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共识”这一概念由乔舒亚·雷默在2004年发表的一篇文章中提出,是相对于“华盛顿共识”而提出的关于经济发展之路的概念。“华盛顿共识”这一概念是由美国著名经济学家约翰·威廉姆森提出,是关于一系列指导拉美国家经济改革的政策主张,这些主张主要由美国所控制的国际经济机构制定,特点是充分自由化和私有化,目的是帮助拉美国家摆脱通货膨胀和债务危机。但是,政策实施之后,这些国家不但没有摆脱危机反而陷入了极度贫困,“华盛顿共识”的实践完全失败了。反观中国,选择自己的道路实现了经济发展,他认为中国经济奇迹的背后存在一种框架,这种框架支撑着中国迅速前行。正是基于对“华盛顿共识”的比较,雷默提出了“北京共识”。他在文中写道:“中国正在指引世界其他一些国家在有一个强大重心的世界上保护自己的生活方式和政治选择。这些国家不仅在设法弄清如何发展自己的国家,而且还想知道如何与国际秩序接轨,同时使它们能够真正实现独立。我把这种新的动力和发展物理学称为‘北京共识’。”[2]
“北京共识”旨在探索和总结发展中国家实现跨越式发展的路径。雷默认为“其核心就是一个国家按照自身的特点进行发展,对于中国如何组织这样一个庞大的发展中国家,有三个定理:艰苦努力、主动创新和大胆试验;坚决捍卫国家主权和利益;循序渐进、积聚能量”。并且“中国的新发展方针是由取得平等、和平的高质量增长的愿望推动的。严格地讲,它推翻了私有化和自由贸易这样的传统思想。它有足够的灵活性,不相信对每一个问题都采取统一的解决办法。它的定义是锐意创新和试验,积极地捍卫国家边界和利益,越来越深思熟虑地积累不对称投放力量的手段。它既讲求实际,又是意识形态,它反映了几乎不区别理论与实践的中国古代哲学观”。[3]“北京共识”是雷默对中国发展模式的有益探索,一定程度上能够反映出中国发展中锐意创新、敢于试验等经验。但我们必须承认,这种解释还远非完善,它没能真正概括出中国改革发展的基本经验,从一个西方人的视角解释中国成功的原因与实际情况还相差甚远。而且,中国经验还没有在国际上成为一种“共识”,这一理论的主要目的和价值,在于揭示“华盛顿共识”的缺陷,并对其进行批判。[4](www.daowen.com)
相比较而言,“华盛顿共识”的本质是一种激进的新自由主义改革政策,它不考虑经济社会实际情况,将西方模式强加给发展中国家,不仅“治标不治本”,而且会出现更严重的副作用,导致国家治理的失败。这个所谓的“共识”并非基于发展中国家的利益,而是服务于西方国家制度输出的战略安排。而“北京共识”虽然也涉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具体发展路径,但更多是在传播一种理念,那就是要根植于本国的价值理念和文化传统,把握好本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特点和规律,积极探索和试验,大胆创新,走出一条适合国情民情的发展道路。这条道路是内生性的,而非移植自其他国家。它体现的是中华文化中固有的包容性,是对多样文明的理解与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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