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个主体而言,其拥有的信息总集合并不是存储在一个地方。人脑或企业的信息系统都只拥有一部分信息,大量的信息以不同的形态散布在不同的载体之上。这既与人脑在存储信息方面有着先天的不足(如容量有限、遗忘、失真等)有关,也与信息技术应用发展阶段有关。
主体拥有的这些存放在人脑等不同地方的信息,靠人脑关联在一起而构成了自己的虚拟世界。
随着信息技术产业的高速发展,依托信息技术类产品,越来越多的信息正在不断地被数字化。在结构化数据之外,形成了数量更为巨大的数字化的非结构化信息。站在一个主体的角度来看,这些信息虽然已经被统一用数字化形态来表达了,但是依然散乱地分布在不同的地方,没有被有效地管理,更没有被有效地利用。信息系统目前还是更善于管理与使用结构化信息,对于非结构化信息,还没有形成有效的理论和方法来管理与使用。
用信息技术手段将这些快速日益增长的信息聚合在一起,统一存放、统一管理从而发挥应有的价值,成为一个必然的基本而重要的需求。基于前面对主体所有拥有的全部信息意义的讨论,一个显而易见的合理方向,也是信息技术进一步发展而必须面对的一个核心的问题,就是如何以主体为中心来实现信息的融合化有效管理,以便在此基础上建立智能化融合服务,更好地全面服务于主体。这种以主体为边界界定依据来做数字化的信息管理的做法不仅仅有在第5.2节所指出的自然合理性,也有信息技术发展到今天而导致的现实必要性。
如前所述,一个主体所拥有的信息的总集合,就是这个主体所拥有的虚拟世界。当这个虚拟世界的很大一部分信息被数字化后存入计算机以便更好地服务于这个主体的时候,显然它们应该以这个虚拟世界的一个数字映像的形态而存在,或者说被管理起来。
或者说,当把这些数字化信息按照主体意识以及信息自身之间的逻辑组织管理起来后,它自然就构成了主体虚拟世界的一个外在的数字映像。
就像在结构化数据应用中,当银行采用信息技术来实现自己全业务流程的时候,其基础与核心就是把原来的传统纸质的账本数字化。或者说在关系型数据库中,通过建立一个有限维度语义空间,形成一个传统账本的数字映像。这个映像借助信息技术拥有了许多传统账本所不能具有的功能,而相关的业务流程都是建立在这个映像之上的。
如果在计算机中成功建立一个主体的虚拟世界的数字映像,计算机必然能够更好地服务于这个主体:这些融合在一起的信息的直接使用不仅会更为方便,而且这个映像可以有效地支撑基于这些这种融合化信息的各种融合化智能应用过程,而不再受信息孤岛问题的困扰。
所以,以主体为基础的(非结构化)信息管理的一个合理和必要的做法,便是在计算机内部用某种结构来实现主体虚拟世界的数字映像(后面也简称为主体的“虚拟映像”)。通过建立这个映像,一方面实现了基于认识主体的信息管理,另一方面也为未来的基于这些信息的智能化应用提供了基础。
如在第4章第4.3节中指出的那样,这种信息管理是以信息自身为对象和目标的,而不是将信息作为其他的附属来进行管理的,这是虚拟映像这种信息管理方式与传统的信息技术中的信息管理的一个重要的差异。这种管理方式与知识管理类似,但不同之处是它包含覆盖不同领域的属于主体的各种信息。
在第5.2节中指出,主体的虚拟世界“正是人的智能的体现,也是智能产物,还是智能活动赖以存在的基础”,所以,它的数字映像在本质上是就人的智能在数字空间中的一个特定的投影。它本身就具有重要的智能意义,虽然它不是人们通常关注的智能类算法,更不是人的智能的全部。
主体虚拟世界的这个数字映像,其本质是一个逻辑的映像,而不是感官意义上的,与虚拟现实技术没有必然的关系。
建立这样的数字映像是否具有可行性?是否会重蹈当年人工智能试图复制人的本质性智能的尝试的覆辙?
主体的虚拟世界是主体智能的产物,是由信息构成的对真实世界的一种描述,而不是智能或智能活动本身。虚拟世界中被数字化后的信息是智能产物的形式化表达。如果虚拟世界的数字映像以这些形式化表达的信息为核心,对其他的内容也做合理的界定,则这个数字映像就可以用数学结构、数理逻辑和算法来实现。或者说,虚拟世界的数字映像是否可以实现,取决于对数字映像边界的界定。只要界定得合理,目标便可以实现,而且对主体而言具有独特的价值。
这种界定,就是在人的智能与计算机的基本计算能力之间寻找一个平衡,让人与机器彼此相互配合和支撑,形成一个缝隙尽可能小的组合体。这个映像以及建立在其上的应用并不是以取代人的智能为目的,而是以弥补人能力上的弱点或不足,拓展人的智能范围为宗旨,这正是在本章第5.1节中引入的“外意识”这个概念的缘由。(www.daowen.com)
在这个虚拟世界的数字映像中,主体所拥有的被包含在这个映像中的信息,一部分以数字化的信息形式存在,而且绝大部分是非结构化信息;还有一部分是以这些信息之间的关系(结构)的形式而存在。当然,还会有一些信息由于各种原因而没有进入这个映像之中。这个映像在性质上是描述性的,而不是规则性的,尽管它内部也需要一些规则来支撑映像整体的描述完整性与准确性。这个映像通过信息及其相互之间的关联描述性地反映主体虚拟世界的性状,而不是试图外化主体智能活动的算法逻辑。基于这个映像的智能类功能,将会以应用的方式构建在映像之上。
简而言之,这个虚拟映像只负责描述,不提供判断。
有多重原因导致主体虚拟世界中的某些信息不进入数字映像(或者说不会以非意识的外在形式存在,因而没有被数字化)。一个原因是有些信息直接由大脑存放和处理比其他方式更为有效,不必借助于外在手段,尽管这些信息以外在的形式存在并不存在困难。比如,同事的特点、背景等信息,大家在头脑中很清楚,通常不需要变成文字保存起来。另外一个原因是有些信息是无法外化为外在形式的。比如,中文中有一个表述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它讲的也是一种人对对象的认识。这种信息的存在就与人特有的智能紧密联系在一起,而无法被有效地外化。
因此,相对于原本的主体虚拟世界,其数字映像一方面与其存在永恒的、不可绝对消除的绝对性差距,而这正体现了人这个主体的不可替代性,其实也是人的智能的无法替代性;另一方面,这个映像由于利用了信息技术,在某些方面对主体而言又具有超越性,比如计算机的记忆与逻辑化的操作通常比人脑更加精确、可重复性好、不会遗忘等,因此它会具有原本的虚拟世界所不具有的一些更符合人的需求的功能。就好像计算机中的“账本”的功能会远远超过传统纸质账本那样。而这正体现了信息技术这个辅助与延伸智能的工具对人的智慧能力的补充与提高的价值。
主体的“虚拟世界的数字映像”这个词或许显得有些虚无缥缈。但是,如果回到现实世界中来,可以说,现在每个人计算机中自己建立的文件夹系统,其实就是一个比较原始、非常粗糙的个人的虚拟世界的数字映像。自己设置的文件夹的树形结构,既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自身对世界的感受,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人们对自己所拥有的信息之间的宏观结构的理解。只是这个“映像”虽然拥有大量的信息,但是过于粗糙、简单,也过于随意以及严重失真,而没有能够将虚拟世界的一些主要特征充分反映出来。它既缺少每个信息的(狭义)全信息的描述,宏观结构也很不完整。但是它确实是一个人虚拟世界数字映像的原始雏形。
要建立一个能够比较好地反映一个主体虚拟世界的数字映像,不是将数字化的、属于主体的信息存放在关系型数据库或文件夹结构中就能够完成的。因为这个映像不仅要存储信息,而且要能反映出主体虚拟世界的复杂结构。这包括信息及其所反映的对象之间的复杂关系,主体对信息的复杂感受和认知方式,以及与每个信息相关的支撑信息等。
信息的丰富与结构的合理是虚拟映像能够在更大程度上反映主体虚拟世界的两个关键因素。
构建这个虚拟世界的数字映像是一个巨大的挑战,需要在对人内心世界和外在客观世界深入理解的基础上,建立恰当的数学结构来有效地描述这个映像,然后综合利用信息技术的优势将其实现。
这个虚拟映像的目标,不在于试图去取代主体原来的虚拟世界,而是充分利用信息技术的优势,构建一个映像,尽可能与主体实现无缝结合,以信息技术的长处弥补主体及原有信息处理手段的不足,进而帮助主体更加有效地运转自己的虚拟世界及在此之上的各种智能活动。
从另一个角度来讲,这个虚拟映像既是一个独立存在的、主体的虚拟世界,也是主体智能的一个特定投影,同时它也是主体虚拟世界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它的存在更加丰富和完善了主体的虚拟世界。从根本上讲,这是人与辅助与延伸智能的工具之间的有机结合。这也是为什么在第4章第4.1节中讲“‘内意识’与‘外意识’的统一,构成了人的完整意识体。信息技术不仅在改变物质世界,而且历史性地改变了人类的精神界”的重要原因之一。
至于主体的虚拟世界如何更加准确地反映真实的客观世界,则在本质上是认识主体自己必须面对的问题,不在本书讨论的范围之内。
在此再次强调,由于主体的虚拟世界中的信息绝大部分都是非结构化信息,因此在信息技术设备大量普及的今天,计算机面对的被数字化的信息绝大多数也是非结构化信息,因此进入了当前这个以处理非结构化信息为主要矛盾的信息技术应用阶段。
在第4章中引入的“全信息”为非结构化信息的管理和应用提供了一个可能的微观理论基础框架,而本章中引入的“主体虚拟世界的数字映像”则是未来一大类重要的信息管理与应用的一种宏观依托,信息的许多隐性的、间接的含义也将通过这个映像结构被揭示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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