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时,要按照《工作指引》的要求向认定机构提交认定材料。
(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可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www.innocom.gov.cn)下载获得。(网上填报,导出打印,注意数据相关和专利相关)
此表的填报质量决定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材料的质量,反映了代理机构的水平。要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用专业、细心、负责的人填写此表,以确保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材料的质量。
(二)附件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认定办法》规定,注册时间一年以上的企业才能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如果注册时间不到一年,则不能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
2.鉴证报告7个
(1)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3年3个,每年1个]。
企业财务报表主要用于评价企业的成长性,必须通过审计。已经通过年审的企业,可直接提供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无需再选择新的中介机构重新进行审计。
(2)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由省认定办认可的中介机构按《工作指引》归集鉴证,用于测定研发费投入强度。
若企业按财税[2015]119号通知要求归集已经实行税务备案且比例符合要求的,可直接提供研发费加计扣除专项审计报告和税务备案表,可以不再选择新的中介机构重新审计;3年3个,每年1个。
※报告中归集的研发项目,要优先归集省市及以上部门立项项目或者通过成果鉴定了的项目,要求与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对应;要在RD表上反映,是包含和对应的关系;要附研究开发活动的说明材料(研发费加计扣除专项审计报告的附件《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任务书》和《项目研发情况效用说明》),最好再附研发费加计扣除税务备案资料。
(3)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由省认定办认可的中介机构进行归集鉴证,用于测定高新技术产品占比。只做最近1年的,只有1个)。
※报告中归集的高新技术产品,要优先选择有检测报告的产品(有产品检测报告的优先归集),或者是有产品销售合同、发票和产品图片且销售量大的产品,或者是与RD研发项目相关的产品,要求与知识产权相关、有知识产权保护的产品。要在PS表上反映,是包含和对应的关系。
(4)按照《四川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业务报告防伪报备管理暂行办法》(川注协〔2014〕12号)“第三条 凡会计师事务所承办的业务,包括财务报表审计、专项审计、验资及其他鉴证或非鉴证业务,并以会计师事务所名义对外出具的业务报告,均应按本办法规定进行业务报告防伪报备。”2014年1月23日后出具的财务报表审计及高新技术企业专项审计报告均须进行防伪报备,未进行防伪报备的视为无效。
3.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企业自身在申报材料上报前获得、过去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没有使用过(Ⅱ类知识产权),有效期还有5年以上的授权发明专利证书1件;或者实用新型专利证书5件(含软件著作权证书),即每年2件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含软件著作权证书);注意知识产权名称及权利要求书内容,与RD表中项目、PS表中产品的相关。注意权利人只能是企业自己,共同拥有的影响得分。
※注意专利证书中的摘要和权利要求书内容,是填写RD表中“核心技术及创新点”和PS表中“关键技术及主要技术指标”的重要参考。要附知识产权技术的先进程度和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说明。最好把权利要求页同时附上。
4.成果转化资料15份
近3年转化成果或开发新产品15个,即每年5个。科技成果转化15项以上,首先必须要有15个以上科技成果。证明科技成果转化的最好证明材料是新产品销售发票+实物图片(1份算1项);其次是新产品的生产批文(1件算1项),新产品检测报告(1份算1项),新产品查新报告、新产品(服务)销售合同等。这些证明,注意与PS表相衔接。
若企业找不够15个新产品的销售发票+实物图片来证明转化成果数,或者说一些阶段性成果转化的结果不是新产品,而是新技术或其他(如样机),可以用省级(含计划单列市)以上科技计划立项批文(1份算1项)、科技成果鉴定证书(1份算1项)、科技项目查新报告、检测报告、经登记备案的技术转让、许可使用、合作研发的合同等资料来证明。
注意同一科技成果在国内外转化的,或转化为多个产品、服务、工艺、样品、样机等的只计为一项。(www.daowen.com)
上述证明,必须是近三年的。要避免中介机构在销售合同和销售发票上造假。
※注意立项申报材料、查新报告、检验报告、科技成果鉴定证书内容,是填写RD表中“核心技术及创新点”和PS表中“关键技术及主要技术指标”的重要参考。
5.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资料及使用证明
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包括:(1)制定了企业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制度,建立了研发投入核算体系,编制了研发费用辅助账。(2)设立了内部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并具备相应的科研条件,与国内外研究开发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3)建立了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建立开放式的创新创业平台。(4)建立了科技人员的培养进修、职工技能培训、优秀人才引进,以及人才绩效评价奖励制度。这些制度,都要求有文字范本和企业近三年使用了这些制度的证明。特别是科研项目管理制度,研发投入财务核算制度,研发人员绩效考核制度,产学研合作协议,研发机构成立文件(注意将研发设备和研发人员名单列为附件)等,更要高度重视。为避免中介机构在产学研合作协议上造假,在管理制度上应从网上下载模版化范本。
6.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7.企业的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相关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
以上附件材料,既是企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重要依据,也是企业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的基础。企业在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之前,必须准备好。准备时,需要认真阅读和理解《认定办法》《重点领域》及《工作指引》的有关要求,吃透精神,有的放矢地做准备。企业上报的认定材料必须客观、准确、真实,如发现存在虚假行为,将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格。
※某省2016年企业参加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材料要求
1.封面法人代表签名(一定是签名,而不是盖章)
2.审计报告
①财务审计报告。2013年度、2014年度已经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进行了防伪备案的,可以直接提供,可以不附财务情况说明书。2013年度、2014年度没有出具或者没有进行防伪备案的,由会计师事务所重新出具并附财务情况说明书,同时进行防伪备案。2015年度的,因国科发火[2016]32号通知已经发布,因此,审计报告均要求附财务情况说明书并进行防伪备案。对外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有防伪备案标志的,可以直接提供。但2015年度的,同样要附财务情况说明书。
②研发费审计报告。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企业已经进行了研发费加计扣除专项审计并且由符合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有防伪二维码的,可以直接提供不再重新审计。没有进行加计扣除专项审计或者没有进行税务备案的,可以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按《工作指引》的要求重新进行专项审计并进行防伪备案,但须附《研发项目计划任务书》和《研发项目绩效说明》。研发费审计报告,必须分年度出具,不得合并。(提供一份原件)
③上一年度高新技术产品专项审计报告。由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提供一份原件)
3.知识产权证明材料。除提供首页复印件外,同时提供权利要求项复印件。同时增加“关于知识产权技术的先进程度和对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说明”。
4.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为2013年、2014年、2015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中所有表格,并加盖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章(复印件)
5.企业有研发费辅助账承诺,必须加盖审计机构公章。
6.《企业指标综合表》,必须加盖审计机构公章。
7.企业至少提供1份主要产品近3年获得的质量检测报告。
8.产学研合作协议,要求是近3年的;各项管理制度,可以是过去制定发布的,但实施应用证明,必须是近3年的。
9.工商执照和其它证照。提供原件,验证后退还。
10.所有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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