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的产生和发展既是一个必然的历史产物,同时又是主观世界认识客观世界并改造客观世界的一个过程。也就是说,市场的产生是社会生产发展的必然结果,而市场的发展则是人们通过对经济规律的不断认识而逐渐完成的。世界历史的发展已经证明,市场及市场的充分发展和不断完善,是社会发展必然经历的历史阶段。
在古代社会中,随着原始公有制经济的解体,形成交换的三大因素随之确定,即生产力的发展、社会分工的出现和私有制的产生。生产力的发展表现在生产工具的改进和剩余产品的出现;社会分工的出现表现在人们可以从事某一专门的职业赖以谋生;私有制的产生使得人们有权处置剩余产品。随着交换规模的不断扩大,市场也就愈加扩大了。
由上可见,市场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电力市场的产生也是存在一定根源的。在美国,电力市场是自然形成的,也是随着电力行业的发展、与电力相关的商品出现剩余而出现的。美国以外的其他国家,长期以来,由于电力产业被认为是一个具有较强自然垄断性的基础性产业而受到政府的严格管制,使电力系统处于一种完全垄断状态,电力企业基本上都采取发、输、配一体化垄断的组织结构进行经营,这种垄断经营有力地促进了大型发电企业和大型输电企业的发展。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技术水平的提高,在这种电力经营模式中出现了很多不利于电力产业发展的问题,其中最为普遍和突出的问题有:
(1)企业缺乏活力,经济效率低下。
(2)过于注重社会效益,忽略了经济效益。
(3)技术创新动力不足,对新技术反应不敏感。
(4)企业自我发展能力差。(www.daowen.com)
(5)没有改善服务的动力,服务质量问题严重等。
这些问题促使电力产业的结构发生变化。
同世界其他国家相比,中国的电力产业不仅同样存在上述问题,而且在某些方面表现得更为严重,据统计,1985~1996年的12年间,中国电力产业资金利税率下降了54.58%;资金利税率下降了9%;而售电价格却上涨了13%,大大高于同期工业品价格上涨243%,零售物价上涨195%的幅度。以人均发电量为指标的电力产业劳动效率从1985年人均27.28kW·h增加到1996年的47.28kW·h,增长了72.68%,年均增长6.6%,但同期整个工业劳动力的人均产值却增长了5.16倍,年平均增长46.9%,扣除价格上涨的因素也远远大于电力产业的增长速度。另外,据中国消费者协会1996年的调查,有40%的消费者对电力部门的服务不满意,认为其不能按规定办事。所有这些问题都促使中国的电力企业必须进行改革。
除上述原因之外,技术进步也是促进电力市场结构发生转变的重要原因,近年来,随着电力技术以及计算机、通信、自动控制、电子计量等高新技术的飞速发展,对电力行业也产生了巨大影响,为电力行业进行结构重组提供了有利的技术条件。另外,电力系统计算及市场理论的发展也为电力产业结构的变化提供了理论基础。
为了解决电力行业中存在的这些问题,20世纪90年代以来,世界上很多国家和地区将竞争机制引入到电力系统中,使电力行业重新充满活力,从而推动电力系统的发展。这些国家和地区主要有:智利(1986年),英格兰和威尔士、苏格兰、北爱尔兰(1990年)、挪威(1991年)。还有一些国家正在解除管制,主要有:新西兰(1990年正式开始)、美国(1992年正式开始)、澳大利亚(1993年正式开始)、芬兰(1993年正式开始)和日本(1993年正式开始)。欧盟各国已达成一项协议,同时采用两项措施来开放电力市场,一项措施是非强迫性的,通过谈判的方式使第三方进入电网;另一项措施是“单个买主”。美国一些州正在对电力系统进行更为彻底的解除管制,形成零售竞争市场。一些发展中国家,尤其是东南亚的一些国家,正在重构电力行业,引入竞争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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