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的本质是通过大数据的感知和深度学习,让机器能够像人一样思考并应对复杂问题的挑战。人工智能的发展和应用将会对政府治理模式和绩效逻辑产生颠覆性的影响。总结而言,人工智能时代的政府要有更善伦理能力、更广协同能力、更新技术能力和更稳安全能力。
人工智能对政府提出了更善伦理能力的要求。自柏拉图以来,虽然在精英统治和平民统治之间时常有争论,但人类社会现有的行政伦理无一不要求任何权力的行使、决策都必须由人来决定,也即从未有过非人类主体能够裁决人类行为的事情出现。正是这个原因,人类社会迄今为止的技术应用对行政流程的改造,都还停留在辅助者的地位,即先由计算机信息系统根据统计学相关知识进行初步运算,然后提供相应的数据证据并做初步的信息整合与分析,而最终的决策都由人类来完成。但人工智能时代的到来,随着机器分析能力的极大提升,由机器代替人来做出决策行为将成为大概率事件,并由此产生了两个基本的问题:一是即便是未来的城市治理变成了人工智能系统给出方案和行动计划,最终的决定仍由人类拍板,但这种体现机器“效率”意志而非人的多元可选择性的“科学方案”是否已偏离了人类现有行政伦理?二是更进一步地讲,由人工智能给出的问题解决方案,如果在执行中出现问题,那么谁要对这一政策后果负责任?政府治理的权威性与合法性又当如何安放?这些都是人工智能背景下政府城市治理需要考虑的问题。
人工智能对政府提出了更广协同能力的要求。大数据的整合和应用是人工智能的底层支撑和初级阶段,但受政府内部“条块体制”影响,人工智能时代的城市治理协同仍然面临着不小的障碍。在政府内部协同方面,由于政府各部门在数据库构建中缺乏统一的标准和规范,现实运作中,各部门的数据资源和信息系统均由部门自身监管和操作,系统之间操作系统、语义表达、网络端口、数据库类型,甚至硬件管理平台都存在显著差异,信息流通和数据共享的现实障碍严重限制了人工智能在城市治理中能力的充分发挥。与此同时,低层级政府人工智能系统“遍地开花”,也对高层级政府人工智能系统的统筹提出了挑战。完全重构系统会面临高成本和已有数据应用问题,系统整合则会面临多样性与一致性的问题。在政府与人工智能企业关系方面,政府与相关企业的合作缺乏较为可靠的模式。已有政府与人工智能开发企业的合作多采用合作建设或服务外包的方式进行,也即要么是相关企业派人到政府部门执行人工智能建设,要么是政府将人工智能业务需求外包给相关企业通盘执行,而这两种模式又都存在稳定性和安全性的风险。(www.daowen.com)
人工智能对政府提出了更新技术能力的要求。随着人工智能技术作为跨学科研究的前沿并在实际应用中快速推进,人工智能在技术能力层面上对城市治理的新要求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当前的人工智能开发企业数量仍然不足。我国目前虽然有腾讯、阿里、华为等领跑企业,且人工智能企业数量已经达到了1 040家,总数位居全球第二位,但在人工智能的基础理论领域、核心算法和关键设备制造等方面仍然同发达国家有着较大差距,具有全球科技影响力的人工智能完整生态圈层还未形成,不能满足我国各层级政府巨大的人工智能技术需求。二是在我国政府内部,人工智能类人才严重短缺。这也就意味着政府不仅无法依靠自身的力量去开发人工智能系统以提升自身运作绩效,更重要的是,政府可能会失去对人工智能在城市治理领域应用的风险辨别能力和绩效监督能力,并进而诱发相关的治理效能风险。
人工智能对政府提出了更稳安全能力的要求。人工智能时代的到来将会掀起一场比互联网应用更为剧烈的变革,必将给政府的信息安全管理能力带来更大的考验。一方面,人工智能的巨系统开发给政府机构遭遇恶意攻击留下了“可乘之机”,人工智能技术所使用的学习算法虽然可以为其快速普及带来巨大便利,但其同时也有“笨拙”的一面,即在人为干预下,如果人工智能系统瘫痪,会给严重依赖智能运作的社会运作带来混乱。[7]另一方面,在巨系统背景下,人工智能时代的重要设施管理和关键程序监测将会面临更大压力,如果黑客能够绕过系统防火墙而恶意攻击,甚至篡改城市治理的人工智能程序,对重要设施发起攻击,后果则可能是灾难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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