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社会上有几个错误认识,必须予以澄清和纠正,否则必将影响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事业的发展。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是科技部门一家组织的。最近,听到部分税务人员说,西部大开发政策认定是省发改委组织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是省科技厅组织的;西部大开发政策年年认定,高新技术企业一次认定管三年;西部大开发政策认定,是对当年发生的事进行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是对过去3年发生的事进行认定。税务部门对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检查,是对发生当年的情况进行检查。想明白了这么几层关系,企业就明白了为什么这几年高新技术企业抽查有那么多问题。高新技术企业和西部大开发两者的税收优惠政策是一样的,而西部大开发的条件比高新技术企业宽松得多。因此建议企业走西部大开发政策而不走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这一建议本身并没有错。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是省科技厅主办的却不符合事实。从2008年以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已经由过去的科技部门一家行为变为了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四家的行为;认定证书上已由过去的省科技厅一个章变化为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省国税局四个印章,省科技厅仅是此项工作的日常办事机构。
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企业是冲着税收优惠政策去的。这种说法是不符合实际的,至少是不全面的。企业冲着税收优惠政策去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这本身并没有错。国家为引导企业走创新转型发展之路,在路的远端摆放了税收优惠这一蛋糕,企业闻着蛋糕香、沿着创新发展之路走,这不正是国家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初衷吗?其实,很多企业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更多的是看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对引导企业加强内部管理、指导企业走什么路、引领企业“强者更强、弱者变强”的牛鼻子功能,是帮助企业发展壮大的强盛之路。因此,很多享受西部大开发政策的企业,还有很多创业之初所得税很少的企业,都自觉主动积极地参加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看重的就是这项功能。许多参加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家说,参加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不是冲着税收去的,而是检测是否走在了创新发展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炼好内功的道路上。
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对企业没有任何好处。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这部分企业就是冲着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去参加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由于目前西部大开发政策的实施,多数企业享受了西部大开发政策而没有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优惠,因而认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对企业没有任何好处。这是由于企业不了解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真谛造成的。大家知道,改革开放初期,小平同志“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题词发表后,全国建立了很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集中打造高新技术产业高地,规定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经认定后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2008年后,为了建设创新型国家,国家把发展高新技术企业由区域政策变为了产业政策,规定人不分南北、地不分东西,不管区内区外,只要你发展高新技术企业,经认定后都可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这是极大的进步。而西部大开发政策是典型的区域性政策,有效期十年,十年后咋办?那些认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对企业没有好处的企业家,多数没有认识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真谛,不注重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过程,只看重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结果,没有看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对引导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增强核心竞争力方面的牛鼻子作用,把眼光仅盯在税收优惠政策上,认为自己已经享受西部大开发政策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作用就不大了,对企业就没有任何好处了。这些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没有落实到日常的管理工作中,通常是到了认定的时候,请一个中介机构笔下生花而过关。就认定而认定,就牌子而牌子,虽然获得了高新技术企业的牌子,但没有把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真谛,没有把高新技术企业的要求落实到企业的日常管理中,当然就觉得该认定对企业没有什么好处了。认定不是目的,只是一种手段,目的是通过认定,引领企业走上创新发展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要求不严可以勾兑过关。一些中介机构宣传,只要你把营业执照给我,我就能帮你把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拿下来;还有一些中介机构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材料要求不严,凑拢就行,用最优秀的人员做创新资金,用最差的人员做高新技术企业。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当前存在的一些问题。为了客观公正,国家设置了很多客观性指标,并且要求由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把关鉴证,以避免企业弄虚作假。按道理这些指标应该真实可靠,但由于缺乏现场考核、缺乏监督,进而使个别会计师事务所不讲究职业道德,帮助企业造假。再加上专家评审时,由于政府对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要求的压力,导致部分评审专家,没有按照《认定办法》《工作指引》的要求认真履职,对领域、项目、投入等指标进行修正,只看数量,不看质量,不管相关性,对材料的高新技术领域和项目审查不严,侧重于主观性指标的评分,加之不抽查、不现场考核,致使一些靠拼凑材料、粘贴材料的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都过了关,才使中介机构产生凑拢就行的印象,也才有中介机构工厂化、模板化生产高新技术企业的现象出现。由于认定材料上中介机构不显山露水,胡编乱造很难承担法律责任,增加了中介机构胆大妄为、胡编乱造的胆量,严重影响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事业的发展。有了高新技术企业的牌子,但没有高新技术企业的实质,这对企业是没有好处的,弄不好企业还要承担法律风险。必须在今后认定工作中,加强管理,予以纠正。
5.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级别要层层签字上报。这是错误的。在2008年以前,各地区科技局都根据科技部的要求在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那时有国家级和地方级之分。但从2008年以后,国家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都委托各省按照国家统一制定的标准进行。各省认定后报国家备案核查,核查通过的,才由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联合签章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由于标准全国统一、证书编号全国统一,并且通过了国家的备案核查,因此,虽然证书上是四个省级部门,但仍属于是国家级的,统称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目前,已没有地方高新技术企业的概念。
了解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没有级别的这一特点,可以让我们在工作中少惹麻烦。如某地提出到2020年发展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1 000家,由于所有高新技术企业都委托省级部门认定,牌子都是由省上四部门联合发的,因此这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目标不知怎样实现。又如某企业把省上四个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误认为是省级高新技术企业,上市前邀请领导去现场办公解决企业申报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问题,让科技管理部门哭笑不得。还有某县政府出台政策,凡申请认定一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政府补助50万元。2013年该县有家企业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政府补助时,在政府常务会上,审计局长提出了异议,说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应该盖国家部委的章,企业提供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盖的是省上四个部门的章,所以是省级而不是国家级,因而不同意补助50万元。一个“级”字,多种解释,给企业带来了大麻烦。因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不分级别,统称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同时,之所以一些代理机构能够拉大旗作虎皮,常与部分基层科技局的工作人员有关,更重要的是我们的企业错误的认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如项目申报一样需要层层推荐,因此,害怕基层科技部门不推荐。在这里,我要告诉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作为国家战略、产业政策,为避免权力寻租,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面向全社会公开申报,没有名额限制。只要你自己认为符合条件,就可以自愿的通过网络申报,由企业直接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向认定机构申报,上交书面材料时,也是将计算机生存的材料直接交省政务中心窗口,没有任何一个部门、任何一个人可以阻止你申报高新技术企业。
6.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高不可攀。这也是错误的。大家只要认真研读国家三部委出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认定办法》《工作指引》和《技术领域》三个文件,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指标像企业的生产销售任务一样列入年初的目标并实行目标考核;至少提前一年查漏补缺,完善资料和落实制度,重点审查领域、研发费投入、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科技人员数四个“一票否决”指标,特别是专利指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就不在话下。(www.daowen.com)
有的企业说,要求的专利指标就麻烦,其实,这是大家对专利不了解所造成的。专利是把聪明人的智慧变为财产的法律制度,有改进,有不同,有变化就可以申请专利,只要你把握了这一原则,专利指标就不难了。因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不是高不可攀,只要企业重视,早做准备,这项工作就简单了。如成都恒坤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一成立就按高新技术企业的要求运行和管理,结果2013年1月注册成立,4月投产,当年销售收入400多万元;2014年6月成为美国GE公司全球一级供应商,当年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就获得了批准,成为全国少数上年成立,满一年后申报就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所以,只要企业高度重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指标融入企业日常管理,申报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并不难。
7.只要企业专利数量够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就一定能够通过。当前,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社会上还有一种说法,就是企业只要把知识产权数量搞够,有1个发明专利或者5个实用新型专利(含软件著作权),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就一定能够通过。这种说法,既对也不对。对的是专利确实是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钢性指标,没有专利,不能够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利数不够,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通过的难度较大。不对的是这些专利必须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必须与主营业务相关,能够支撑RD研发项目、PS新产品开发,必须在过去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没有使用过有效期还有5年以上,必须是有效专利。否则,再多的专利也会因不符合要求被评审专家剔除,导致企业不能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当然,在很多地方,特别是2012年前,刚开始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时,由于大家经验不足,确实是这样的。企业只要把知识产权数量搞够,有1个发明专利或者5个实用新型专利(含软件著作权),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一般能够通过。导致了一批诸如矿泉水、方便面、家居、食品加工企业等,都被认定为了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大大降低了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社会公信力。
出现这种现象,有其历史原因。由于高新技术企业被列为国家发展战略,反映一个地区经济转型发展的水平。许多地方政府把高新技术企业的数量和产值,列入了政府目标考核。认定高标准和一级目标刚性考核的矛盾,致使许多地方政府要求评审专家在评审时睁只眼闭只眼,只看数量不看质量,从而出现了上述情况。
出现这种情况,一是评审专家对专利的认识有偏差,盲目扩大了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范畴。错误的把专利技术与高新技术划等号,把专利产品当作了高新技术产品;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错误的理解为就是用专利技术改造传统产业;认为只要有了专利,所有的产品和行业,都可归入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这一高新技术领域了。认为只要鸡穿上了专利的外衣,鸡就变成了凤凰。无限扩大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范畴,把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当作一个框,什么都往里面装,这才导致了上述现象的出现。这是对专利知识不了解造成的。《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国科发火[2008]172号通知附件)中第八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是有特定范畴的。二是机械的认可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没有剔除不属于高新技术领域的专利、研发项目和产品,只看数量,不看质量,不管相关性。目前,中介机构怕承担责任,又不愿意放弃挣钱的机会,因而把企业的专利、研发项目和产品全部视作高新技术而罗列出来进行审计,让评审专家在评审时把握,把球踢给了评审专家。由于多种原因,评审专家现场评审时,多数是①只看专利数量,不看专利领域;只要数量够,管它是不是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管它与主营业务相不相关,都认可。②只看归集研发费的项目数。不管它是不是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是否与主营业务、知识产权相关,都列出来进行归集。③只看认定上一年度产品的销售收入,不管销售的产品是不是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是否与主营业务相关,是否有知识产权支撑,都列出来进行统计计算。若专家评审时都不剔除,就会申请就通过,进而出现上述情况。
这种情况,对国家是不利的。国家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初衷,是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引导企业转型发展,促进企业完善内部管理,提升企业创造能力,开发出更多适应社会需求的高品质产品。上述情况的出现,让一些真正从事高新技术领域研究和生产的高新技术企业,不愿与之为伍,放弃了参加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同时,也导致很多企业申请专利,不是为了专利布局、专利营运、专利维权,而仅仅是为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导致许多专利申请质量不高、权利要求范围过窄,仅看数量不看质量,忽略了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增强企业创造力的功能。导致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搞了这么多年,企业的竞争力依然如故,影响了国家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引导企业转型发展的战略目标实现。
这种情况,对企业也是不利的。一是企业只拥有了高新技术企业的牌子,但没有掌握高新技术企业的真谛,没有把高新技术企业的理念融入企业的日常管理,缺少高新技术企业的文化,缺少高新技术企业的魂,没有实现通过参加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达到“强者更强、弱者变强”的目标。二是享受不了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即使享受了,企业都有很大的税收风险。某县有一家从事包装产品生产的企业,在代理机构的资料包装下,2012年通过了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享受了税收优惠。2015年国家财税大检查时,国家审计署认为该企业的产品不符合《技术领域》的范畴,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条件,因而不同意该企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要求企业补缴了税款,并加罚了滞纳金,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目前,这些情况,已经有了很大的好转。专家的认定经验越来越丰富。特别是实行专家独立评审、独立担责,实行痕迹管理以来,高新技术企业的质量已经有了很大的提升,那些明显不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的企业,已经很难再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了。特别是2016年国家三部委对《认定办法》《技术领域》《工作指引》,又重新进行了修订,这种现象将会更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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