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非关系五项原则与经济援助八项原则解析

非关系五项原则与经济援助八项原则解析

时间:2023-06-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访问阿拉伯联合共和国期间,周恩来总理提出了中国政府在处理同所有非洲国家关系时的“五项原则”。周恩来总理指出,这“五项原则”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和“万隆会议十项原则”的具体运用,是万隆精神的发扬光大。在对非援助的过程中,中国严格执行“五项立场”和“八项原则”发展中非关系,坚持绝不进行意识形态输出。

非关系五项原则与经济援助八项原则解析

中国领导人将支持非洲人民争取和维护民族独立、发展民族经济的正义事业,当作中国人民应尽的国际义务。因此,中国对于非洲民族解放和独立事业也给予了实实在在的经济支持。

1963年12月14日至1964年2月29日,周恩来总理应邀访问亚非十四国,在中国和非洲国家关系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在访问阿拉伯联合共和国期间,周恩来总理提出了中国政府在处理同所有非洲国家关系时的“五项原则”。具体内容如下:中国支持非洲人民反对帝国主义、争取和维护民族独立的斗争;支持非洲各国政府奉行和平中立的不结盟政策;支持非洲人民用自己选择的方式实现团结和统一的愿望;支持非洲国家通过和平协商解决彼此之间的争端;主张非洲国家的主权应当得到所有其他国家的尊重,反对来自任何方面的侵犯和干涉。[8]这“五项原则”旗帜鲜明地反帝反殖,是中国对非洲国家外交战略和外交政策的重要宣示,其意识形态的针对性十分明确。周恩来总理指出,这“五项原则”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和“万隆会议十项原则”的具体运用,是万隆精神的发扬光大。[9]这一明确的立场原则获得了非洲国家的认可和欢迎。

随后,周恩来总理在同加纳总统恩克鲁玛会谈时,首次提出了《中国对外经济技术援助八项原则》,这“八项原则”至今仍是指导中国对外援助的根本原则,是一条不容僭越的“政策红线”。“八项原则”的主要内容是:一、中国政府一贯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对外提供援助,从来不把这种援助看作单方面的赐予,而认为援助是相互的。二、中国政府在对外提供援助的时候,严格尊重受援国的主权,绝不附带任何条件,绝不要求任何特权。三、中国政府以无息或者低息贷款的方式提供经济援助,在需要的时候延长还款期限,以尽量减少受援国的负担。四、中国政府对外提供援助的目的,不是造成受援国对中国的依赖,而是帮助受援国逐步走上自力更生、经济上独立发展的道路。五、中国政府帮助受援国建设的项目,力求投资少,收效快,使受援国政府能够增加收入,积累资金。六、中国政府提供自己所能生产的、质量最好的设备和物资,并且根据国际市场的价格议价。如果中国政府所提供的设备和物资不合乎商定的规格和质量,中国政府保证退换。七、中国政府对外提供任何一种技术援助的时候,保证做到使受援国的人员充分掌握这种技术。八、中国政府派到受援国帮助进行建设的专家,同受援国自己的专家享受同样的物质待遇,不容许有任何特殊要求和享受。

在访非期间,周恩来总理根据上述“八项原则”,每到一个国家差不多都要谈定一笔援助,帮助非洲人民发展民族经济,帮助解决人民日常生活必需品。例如,几内亚盛产竹子,但不会编织,中国就派专家帮助他们学习编织技术;马里人民爱喝茶,过去一直都从中国进口茶叶,中国便派去茶叶专家,帮助马里人民自己种植和炒制茶叶。[10]应加纳的要求,中国答应增加长期无息贷款800万加纳镑,连同1961年已承诺而尚未使用的700万加纳镑,共1500万加纳镑,以支持加纳七年发展计划。[11](www.daowen.com)

在《中国对外经济技术援助八项原则》的指导下,中国对非洲的援助规模不断扩大。例如,在阿尔及利亚争取独立斗争期间,中国提供了价值7000多万元人民币包括物资、军火和现汇的各类援助。1974年,布迈丁总统访华时回顾这一段中阿关系说:在革命斗争的年月里,阿尔及利亚战士用的枪炮、盖的毛毯、穿的衣服是中国送的,中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同阿尔及利亚革命战士缔结国与国之间协定的国家。[12]1964年,马里财政拮据,法国和苏联乘机向马里逼债、施压,同时国内反对势力也借机兴风作浪,企图颠覆政权,在向法国、美国求援碰壁后,马里总统凯塔请求中国提供800万美元紧急财政援助,用以偿还对法国运输公司的欠款和其他债务。为了帮助马里顶住内外压力,中国完全满足了马方的援助要求。[13]1965年,法国以给马里200亿马里法郎现汇为诱饵,要求马里取消本国货币、重返西非货币联盟。在遭到马里拒绝后,法国不仅停止了每年给马里的600万美元财政补贴,还逼马里偿还12亿马里法郎(合480万美元)的运输费和石油贸易欠款,马里国内亲西方势力趁机向政府施压。在这紧要关头,中国及时回应马里政府的请求,向马里提供800万美元的现汇援助,随后无偿赠送3000吨粮食、352吨烟叶,并派遣经济考察组全面研究马里的经济形势,帮助找出一条克服经济困难的长期途径。[14]中国同毛里塔尼亚于1967年2月签署经济技术合作协定,中国向毛里塔尼亚提供了一笔2000万法郎的无息贷款,承担水稻试验站、水利工程打井工程各一项,还赠送“青年之家”“文化之家”各一座,1968年4月中国开始向毛里塔尼亚派遣医疗队。[15]中国的援助和支持对推动非洲国家民族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在对非援助的过程中,中国严格执行“五项立场”和“八项原则”发展中非关系,坚持绝不进行意识形态输出。例如,尽管中国为援建坦赞铁路向坦桑尼亚提供了大规模的贷款,在坦桑尼亚向中国表示要走社会主义道路时,中国领导人的回答仍然是客观和中立的。在坦桑尼亚总统尼雷尔于1968年6月第二次访华期间,针对尼雷尔谈到坦桑尼亚通过《阿鲁沙宣言》确定走社会主义道路问题,周恩来总理指出:坦桑尼亚经济还不发达,民族民主革命还未完成,现在实际上只能为社会主义做准备。中国建设社会主义虽已快19年了,但仍有许多民族民主革命遗留下来的未了任务。非洲国家如何完成民族民主革命并进行社会主义革命,是一个大课题,也是一个新问题。中国革命能够提供一些原则,但如何把它同非洲情况结合起来,变成非洲的经验,要非洲人民自己去解决。[16]

客观地说,这一时期的中国对非援助都是在自身经济发展还十分困难的情况下进行的,这对中国造成了一定的经济压力。据统计,1956—1977年,中国向36个非洲国家提供了超过24.76亿美元的经济援助,占中国对外援助总额(42.76亿美元)的58%。20世纪70年代,苏联虽是非洲的第一大军火商,但对非洲的援助却远远少于中国。当时中国对非洲援助达18亿美元,相当于苏联援助的2倍。迄今为止规模最大的援建项目——坦赞铁路也是在这一时期启动的。而这些项目的立项和实施都主要是从无条件的国际主义出发,以道义和政治为优先考虑,经济效益则较少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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