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科技人员应学会知识产权许可使用转化科技成果

科技人员应学会知识产权许可使用转化科技成果

时间:2023-06-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若企业不讲诚信,使用了专利而不按协议支付专利许可使用费,专利权人可以通过知识产权维权向对方索取,并终止对方再行使用。因此,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化、知识产权许可使用化,是破解科技成果转化率低的良方。近年来,还有一些专利权人将其专利技术免费提供给企业使用3~5年,待企业将市场培育到一定程度后再与企业协商专利许可使用费的问题。

科技人员应学会知识产权许可使用转化科技成果

实践证明,科技人员把创新发明、工艺改进、结构优化等科技成果,转变为知识产权,将转化科技成果的一次买断或入股分红方式,改革为通过知识产权许可,收取入门费和许可费方式,是破解当前科技成果转化率低的有效措施。这种方式,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始终是科技人员的,许可企业使用并没有导致知识产权的转换。企业有兴趣转化使用这一成果(知识产权),企业仅支付少量的入门费就可获得,今后企业支付的专利许可费,是从企业转化成果生产的产品新增利润中分割的,是可以进入企业产品成本的。若企业通过创新,有替代技术或产品,不使用这一成果(专利)了,或企业认为该项成果(专利)生产的产品没有市场,而不使用该项成果(专利)了,企业损失的是投资的设备和培育的市场,成果拥有人(专利权人)只是收不到专利许可费,没有其他方面的损失。若企业不讲诚信,使用了专利而不按协议支付专利许可使用费,专利权人可以通过知识产权维权向对方索取,并终止对方再行使用。打知识产权官司比打成果转化官司容易得多,知识产权许可收费一般按企业生产的产品量收费,不管企业赚不赚钱,只要生产一件产品,就要支付这件产品的知识产权许可费,并有生产量的最低限制。就是说,知识产权许可使用费,进入了产品的成本,企业产品定价,要将知识产权许可使用费作为成本计算进去。而成果转化的“利润分成和入股分红”方式,都要企业有了利润才行。由于企业财务账目不公开不透明,加上部分企业总经理不诚信,致使企业生产红红火火,而企业利润却是亏损,使成果拥有者赚不了钱,分不了红,想维权,很难取证,故很多科研单位和科技人员,宁可让成果束之高阁,也不愿意提供给企业转化。

同时,由于成果计价入股,科技人员是按未来设想计价,企业常常以现实市场计价,双方对成果估价的预期差异非常大,很难谈判成功。因此,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化、知识产权许可使用化,是破解科技成果转化率低的良方。近年来,还有一些专利权人将其专利技术免费提供给企业使用3~5年,待企业将市场培育到一定程度后再与企业协商专利许可使用费的问题。由于企业已经有了3~5年的磨练,对产品的市场有了一定的培育,对前景也有了一定的了解,再谈许可使用,更容易谈判成功,建议一些专利权人不妨一试。(www.daowen.com)

目前,技术许可提成加现金入股(工商局注册股)方式,是科技成果转化的又一种新方式。由于你是新公司的股东(股份一般不超过10%),你就可以派会计,也可以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进行年度审计,就能准确掌握企业生产量,便于保护你的技术许可提成权益。由于你是工商局注册股,你不仅要分利润,还要分企业提取的发展资金和积累的资产(分红股不在工商局注册,只分利润不分资产,常常是通过协议约定或者口头约定,由于没有在工商局注册,从法律意义上说,你就不是股东,就没有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力,不能参加公司董事会决策。这就是很多科技人员看到企业红红火火而企业家却说企业亏损,可以忽悠科技人员的原因)。由于你是现金入股,技术是许可提成,你始终是技术的主人,主动权始终掌握在你的手里。若你是技术入股,从法律意义上说,技术就变成公司的了,公司成为了技术的主人,主动权就掌握在公司的手里。公司不用或者用得不好,你都没有办法。改革开放之初我国很多国有品牌合资后受到冷遇,进而逐步在市场上消失,就是这样的。技术入股相当于一女只能一嫁;技术许可提成相当于一女可以多嫁。建议科技人员采用技术许可提成加现金入股(工商注册股但应是小股东)方式转化科技成果。我认为这是目前转化科技成果最好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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