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赋权改革:城市精细化治理的基础

赋权改革:城市精细化治理的基础

时间:2023-06-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刚柔并济的机制失衡是我国当前城市精细化治理过程中面临的基本问题。可以说,在多层次治理体系中,政府对各个治理主体权责的承认是城市精细化治理多层次体系重构的基础,并进而有助于促进城市精细化治理绩效的提升。

赋权改革:城市精细化治理的基础

治理是相互承认法权基础之上的政治认可,S-A-RS框架下的结构演进也要求我们立足于当前的治理结构,充分发挥改革的能动作用。刚柔并济的机制失衡是我国当前城市精细化治理过程中面临的基本问题。[25]在已有治理逻辑中,政府作为城市治理的核心主体,发挥着搭建制度框架和实施治理引导的刚性作用,而其他社会和市场组织则根据自身特点有序参与城市治理,发挥治理的柔性机制,以此构成城市治理体系的刚柔并济,保持社会的稳定与活力。然而受家国同构传统治理体系特征的影响,地方政府为发挥社会职能而造成的越位管理和权责膨胀,不仅弱化了自身政治职能,也在很大程度上侵蚀了其他城市治理主体柔性机能的发挥,十分不利于城市精细化治理结构的自我成长。由此,赋权改革的意义即在于按照中央政府简政放权,建设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通过制定权力清单赋予各部门应有权责,通过上移监督职能并赋予其监督权力来实现管办分离,通过下放法外职权并赋予社会主体参与权力以此激活社会参与,以此厘清政府的政治职能与社会职能,构建起城市精细化治理的多层次体系,实现权责与绩效的脱钩。

在上海市的案例中我们也可以看出,对于夏老的房屋维修问题,本应由夏老申请房屋维修,物业公司申请使用维修基金,基金管理部门会同居委会、业委会开通维修基金(如基金管理部门不同意,物业公司可以向其上级部门申诉或去法院起诉行政不作为),物业公司招标房屋维修的简单流程,却由于物业公司、街道房管办都有责无权,而使得问题一拖再拖。而更为严重的是,上海市当地政府的处理方案不仅扩张了自身权责,与简政放权的城市精细化治理取向背道而驰,其垫付行为也给社会主体形成负面示范,也即通过闹大问题再由政府解决问题,而这种政治职能与社会职能的界限模糊极不利于社会的稳定。但在石狮市的制度设计中,服务中心不但建立了协调监督机构,还明确引入市场主体和社会主体参与,如果夏老在石狮市,只需联系服务中心,中心转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协调开发商或相关基金管理部门就能解决问题。可以说,在多层次治理体系中,政府对各个治理主体权责的承认是城市精细化治理多层次体系重构的基础,并进而有助于促进城市精细化治理绩效的提升。(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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