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原始凭证记载并反映了交易或事项的具体内容,但由于原始凭证来自不同的单位,种类繁多,格式不一,无法清晰地表明应记入的会计科目的名称和方向,所以它并不能将交易或事项发生后所引起的资产与权益的变化情况直接地、总括地反映到有关的账簿中。因此,实际工作中需要对原始凭证进行分类、归纳,按照复式记账原理和设置账户原则,填制具有统一格式的记账凭证,确定会计分录,将相关的原始凭证附在后面,作为登记账簿的直接依据。这样不仅可以简化记账工作、减少差错,而且有利于原始凭证的保管,便于对账和查账,提高会计工作质量。
(一)记账凭证的基本内容
1.记账凭证的名称;
2.填制凭证的日期;
3.凭证编号;
4.交易或事项内容摘要;
5.会计科目、记账方向、记账金额;
6.所附原始凭证张数;
7.填制人员、稽核人员、记账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的签名或盖章。收款、付款的记账凭证应由出纳人员签名盖章。
现以收款凭证为例,说明记账凭证的基本内容,见图7-5。
图7-5 收款凭证
(二)记账凭证的种类
1.按记账凭证的用途分为专用记账凭证和通用记账凭证。其中,专用记账凭证按其其反映的交易事项内容与货币资金的关系,又分为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www.daowen.com)
(1)收款凭证是指用于记录现金、银行存款收款业务的会计凭证。收款凭证根据有关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收入业务的原始凭证填制,可分为库存现金收款凭证和银行存款收款凭证两种,是登记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依据,也是出纳员收款的证明(格式见图7-5)。
(2)付款凭证是指用于记录银行存款和现金付款业务的会计凭证。付款凭证根据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付款业务的原始凭证填制,可分为库存现金付款凭证和银行存款付款凭证两种,它可以作为登记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依据,也是出纳员付出款项的证明(格式见表7-12)。
表7-12 付款凭证
(3)转账凭证是指用于记录不涉及现金和银行存款业务的会计凭证。它是根据有关转账业务的原始凭证填制的,以作为登记有关账簿的依据(格式见表7-13)。
表7-13 转账凭证
上述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统称为专用记账凭证。有些经济业务比较简单或收付款业务不多的单位,可以使用一种通用格式的记账凭证。这种记账凭证既可用于反映收款业务,又可用于反映转账业务,称为通用凭证(格式见表7-14)。
表7-14 通用记账凭证
2.记账凭证按填列方式可分为复式记账凭证和单式记账凭证。
(1)复式记账凭证是指将每一笔经济业务事项所涉及的全部会计科目及其发生额均在同一张记账凭证中反映的一种凭证。换言之,不论一笔经济业务涉及几个会计科目,均可以反映在一张记账凭证上。前面列举的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都是复式凭证。复式记账凭证能全面反映某项经济业务的全貌和所涉及的会计科目之间的对应关系,便于检查公计分录的正确性,但不便于记账分工,实际工作中应用最广泛的是复式记账凭证。
(2)单式记账凭证是指每张记账凭证只填列经济业务事项所涉及的一个会计科目及其金额的记账凭证。换言之,一笔经济业务涉及几个会计科目,就填制几张凭证。填列借方科目的称为借项凭证,填列贷方科目的称为贷项凭证。单式记账凭证便于记账分工,但不能反映某项经济业务的全貌和所涉及的会计科目之间的对应关系。
无论哪种记账凭证,都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来编制,并按原始凭证所反映的经济业务的内容,做出相应的会计分录,填明记账符号、科目名称和金额,以便据以登记有关账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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