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实现城市精细化治理的关键:主体协同

实现城市精细化治理的关键:主体协同

时间:2023-06-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与此同时,在承认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主体地位基础之上,政府以便民服务中心为平台,鼓励石狮市的企业和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到公共服务供给的实践中来,以此补充政府公共服务和城市社会治理机制运作的不足,培育和发展社会力量。在政府内部协同的基础之上,作为统一的对外服务平台,石狮市便民服务中心很好地与社会其他部门实现了协同对接,为城市精细化治理的实施提供了保障。

实现城市精细化治理的关键:主体协同

城市社会治理的精细化要求政府、市场与社会在权责一致的基础上实现治理协同。协同治理有利于充分调动政府组织以外的公共组织力量,实现复杂公共事务的有效治理。[16]在实际运作中,协同治理分为内部协同与外部协同,内部协同是指政府内部各部门之间以整体性政府为目标而实现的功能协同,以此为社会提供一站式的对接窗口;外部协同是政府与市场和社会组织的协同,以此实现对于政府职能的补充和社会力量的激活。在中国现有情景下,内部协同是外部协同的基础,只有政府内部各部门之间做好了服务协同,才能实现政府与社会其他部门之间的协同。在石狮市的实践中,为了更好地实现城市精细化治理,政府内部建立了以“疑难诉求裁定小组”和“案例制”的政府内部协同机制,也即服务中心在接到权责不定的市民诉求时,会定期以专报形式上报“疑难诉求裁定小组”进行权责认定,疑难问题领导小组会以批示或召开联席会议的方式进行权责认定,并形成权责认定的惯例。与此同时,在承认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主体地位基础之上,政府以便民服务中心为平台,鼓励石狮市的企业和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到公共服务供给的实践中来,以此补充政府公共服务和城市社会治理机制运作的不足,培育和发展社会力量。在政府内部协同的基础之上,作为统一的对外服务平台,石狮市便民服务中心很好地与社会其他部门实现了协同对接,为城市精细化治理的实施提供了保障。

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夺取建成小康社会胜利的关键时期,坚定不移地瞄准改革的方向,有条不紊地推进各个领域的改革,全面推进我国经济社会的开放与发展是新时代我国改革发展的历史使命。但处于变革时期,面对“变革需要结构环境,而当前结构环境不利于改革”的困境,我国应当采用一种“结构-能动”主义的改革路径,立足于现状,稳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也就是说,在中国的改革进程中,我们应当通过能动的微观结构改善,推动结构的渐进改良,并最终实现整体结构和功能的重塑。具体而言,新时代背景下的中国面临着发展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的客观现状,而这一现状既是挑战,也是机遇。一方面,经济增长的放缓和政府财政能力的减弱,使得社会公众由经济快速发展而来的帕累托改进感知度逐渐下降,经济社会结构向着更加微观的需求平衡迈进。此时,社会公众更加重视自身权利,这也会使得多年来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积累的小矛盾集中爆发,由此也给社会的稳定带来冲击,这是我国当前城市社会治理面临的基本现状,也是落实城市精细化治理的逻辑起点。另一方面,在经济社会结构微观调整的过程中,市民对于自身权利义务的认知,以及越来越多的经济和社会组织关注于基层事务和服务细节,这也在客观上要求政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明确自身职权,将“管不了,管不好”的职能转移给市场和社会,充分发挥市场在经济发展中的主导作用,发挥社会在城市社会治理中的主体地位,以此实现各个治理主体权责一致基础之上的协同共治。可以说,通过能动的微观结构改善,政府与社会的重复博弈,积水成渊,不但有助于推进城市的精细化治理,也在一定程度上推进了法治政府和责任政府建设,提升了政府的治理效能。

【注释】

[1]本章节主要内容曾发表在《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4期.

[2]黄江松.城市治理如何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N].经济日报,2018-11-22.

[3]专家热议“城市社会治理精细化”:社会管理创新的升华和进步[EB/OL].http://politics.people.com.cn/n1/2015/1215/c1001-27932650.html,2015-12-16.

[4]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11—12.

[5]张再生,白彬.新常态下的公共管理:困境与出路[J].中国行政管理,2015(3):38—42.

[6]蒋源.社会精细化治理新路径探索[J].人民论坛,2015(2):15—18.

[7]刘明君,刘天旭.精细化管理与基层政府治理创新——以桃园模式为例[J].甘肃社会科学,2010(4):250—252.(www.daowen.com)

[8]陆志孟,于立平.提升社会治理精细化水平的目标导向与路径分析[J].领导科学,2014(9):14—17.

[9]蒋源.从粗放式管理到精细化治理:社会治理转型的机制性转换[J].云南社会科学,2015(5):6—11.

[10]台湾民主自治同盟中央委员会.探索首都城市社会治理新模式,提升北京精细化管理水平[N].人民政协报,2014-10-17.

[11]李瑞昌.经济新常态下的公共治理创新[J].探索与争鸣,2015,1(7):84—87.

[12]韩洪涛,高娟.试论新常态下的社会治理创新[J].学习论坛,2015,31(7):12—14.

[13]崔月琴,沙艳.社会组织的发育路径及其治理结构转型[J].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15(10):126—133.

[14]孔繁斌.多中心治理诠释——基于承认政治的视角[J].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2007,44(6).

[15]Scavo C.Shi Y.H.Public administration:the role of information technology in the reinventing government paradigm normative predicates and practical challenges[J].Social Science Computer Review,2000,18(2):166-178.

[16]赖先进.论政府跨部门协同治理[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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