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精细化治理与城市治理有何不同且该如何推进,这是在上海和北京先后发布各自的城市精细化治理纲领之后值得学界深思的议题。与已有城市治理理论强调政府赋权改革[1]和城市多主体参与[2]相比,城市精细化治理至少包含了三个方面的逻辑变迁。第一,工作重心的转变。已有城市治理理论是在城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基本假设之下,基于地方性知识的特定情境,要求发挥精英联盟的引领作用以及社会公众的参与作用,并在此过程中寻找社会利益的最大公约数,实现城市的安定团结以及城市善治。[3]但进入新时代以后,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也使得城市治理进入精细化治理的更高阶段,城市精细化治理的工作重心从“管得住”这一单一目标发展成为“管得好并且生活好”这一复合目标,城市治理更加重视社会各主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第二,动力机制的嬗变。在以往的城市治理中,城市发展和竞争的基本理论假设是经济锦标赛[4]和晋升锦标赛,[5]但进入新时代之后,随着国家城市政策的变迁,国家对于社会治理共建共治共享的强调使得先知先觉地区的地方政府更加注重本地的发展质量,城市治理由自上而下的经济导向和维稳导向开始向更加精细的治理创新导向转变,位于中央政府和基层县乡政府之间的中层政府,也即城市政府开始发力,城市政府开始通过更加细致的治理创新,从而开启了新一轮的治理锦标赛。[6]第三,工作理念的升华。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兴起,城市政府已有集权式的治理体系与新技术“分布式集中”[7]要求的不兼容日益加剧,再加上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求和公共服务需求得到满足后对城市政府的期望不断提升,我国的城市治理也越来越需要新的想象力和未来图景,民心政治与价值治理成了城市治理新的价值取向,也即城市精细化治理的实践,不但满足人民群众的当下所需,也为未来的美好生活描绘图景和期待。[8]
在城市治理转型的宏观背景下,城市精细化治理至少包含了城市硬件设施的查漏补缺,提升社会个体获得感;城市治理体制机制创新,提升社会个体满意度;城市治理价值重构,以此实现民心归一等三个阶段,每一个阶段的落实都与社会公众的联系密不可分。这也就意味着在城市精细化治理的推进过程中,城市精细化治理的理论逻辑内在地要求城市政府与社会各主体之间存在广泛且实际的社会连接,即城市政府的公共政策要能够及时准确高效地反映社会公众的需求,以此实现社会公众需求的满足、满意度的提升和民心的集聚。但经过改革开放以后40余年的经济和社会变迁,我国当下的政社关系也与改革前发生了巨大变化,本章以城市治理中的政府与社会个体的连接为分析视角,首先回顾了城市精细化治理的相关文献并指出了存在的缺憾,其次分析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治理环境的变化及其对城市精细化治理的影响,最后分析了城市精细化治理的理论逻辑和未来突破口。(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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