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政府就十分重视公共安全问题,但相关科技政策发力较少。1989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成立中国“国际减灾十年”委员会的批复》提出“要重视科学技术的研究和应用,努力提高我国的防灾救灾能力,以减轻自然灾害带来的损失”。此后,我国加快在公共安全不同领域的政策中,强化科技应用的重要性。如在水资源防护方面,2002年发布的《水法》提出“国家鼓励和支持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水资源和防治水害的先进科学技术的研究、推广和应用”。
2003年“非典”疫情暴发,我国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进入新阶段,一系列公共安全科技政策出台。2004年3月发布的《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提出,“国家鼓励和支持地质灾害防治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的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的科学知识”。
2005年1月,国务院第79次常务会议通过《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明确指出遵循“依靠科技,提高素质”的工作原则,从技术开发、人才培养、宣传教育等方面加大科学技术在公共安全中的应用,要求“加强公共安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
2006年1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发布并实施,强调“要积极开展公共安全领域的科学研究;加大公共安全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研发的投入,不断改进技术装备,建立健全公共安全应急技术平台,提高我国公共安全科技水平;注意发挥企业在公共安全领域的研发作用”。
2006年2月,国务院发布的《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首次设立“公共安全”领域,其成为推动公共安全领域科技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该纲要确定了在公共安全领域,应加强国家公共安全应急信息平台、重大生产事故预警与救援、食品安全与出入境检验检疫、突发公共事件防范与快速处置、生物安全保障、重大自然灾害监测与防御的优先发展内容。该纲要的出台使得公共安全领域的科技应用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基本实现了支撑公共安全保障由被动应付型向主动保障型的战略转变的总体目标[26]。(www.daowen.com)
当时,在我国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中,公共安全已成为国家规划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十一五”规划(2006—2010年)首次提出了“加强公共安全建设”的内容,要求“加强公共安全保障能力建设,提高公共安全保障水平,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稳定”。在增强防灾减灾能力方面,提出“加强城市群和大城市地震安全基础工作,加强数字地震台网,震情、灾情信息快速传输系统建设,实行预测、预防、救助综合管理,提高地震综合防御能力”。在强化应急体系建设方面,应提出“加强指挥信息系统、现场通信保障等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的建设,提高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
2007年11月,《突发事件应对法》发布,指出“鼓励、扶持教学科研机构和有关企业研究开发用于突发事件预防、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的新技术、新设备和新工具”。
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发生里氏8.0级特大地震,造成了超过8000亿元人民币的损失,遇难69226人,受伤374643人,失踪17923人[27],汶川地震是我国经历的破坏性最大的地震,也是继唐山大地震之后最严重的一次地震。汶川地震后,为了尽快恢复汶川地区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尤其注重防灾减灾中科技的应用,“加强地震、地质、气象、洪涝灾害等的专业监测系统、群测群防监测系统、信息传输发布系统和应急指挥调度系统及其配套设施建设,提高监测预测预警能力”。
2009年5月发布的《防震减灾法》提出,“国家鼓励、支持防震减灾的科学技术研究,逐步提高防震减灾科学技术研究经费投入,推广先进的科学研究成果,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提高防震减灾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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