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银行自2002年起动了《营商环境报告》项目,并于2003年首次发布报告,在首份报告中包括5项指标和133个经济体,到2019年时已经扩展到11项指标和190个经济体,评价年度一般是上年6月到次年5月。对于世界上绝大多数经济体,世界银行会选择其最大的商业城市作为评价对象,从2014年起,世界银行对11个人口超过1亿的经济体[20](包括中国在内),也将其第二大商业城市放入评价体系当中,加权权重按照两大商业城市人口数量进行。如2019年的营商环境报告中对中国的评级就包括上海和北京两个城市,指标权重分别为55%和45%。
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报告》每年公布两类指标:一类是对在当地经营企业的难易程度打分,一类是基于分数的全球排名。当前,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报告》主要评价指标包括10个大类:开办企业,办理施工许可证,获得电力,登记财产,获得信贷,保护少数投资者,纳税,跨境贸易,执行合同和办理破产,从2011年起劳动力市场监管指标暂时不在评估和排名内。这10个大类下都包含3—5个细分指标,最新的营商环境报告合计包含41个细分指标。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营商环境报告》并不讨论的指标包括:宏观经济政策、安全、人口的劳动技能、金融制度的健全性、金融市场的监管规则[21]。也就是说,本节基于世界银行讨论的《营商环境报告》评价体系更侧重从微观层面讨论企业发展周期影响因素(以本土企业面临的经营环境为主),而不是更宏观的资源、禀赋、市场等。
表6-1 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报告》指标体系变化(2004—2019年)
(续表)
(续表)(www.daowen.com)
●数据来源:表中2004—2016年指标变化来源于钟飞腾和凡帅帅(2016),“雇用工人”大类指标因为2011年后不再计入指标当中,因此删去;表中2017年指标变化为作者自行根据世界银行报告整理,2018—2019年指标系统未变化。
当前对于世界银行的报告评价体系也存在一定批评,主要在于世行这套评价标准主要是发达国家基于新自由主义思潮设计(钟飞腾和凡帅帅,2016),主要从法律、制度等角度来找寻经济发展的动力,将政府监管视为私营企业发展的阻碍,忽略了讨论政企关系的公共利益理论合理性[22]。世界银行独立评估机构(Independent Evaluation Group)也对营商环境原则假设提出异议,即对企业个体有利的监管环境不一定能够带来整个社会经济发展和福利提升。此外,报告指标和数据的搜集和处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未重视发展中国家的特殊性、面向中小企业、每个国家只包含一个城市不能反映地区性差异、评估时假设了标准营商情景、每项指标赋予相同权重等问题。
●数据来源:表中2004—2016年指标变化来源于钟飞腾和凡帅帅(2016),“雇用工人”大类指标因为2011年后不再计入指标当中,因此删去;表中2017年指标变化为作者自行根据世界银行报告整理,2018—2019年指标系统未变化。
当前对于世界银行的报告评价体系也存在一定批评,主要在于世行这套评价标准主要是发达国家基于新自由主义思潮设计(钟飞腾和凡帅帅,2016),主要从法律、制度等角度来找寻经济发展的动力,将政府监管视为私营企业发展的阻碍,忽略了讨论政企关系的公共利益理论合理性[22]。世界银行独立评估机构(Independent Evaluation Group)也对营商环境原则假设提出异议,即对企业个体有利的监管环境不一定能够带来整个社会经济发展和福利提升。此外,报告指标和数据的搜集和处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未重视发展中国家的特殊性、面向中小企业、每个国家只包含一个城市不能反映地区性差异、评估时假设了标准营商情景、每项指标赋予相同权重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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