验高标准国际贸易投资规则,有利于大湾区加快形成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在投资管理改革方面,需要全面实施高水平的投资便利化措施,率先试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试行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完善反垄断审查制度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改善创新型中小科技企业的信息、人才、科研等公共服务环境。在实现湾区市场规则接轨方面,广东要推进粤港澳营商规则互认和统一标准,在企业注册登记、许可证授予、人才引进、融资、跨境交易、投资者保护、履约、结算等方面加强与港澳对接,建立大湾区统一的行业监管体系,推进粤港澳在商事仲裁、社会信用等方面的合作。作为制度创新高地,各合作发展平台与港澳协调共同的科技和营商数据存储与跨境数据转移规则,与港澳协同维护大湾区数据存储的安全。

2.成果转化机制与国家科技成果孵化基地

制定成果转化政策。积极探索制度创新,深入实施科技成果转化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和落实科研成果转化的处置权、收益权、分配权,鼓励粤港澳三地科技创新人才以科技创新成果、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形式在任意地区自由的入股注册创立中小型科技企业,在政策上给予优惠,形成大湾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创新氛围。

搭建成果转化平台。强化粤港澳在科技金融、成果转化、国际技术转让、科技服务业等领域开展深度合作,共建国家级科技成果孵化基地和粤港澳青年创业基地等成果转化平台。打造内地科研成果转化平台和技术交易平台,大力发展各类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设立国家级技术转移中心、省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以及高校产学研创新中心。以国家高新区和广深港科技创新走廊建设的政策优势为抓手,在珠江三角洲地区建设一批面向港澳的科技企业和科技人才的成果转化孵化基地,使港澳科技企业享受内地同等的科研政策,大力开展科技创新成果展出活动,加强科技成果产业化对接,促进港澳地区科研成果转化。

建设资金融通平台。充分发挥香港、澳门、深圳、广州等地资本市场和金融服务功能,合作构建多元化、国际化、跨区域的科技创新投融资体系。大力拓展直接融资渠道,依托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建设科技创新金融支持平台。支持港澳私募基金参与大湾区创新型科技企业融资,允许符合条件的创新型科技企业进入香港上市集资平台,将香港发展成为大湾区高新技术产业融资中心。支持广深发展风险投资,组织投融资机构及时与相关企业面对面交流,募集更多的社会资金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联合建立。还应整合资源,培育一批科技企业上市,调动资本市场的力量。(www.daowen.com)

3.知识产权保护与应用

强化知识产权执法协调保护机制。通过建立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合作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粤港澳三地共同建设知识产权政策协调点,对不同法域知识产权实体法程序法的规定进行协调。在此基础上,应进一步强化粤港澳知识产权跨区域执法协作,进一步深化执法协作领域,从信息交流、案件移交、协助调查取证扩展到办理知识产权案件、会展保护等,并逐步推进执法协作机制的常态化和制度化。支持三地知识产权的服务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仲裁、纠纷调解的深度合作,建立完善知识产权案件跨境协作机制。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的作用,针对粤港澳大湾区的重点产业、重点区域、专业镇建立知识产权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探索为权利人提供更多更有效的争议解决途径,促进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的开展。

建立知识产权服务和资源信息共享机制。粤港澳大湾区应通过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的基础服务与增值服务,鼓励三地知识产权代理、法律评估等服务机构建立资源合作共享机制,打造基于提升知识产权运用的国家级知识产权资源集聚与信息服务共享平台,搭建知识产权大数据体系,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化数据输出。引导知识产权代理行业向规范化、专业化、国际化发展,在大湾区内培育一批具有影响力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探索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代理服务人才、产品等资源共享,建立三地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水平提升联动机制以及常态化的知识产权代理人实务技能培训、评价制度。探索建立大湾区知识产权金融合作机制,引导三地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金融机构与保险机构联合开展知识产权金融模式创新。

促进湾区知识产权应用和交易运营。通过专利合理布局,粤港澳三地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点产业,共同培育一批具有战略性、前瞻性、产业引领性及国际竞争力的高价值发明专利,推动三地围绕专利密集的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重大项目,联合开展专利导航和分析评议合作,测试专利密集型企业对经济的贡献度,编制专利密集型产业目录,促进专利密集型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其次,充分运用大湾区十一个城市的创新动能和珠江三角洲地区的制造能力,构建“广深港”为主轴的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带,通过共建国家级粤港澳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和知识产权商用化联盟,推动以知识产权进出口为特征的国际贸易。发挥香港在区域性产权贸易中的优势,以广东知识产权交易博览会、亚洲营商论坛等活动为重点,打造全球性的知识产权交易运营平台,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试点,提升大湾区的科研成果转化水平和效率

4.创新创业商业基础设施共享

加强创新网络建设。香港作为国际重要的商贸平台及科技交易中心,将会为大湾区其他城市提供科研、创新成果转化平台与国际金融等服务,而香港自身科技创新的发展也将会越来越依赖于内地市场与区域创新网络。广深港澳创新走廊将会充分发挥广州科研资源和人才储备优势、东莞制造业基础与产业创新能力、深圳高科技企业创新能力,再结合港澳地区国际化创新资源,这一创新集群将会发展成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造中心的主要载体。创新离不开人员、资源、市场、政策等创新生态环境支持,大湾区创新网络要围绕区域产业链需求构建,从源头创新到创新成果转化应用建立起完善的创新链条,通过协作机制做到创新链与产业链的深度融合,以创新引领区域产业升级,建设科技创新基础设施共享平台以及优化创新流程,为企业与市场主体创造良好的创新环境,政府应给予一定的政策激励。

加强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市交通能源、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水平,加快广州—深圳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建设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推动大湾区内地无线宽带城市群建设,实现免费高速无线局域网在大湾区热点区域和重点交通线路全覆盖,实现城市固定互联网宽带全部光纤接入。推动信息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设珠三角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物联网与智慧城市应用示范区,全面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除了基础设施等硬件条件外,大湾区各城市在住房、教育医疗等生活设施与服务方面的不断完善也将大大提升大湾区城市竞争力。还应借助科技创新力量对城市空间进行数字化改造,大湾区众多城市已成为全国建设智慧城市典范。通过城市间技术与基础设施的融合,将大湾区打造成为一个智能互联、城市功能高效运转的“大型智慧城市群”。

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优质生活圈。科技创新发展环境不仅需要优良的城市基础设施水平的硬环境,还应具备宜居宜业宜游的城市软环境。应构建休闲湾区,提升大湾区生态环境。推进大湾区旅游发展,依托大湾区特色优势及香港国际航运中心的地位,构建文化历史、休闲度假、养生保健、邮轮游艇等多元旅游产品体系,推动广州、深圳建设中国邮轮旅游发展实验区,探索研究简化邮轮、游艇及旅客出入境手续。推动粤港澳游艇自由行有效实施,探索在合适区域建设国际游艇旅游自由港。发展滨海和乡村旅游,建设一批滨海旅游度假区、滨海特色风情小镇,将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成为世界级旅游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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