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抽离生计策略的牧户共有18户。因为草场被企业完全征用,他们的生计来源主要依靠补偿款及非牧业生计,家庭平均收入为43681元。补偿费用包括政府发放的4.74元/亩/年的禁牧补贴,7200元/人/年的退牧还草补贴,企业发放的2.53元/平方米草场占用补贴及水源补贴。此类牧户的非牧业生计方式与兼业型牧户类似。值得一提的是,企业为此类牧户提供了一些诸如保安、库管等后勤岗位,因此这类牧户的家庭成员可以进入企业工作。另外,一些牧户的家庭成员还在附近的镇上打工。个别牧户还从事卖奇石、苁蓉等生意。
案例3 抽离型牧户柴某(www.daowen.com)
我是2006年的企业移民,是退牧还草的第二年。想找个工作,但是没找到工作,因为上了年纪,也不懂技术,所以难找工作。因为矿上开采嘎查的地下水,所以企业给我们每年每人7200元的水源补贴。企业移民是从2006年开始的,第一年是38户,第二批是在2007年,因为企业运行好了,又移了下一批,移了16户。2011年合同到期,出台了草原奖补机制,每亩4.74元,低于5000亩的按5000亩算,高于15000亩的按15000亩算,按五年一次性付清,禁牧补贴是国家给的。在2011年的时候就有些人想回来放牧,由于那年又同时出了草原奖补机制,所以也有些人因此而没回去。当时是双方同意,以当时的生活条件,跟给的补贴差不多,所以我们先提交申请,通过铜矿企业,在牧户的同意下,才开始移民的。因为那几年沙尘暴严重,草场退化严重,又不下雨,牧民太多,超载放牧,而且我们嘎查草场小。我们这边都是二等草场,17亩一只羊。2006年羊也不贵,200多元一只羊,死亡率也高,饲料托运费都贵,保羔率低。我们要是回去的话收入也还是可以的,捡苁蓉、石头等也能挣钱。不能光靠企业和国家,这事儿自己也需要负一半责任。2016年合同到期时,要回去的牧户可能要达60%,其他地方可能要达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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