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发展地区应加强创新环境的优化,重点发展和培育高科技产业。创新环境是指在创新过程中,影响创新主体进行创新的各种外部因素的总和。创新环境主要包括资源环境、制度环境、市场环境、文化环境等方面。只有当各维度的科技创新环境均处于良好状态时,创新主体才能借助这些良好的创新环境外力作用发挥最大的效率。因此,重点地区应坚持以市场为主体,优化创新环境。一是优化人才资源环境,坚持创新人才驱动发展,各重点发展地区如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粤港澳合作平台等应优化高科技人才资源的育成体系,加强人才引进和共同培养。二是优化制度环境,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科研人才双向流通通道,清除人才自由流动的壁垒。三是优化市场环境,建立珠江三角洲地区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的科技创新联盟,共同合作完成跨区域的重大科技项目,建立灵活的人才激励机制和合作共享机制。四是优化文化环境,重视产权保护以及创新文化氛围的培育。
2.以都市圈建设为抓手,构建发达的跨区域信息化网络
重点发展地区如广深港科技创新走廊、珠西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带等,要深入推进都市圈建设,完善广佛肇、深莞惠、珠中江三大都市区城市联席沟通协调机制,加强跨界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推进粤港澳创新圈和优质生活圈建设。各中心城市要坚持市场化的创新机制,发挥各自比较优势、强化区域职能分工,加强合作,立足服务珠江三角洲地区、服务全国、面向世界,最大限度地吸引、集聚全国资源要素,着力引领珠江三角洲地区参与国际经济竞争,以都市圈建设为抓手,推动形成珠江三角洲地区“多中心、网络化”现代城镇体系,以及“多圈、多核、叠合、共生”的区域协调发展格局。
当今世界已经步入信息时代,网络成为信息流传输的重要通道,电子信息技术及产业的发展是提升城市辐射功能的重要技术支撑。因此,要进一步加强跨区域信息化网络建设,以互联网信息化为载体,扩大对外开放,将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成为最主要的信息流产生源、交汇点和辐射极。(www.daowen.com)
3.以粤港澳合作发展平台为载体,为周边区域创新搭建桥梁
粤港澳合作平台如深圳前海、广州南沙、珠海横琴等是港澳深度参与珠江三角洲地区科技创新合作和引领的重要载体。广东可携手港澳,在坚持“一国两制”的前提下,强化“两制”的互补性,化制度差异为制度优势,坚持市场化的运作机制,进一步扩大开放,探索内地与港澳在科技创新政策体制和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深入交流和对接,把前海、南沙与横琴打造成“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三大标志性平台,实现粤港澳开放型经济、现代产业及社会治理体制的对接交融,开创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双轮驱动”的发展新格局。准确把握广东自贸区依托港澳、服务内地及面向全球的科学定位,在对接高标准国际投资贸易规则和体系、增强外贸发展新优势、深化粤港澳紧密合作、探索服务贸易自由化等方面实现重点突破。
平台建设是粤港澳区域合作创新生态系统的重要载体,要以粤港澳合作发展平台为依托,建立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科技创新集聚区。重点支持将落马洲河套地区发展成为港深创新科技园,珠海横琴地区建设珠澳创新科技园等,建立重点科研合作基地,完善相关创新研发、高等教育、文化创意和其他配套设施。加强粤港澳联动,进一步在珠江三角洲各市打造一批不同能级、不同梯度的科技创新合作平台,以粤港澳科技创新平台为点,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为带,粤港澳大湾区为面,增强区域辐射、全球辐射,加快推进粤港澳三地科技成果在大湾区内部的转移和产业化。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