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清代到民国时期,由于中原人口的压力,各种各样的灾难与其他动因,也由于清政府直至民国政府的政策的疏导,农耕民族大量涌入内蒙古区域开垦草原(邢莉,2013)。从历史上看,乌拉特后旗在清朝中叶同驻哈达玛尔“共牧地”,属民“逐水草而居”,游牧于牧于乌拉山南北。清朝同治、光绪年间,山前牧场被大量垦殖,牧业被迫屡屡北移。1912年,政府制定了《垦辟蒙荒奖励办法》等规定,对积极报垦和领垦者予以奖励。从此,内蒙古西部地区开始大兴蒙垦,一些军阀在抢占地盘的过程中把蒙垦作为其发横财的途径。当地一些王公和汉族地商相互勾结,竭力肥私,广大民众深受其害。绥远省政府成立后,继续实行“移民实边”“开发蒙荒”,扩大垦务。到了20世纪中叶,山前牧场最后一批蒙古族牧民也全部迁到乌拉特后旗山后牧区。
四子王旗从康熙巡守热河开始,始有晋、冀、鲁、豫等地的汉民移居蒙地,他们相随裹粮前来,有的春来而冬归,行止不定,有的筑室打井而成为土著。内地贫民越聚越多,禁垦之令难以执行,再加俄日势力的入侵,清王朝以“移民实边”为名大量放垦荒地。中华民国时期,国民政府在各地设置垦务局,继续实施官垦,以至大片的草牧场变为农田。旗内垦地多在旗境东、西、南三面,宽75—80千米,长200余千米,其间已报垦地合计21324公顷(四子王旗地方志编纂委员会,2005)。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为迅速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改善人民生活,支援国家经济建设,曾在几个历史阶段有计划地鼓励开垦荒地,扩大耕地面积。尤其是在三年困难时期(1959—1961年),由于片面强调“以粮为纲,多种多收”,牧区也开荒种地,全旗耕地面积由1959年的235万亩增加到1961年的261万亩。“文化大革命” 时期(1966—1976年),由于受“左”的思想影响,在指导方针上片面强调粮食单位面积产量“上纲要”“跨黄河”“过长江”,许多人民公社暗地里开垦了不少荒地,作为达标的帮忙田。另一方面城市的大批知青上山下乡解决口粮也开垦了不少荒地。1976年底,全旗耕地面积增到320.79万亩。(www.daowen.com)
东乌旗的滥垦高潮始见于20世纪60年代,在“牧民不吃亏心粮” 的错误导向下,东乌穆草原约40%的面积在此期间也被侵占和开垦了(张正明,2007)。第二次开垦高潮在20世纪80年代开始并持续10年。1997年据农业部畜牧兽医司的《内蒙古自治区东部五盟34旗(县)天然草地开垦调查》显示,1986—1996年,东乌珠穆沁旗开垦草地77297.8公顷,造成了土地大面积沙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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