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世纪90年代上海启动社会治理体制改革以来,上海在时任市委书记黄菊的领导下,于1995年启动“加强社区管理和基层政权建设”调研,并于1996年的上海市城区工作会议提出了“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体制构想。1996年,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街道、居委会建设和社区管理的政策意见出台,给街道居委会界定新功能,初步形成了社区管理建设新体制。
2014年,上海在时任市委书记韩正的领导下启动了“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一号课题调研,并于2014年底出台“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1+6”文件(“1”指《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意见》,这是总纲;“6”是指6个配套文件,主要围绕深化街道体制改革、完善居民区治理体系加强基层建设、完善村级治理体系加强基层建设、组织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深化拓展网格化管理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效能、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六个方面)。文件明确提出了基层治理“重心下移”“权力下沉”“权责一致”“赋权到位”。经过这次改革,上海确立了以街道党工委为领导的一整套区域化党建体制;街道取消招商引资,回归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的主责主业;理顺条块,明确上下级责权关系;建设以“六中心”为代表的服务平台窗口;加强社区队伍建设,让基层更加有职有权有物有人。(www.daowen.com)
当前,上海的城市社会治理体制以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效能为目标,以街镇为实施重点,并形成了“6+2”的街镇社会治理基本框架。“6+2”模式设置,即统一设置党政办公室、社区党建办公室、社区管理办公室、社区服务办公室、社区平安办公室、社区自治办公室,同时可根据街道实际需要,增设2个工作机构。根据意见,上海的目标是,经过3—5年努力,进一步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进一步提高基层社会治理能力,使基层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为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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