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主要结论和政策启示

主要结论和政策启示

时间:2023-06-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结合上述分析,可以认为,当一个以“发展”为名的工矿业项目降临草原时,不同生计类型的牧户都受到了影响。因此,现行牧区工矿业的发展理念、利益分配格局和补偿政策与实现牧区工矿业开发和牧民可持续生计的“双赢” 之道还相距甚远。要想从根本上解决上述问题,首先,草原工矿业发展理念亟须改变。最后,牧民的自我发展能力尚待培育。这需要立足于牧区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环境。

主要结论和政策启示

结合上述分析,可以认为,当一个以“发展”为名的工矿业项目降临草原时,不同生计类型的牧户都受到了影响。虽然工矿业开发增强了当地的经济实力,并给牧民带来了一定的补偿收入。但是,这种将牧民排斥在发展进程之外的补偿,是以分割草原资源的整体性和剥离牧户与草原的共生关系为代价的;而工矿业开发所带来的环境污染等负外部性,使牧户的生产和生活成本不断攀升,加剧了传统牧业生计的风险性和脆弱性,并使牧户的未来充满了不确定性。具体而言,传统型牧户面临的风险不断加剧,兼业型牧户的生计空间不断缩小,而脱离了草场的抽离型牧户则彻底失去了生计的自主性和独立性,沦为了发展的“边缘人”。因此,现行牧区工矿业的发展理念、利益分配格局和补偿政策与实现牧区工矿业开发和牧民可持续生计的“双赢” 之道还相距甚远。

要想从根本上解决上述问题,首先,草原工矿业发展理念亟须改变。在生态脆弱草原经济系统的发展中,生态规律等自然规律发挥着基础性、决定性的作用,任何生产力都必须与草原生态系统相协调。我们应摒弃以牺牲草原环境和牧区社会发展为代价的黑色GDP理念,在草原工矿业开发中积极推行“生态有价”的绿色GDP理念和循环经济产业。其次,牧区工矿业补偿制度有待健全。国家应加快推进牧区矿产资源开发收益分配制度改革,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和民族社区集体收益机制,探索牧民通过草场入股的方式来获得长期稳定的收益。再次,替代型生计制度亟须完善。地方政府应广开渠道为失地牧民提供就业岗位,以保障其生计。工矿业开发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为当地牧民提供相应的就业岗位。最后,牧民的自我发展能力尚待培育。这需要立足于牧区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环境。地方政府应侧重于对牧民生计转型方面的技能培训与知识传授,从而开发他们的就业潜能。

【注释】

[1]数据来源于B嘎查村干部。

[2]数据来源于铜矿企业办公室。(www.daowen.com)

[3]吉登斯认为,现代工业化发展的逻辑之一便是对生产生活方式文化资源的“抽离”。

[4]牧户平均草场面积根据B嘎查村干部提供的数据整理所得,下同。

[5]参见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决定》, http://www.gov.cn/ziliao/flfg/2005-09/12/content_31168.htm。

[6]企业的草场占用补贴为一次性发放。为研究方便,本文将其调整为年收入,计算标准为:草场占用补贴÷18(铜矿服务年限)=年均草场占用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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