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账户设置
1.“主营业务收入”账户
该账户为损益类账户,用于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月末应将本月归集的主营业务收入的发生额转入“本年利润”账户,该账户无月末余额。该账户应按销售商品的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2.“应收账款”账户
该账户为资产类账户,用于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活动应收未收回的货款。该账户应按应收单位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3.“主营业务成本”账户
该账户为损益类账户,用于核算企业已销售产品的成本。月末应将发生的主营业务成本转入“本年利润”账户,该账户月末无余额。该账户可按已销售产品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4.“销售费用”账户
该账户为损益类账户,用于核算企业在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比如广告费、包装费、展览费、业务宣传费等。月末应将销售费用的发生额转入“本年利润”账户,该账户无月末余额。该账户可按费用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5.“税金及附加”账户
该账户为损益类账户,用于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应交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消费税、资源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资源税等。月末应将各项税金及附加的发生额转入“本年利润”账户,该账户无月末余额。该账户可按税费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6.“其他业务收入”账户
该账户为损益类账户,用于核算企业确认的主营业务收入以外的其他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实现的收入,如销售材料、出租固定资产等。月末应将本月归集的其他业务收入的发生额转入“本年利润”账户,该账户无月末余额。该账户可按收入种类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7.“其他业务成本”科目
该账户为损益类账户,用于核算企业确认的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如销售材料的成本、出租固定资产的折旧等。月末应将发生的其他业务成本转入“本年利润”账户,该账户月末无余额。该账户可按成本费用种类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二)账务处理
企业销售产品收取的全部款项包括价款和应交增值税两部分。按财务制度的规定,增值税不得计入收入中,而应单独核算,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销售产品形成的应交增值税,称为增值税销项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账户。
【例16】金方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2018年5月金方公司销售一批产品,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价款30 000元,增值税4 800元,共计34 800元。产品已发出销售,款已收到,存入银行。
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34 800
贷:主营业务收入3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4 800
【例17】金方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2018年5月金方公司销售一批产品,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价款60 000元,增值税9 600元,共计69 600元。产品已发出,款未收到。8月收到该批销货款69 600元,存入银行。
会计分录为:
5月销售产品时:
借:应收账款69 600
贷:主营业务收入6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9 600
8月收到销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69 600
贷:应收账款69 600
【例18】金方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2018年5月金方公司销售产品一批,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价款40 000元,增值税6 400元,共计46 400元。产品已发出,款未收到。该批产品成本为32 000元。7月金方公司收到该批销货款,存入银行。
会计分录为:
5月销售产品时:
①借:应收账款46 400
贷:主营业务收入4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6 400
②借:主营业务成本32 000
贷:库存商品32 000(www.daowen.com)
7月收到销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46 400
贷:应收账款46 400
【例19】金方公司2018年5月支付电视台产品广告费5 200元。
会计分录为:
借:销售费用5 200
贷:银行存款5 200
【例20】金方公司2018年5月销售M材料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为5 600元,增值税896元,货款收到,存入银行。M材料的出库成本为3 000元。
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6 496
贷:其他业务收入5 6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896
同时
借:其他业务成本3 000
贷:原材料3 000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应税行为)在流转过程中实现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按照我国现行增值税制度的规定,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销售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企业、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按照增值税纳税人的经营规模及会计核算的健全程度,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应交增值税=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应设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核算应交增值税额。根据计算需要,在该明细账中设置多栏进行各项目的核算。借方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等项目,其中“进项税额”项目核算购入材料、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等支付的可予抵扣的增值税;“已交税金”项目核算实际交纳的增值税。贷方设置“销项税额”等项目,核算销售产品应交的增值税。月末,若不考虑其他因素的影响,本月销项税额减去本月进项税额,为本月应交增值税。该账户属于负债类账户。但月末余额方向不固定,可能在借方,表示留抵的进项税额;也可能在贷方,表示应交未交的增值税。
企业月末计算本月应交增值税,下月初实际交纳。以银行存款实际交纳增值税时,表示应交增值税的减少,应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账户的借方;同时表示银行存款减少,应记入“银行存款”账户的贷方。
【例21】金方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2018年5月“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记录:销项税额合计350 000元,进项税额合计200 000元。无其他增值税发生额。
该公司2018年5月应交增值税=350 000-200 000=150 000(元)
该公司2018年6月初交纳5月份的增值税时,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150 000
贷:银行存款150 000
城建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是以增值税、消费税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税费,城市维护建设税简称城建税。
应交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应交增值税+应交消费税)×税率
企业应交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每月末计算并计入“税金及附加”账户。与增值税相同,每月应交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下月初实际申报交纳。
【例22】接上例,2018年5月应交增值税为150 000元,无应交消费税。城建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税率为3%。6月初以银行存款交纳。
该公司应交城建税=150 000×7%=10 500(元)
该公司应交教育费附加=150 000×3%=4 500(元)
5月末计算结转应交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税金及附加15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10 500
—应交教育费附加4 500
6月初实际交纳,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10 500
—应交教育费附加4 500
贷:银行存款15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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