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城市精细化治理的基础:各治理主体应有权责

城市精细化治理的基础:各治理主体应有权责

时间:2023-06-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具体来说,在中国,要实现城市精细化治理,就是要政府明确权力边界,承认自身能力的有限性,实施有计划的赋权策略。如在石狮市的实践中,政府通过完善权力清单运作,明确了政府各项权责,如果市民诉求超出了政府职能,服务中心则会将其服务诉求转接给市场组织,市民可以通过付费的方式有效满足需求。

城市精细化治理的基础:各治理主体应有权责

治理是在相互承认法权基础之上的政治认可,[14]因此,城市精细化治理的基础也在于对除政府之外的各个治理主体身份和权利的确定和认可,以实现各个治理主体在各自权属范围内的协同与合作。具体来说,在中国,要实现城市精细化治理,就是要政府明确权力边界,承认自身能力的有限性,实施有计划的赋权策略。首先,政府要向市场赋权,承认市场的主导地位,将不属于政府职责范围内的权属放归市场,以有限的资源确保政府核心职能运作良好,提升政府治理效能。如在石狮市的实践中,政府通过完善权力清单运作,明确了政府各项权责,如果市民诉求超出了政府职能,服务中心则会将其服务诉求转接给市场组织,市民可以通过付费的方式有效满足需求。其次,政府要向社会赋权,明确城市精细化治理过程中社会组织和公民自身的定位,通过基层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的良性运作,来补充政府公共部门和市场组织运作的不足。如石狮市团市委培育的“石狮市青年商会”等组织,该组织通过对青年商人的引导和示范,不但解决了政府多年不能解决的如占道、乱停车等老大难问题,青年商会还带头杜绝铺张浪费,有效地转变了社会风气。可以说,在实施精细化治理过程中,正是由于政府对各个治理主体权责的承认,才给其有序参与城市治理打下了基础,也由此促进了城市精细化治理。(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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