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默契合谋理论的演变与发展

默契合谋理论的演变与发展

时间:2023-06-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基本的默契合谋理论框架下,从张伯伦开始,许多学者分别就产业组织结构的不同特征对合谋维持的条件进行了多角度的深入探讨。(一)市场集中度贝恩研究了高集中度与合谋之间的直观关系,指出默契合谋在企业数目较少时更容易维持。贝恩也认为高度集中是产生合谋的必要的条件。而需求低的时候企业默契合谋的动机很强。因此,默契合谋与阻止削价并不一致。也就是说,在信息不完备的情况下,默契合谋的结果不可能维持下去。

默契合谋理论的演变与发展

在基本的默契合谋理论框架下,从张伯伦开始,许多学者分别就产业组织结构的不同特征对合谋维持的条件进行了多角度的深入探讨。他们指出了一些有利于合谋的产业结构,包括市场集中度高、多市场接触,也识别了一些可能阻止合谋的因素,如观察的滞后、企业间的非对称性、需求的波动和市场信息不完备等。

(一)市场集中度

贝恩(Bain,1956)研究了高集中度与合谋之间的直观关系,指出默契合谋在企业数目较少时更容易维持。该命题用简单的模型解释如下:考虑在生产同类产品的行业中,有n 家企业面对同样的不变边际成本。企业数量的增加会减少每个企业的利润,从而也减少了维持合谋的所得。与此相对照,略微削减垄断价格的短期所得为:

式(6-5)随n 的增长而增长。为使合谋可以维持,贴现因子必须超过1-1/n。在这个意义上,企业数量增加削减了维持垄断价格的动机,所以只有市场集中度足够高才有利于形成默契合谋。贝恩也认为高度集中是产生合谋的必要的条件(如果不是充分条件的话)。

(二)长期的信息滞后和不经常的相互作用

只有在削价之后惩罚来得相当迅速,惩罚的威胁才能起作用。惩罚可能由于两个相关的理由而减弱。第一,企业的削价可能在一定的时滞后才为对手知道。这种情况可能在制造商与少数大买主签订合同时发生。签约的秘密于是成为合谋的障碍。极端地,如果削价永远不能被观察到,合谋也就不可能维持。第二,不经常的相互作用,拖延了惩罚。比如行业订货额的巨大,企业之间作用次数少,使现期削价更具吸引力。

第一个理由的模型化解释:企业观察到需求和盈利变化的时间滞后,或者企业对于观察到的变化采取惩罚的行为滞后。假设滞后一个时期,则默契合谋维持的条件为:

第二个理由的模型化解释非常直观。因为,不经常的相互作用,相当于企业耐心程度相同的情况下贴现因子δ 减少,原本可以维持的默契合谋可能因为不经常相互作用而失败。

(三)需求波动

市场繁荣时期的价格战和市场萧条时期不同(Rotemberg 和Saloner,1986)。探讨了市场繁荣时期的价格战问题。假设需求是随机的,为简化起见,假定需求高和需求低的概率各为1/2,且需求的波动在各个时期是相同且独立分布的。在每个时期,两家企业都先了解当前需求状况,再同时选择价格。令需求高和需求低时行业垄断利润分别为Πmh 和Πml ,则垄断价格下的默契合谋可以维持的条件是:

当贴现因子δ 处于[1 /2,δ0]区间时,容易证明,某种合谋是可以维持的。例如在低需求状态下,各企业将价格定为垄断价格,在高需求状态下,合谋价格低于垄断价格,但高于伯川德对策(Bertrand strategy)的价格。事实上,我们的确经常见到繁荣时期市场充斥着价格战。又因为供求关系对价格的调节作用,价格在繁荣期间可能还是高于萧条时期。(www.daowen.com)

(四)多市场的接触

爱德华(Edwards,1955)首先提出了跨国集团在多个国际市场的接触会减弱市场竞争性的命题。他认为,企业如果在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市场都有接触的话,那么在一个市场上拼力竞争得到的好处可能被竞争对手在另一个市场上报复的威胁所抵消,这将导致企业不大愿意在一个市场上过分竞争,因为不值得为局部利益冒险卷入一场全方位的价格战(Edwards,1955)。伯恩海姆和惠斯顿(Bemheim 和Whinston,1990)对于多市场接触和默契合谋作了更综合的探讨。他们指出,当市场需求情况、企业成本以及企业规模收益都相同时,多市场接触并不会促进默契合谋,但是当以上三个条件改变时,多市场接触在许多情况下都促进默契合谋。某些情况下,企业会在所有的市场同时奋力战斗,使它的短期所得不仅是局部的,而且是全局的。

(五)需求信息不完备

在有些情况下,企业不容易观察到竞争对手的价格,因为竞争对手可以给顾客打折扣或者提高服务质量,但不提高价格。如果无法观察到对手的价格,一个企业就必须依赖于观察自身实现的需求去侦察对手的任何降价活动。可是,如果需求函数是随机的,而且冲击是观察不到的,那么推论的程序就会受到歪曲。自身的低需求既可能是对手的侵略行为造成的,也可能是需求疲软造成的。因此,在需求很随机的时候降价是难以侦察到的。正如斯蒂格勒(1964)指出的,这倾向于阻止合谋。格林和波特(Green和Porter,1984)应用一个超级博奔模型,对秘密降价问题进行了模型化探讨。

最大惩罚原则不一定适用于这种价格较为隐秘的情况。当价格选择完全可观察时,采取极端的惩罚是有意义的。当价格较为隐秘时,因为这些惩罚在均衡路径上是永远观察不到的,所以对企业来说就没有成本(只有威胁)。在不确定的情势下,错误不可避免,所以最大的惩罚不一定是最佳的。对在价格隐秘情况下的合谋进行分析,比在价格完全可观察到的情况下要复杂得多。

与价格完全可观察的情况相反,价格隐秘情况下的价格战是非自愿的,不是由削减价格引发的,而是由观察不到需求变化的原因所引发的。在合谋阶段,双方都索取垄断价格,但是当所有企业的利润都受到需求冲击时,合谋将会终止,价格战开始上演。所以,在信息不完备的情况下,价格战会由衰退引发。

只有当所有企业在即使利润很低时也坚持合谋,默契合谋才能维持下去。然而,如果一个企业相信其对手即使利润低也会合作,它就总会有各种动机去进行秘密削价。因此,默契合谋与阻止削价并不一致。也就是说,在信息不完备的情况下,默契合谋的结果不可能维持下去。

因此,市场集中度、长期的信息滞后和不经常的相互作用、需求波动、多市场的接触、需求信息不完备等产业组织特征可以作为非垄断性市场结构下是否会形成垄断定价的定性分析依据。这里的非垄断性市场结构是指企业未达到政府规定的垄断规模或市场集中度。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