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如何运用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促进企业发展

如何运用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促进企业发展

时间:2023-06-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当年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认定合格的高新技术企业,自认定批准的有效期当年开始。④部分地区规定,没有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的企业,也不得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对不得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的企业已享受优惠的,应追缴其已减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并征收滞纳金。

如何运用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促进企业发展

为了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有关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国家先后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号)《国务院关于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新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实行过渡性税收优惠的通知》(国发[2007]40号)《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号)《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70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2008年度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985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号)等文件,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规定了一定的税率优惠,对鼓励企业自主创新、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发挥了很强的政策导向作用。经认定了的高新技术企业,在有效期内要落实好国税函[2009]203号文件关于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实现快速发展。

(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当年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所称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1.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2.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

3.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

4.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

5.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高新技术企业的有关涉税事项

1.可申请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起始时间。认定合格的高新技术企业,自认定批准的有效期当年开始。(www.daowen.com)

2.主动办理减免税手续。企业取得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后,可持“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及其复印件和有关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减免税手续。

3.按规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减免税手续办理完毕后,高新技术企业可按15%的税率进行所得税预缴申报或享受过渡性税收优惠。

4.已办理减免税手续的企业应履行的备案手续。

(1)备案时间:纳税年度终了后至报送年度纳税申报表以前。

(2)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的资料。①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的说明;②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③企业当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说明;④企业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说明。

※以上资料的计算、填报口径参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不得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的相关规定

1.不得享受的情形:①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②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或不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认定办法》等有关规定条件的企业(指有关部门在日常管理过程中认为企业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主动申请认定机构复核,复核后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不得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③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内,在通过重新认定前,其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在年度汇算清缴前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应按规定补缴税款。④部分地区规定,没有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的企业,也不得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2.应对措施。对不得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的企业已享受优惠的,应追缴其已减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并征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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