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企业年检管理规定及注意事项

企业年检管理规定及注意事项

时间:2023-06-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根据《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年检起止日期是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当然,若企业有其他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也不予通过年检。

企业年检管理规定及注意事项

一、公司注册

1.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应具备的条件

按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2.有限责任公司成立的程序

3.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提交的资料

4.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要求

5.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提交的资料

二、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破产清算

1.公司合并的程序

2.公司的分立

公司分立是指一个公司通过依法签订分立协议,不经过清算程序,分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的法律行为。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法人分立后,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之外,由分立的法人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3.公司的解散清算

公司的解散是指已成立的公司基于一定的合法事由而使公司消灭的法律行为。

公司解散的原因

4.公司的破产清算

三、公司债券的发行

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1.公司债券的特点

2.公司债券的种类

3.公司债券发行条件

4.公司债券的募集方式(www.daowen.com)

公司债券的募集方式可以分为直接发行与间接发行两种。

直接发行是由公司自己向社会公众募集和接受应募。

5.公告公司债券募集方法

6.公司债券发行程序

7.认购公司债券

社会公众认购公司债券的行为称为应募。当认购人缴足价款时,发行人负有在价款收讫时交付公司债券的义务。

8.置备存根簿

四、年检

企业年度检验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按年度对企业进行检查,确认企业具备继续经营资格的法定制度。凡当年12月31日前取得由工商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企业、股份有限企业、非企业法人及其他经营企业,都须参加年检。

根据《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年检起止日期是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登记主管机关在规定的时间内,对企业上一年度的情况进行检查。

1.企业年检应提交的文件

(1)企业年检应提交的文件

(2)非法人分支机构年检应提交的文件

(3)外商投资企业应提交的文件

2.企业年检的内容

3.企业年检的程序

若企业实收资本未达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最低限额,或者即使达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最低限额,但和注册资本相差悬殊的企业,不予通过年检。当然,若企业有其他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也不予通过年检。

4.不予通过年检的企业及对未通过年检企业的处理

《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登记主管机关对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不予通过年检。

登记主管机关对不予通过年检的企业,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5.对未按期申报年检和对未参加年检的企业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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