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投资效率的分析主要起源于Jensen和Meckling(1976)提出的过度投资和Myers(1977)提出的投资不足。对于企业而言,过度投资可能源于管理者的利己行为,盲目扩张企业规模,造成企业过度投资,导致企业资源的浪费;投资不足则源于管理者的短期机会主义行为,即放弃净现值为正的投资项目,导致企业投资不足。过度投资和投资不足都是企业投资效率偏低的表现。而企业投资效率也会受到融资约束影响,Fazzari等(1988)指出当一个企业处在有摩擦的资本市场里,企业会面临融资约束问题,尤其在为投资项目融资时,那么此时企业会严重依赖内部现金流量为投资项目融资,投资支出与现金流量的关系显著为正,进而导致投资效率受到影响。Myers在1977年和1984年分别发表的两篇有关信息不对称对公司投资影响的论文中指出,通过理论模型分析,由于内部管理者和外部投资者之间在对公司现有资产价值评估和未来公司投资项目发展方面,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外部投资者不能准确地评估出公司因实施投资项目而发行的融资证券价格,当融资证券的价值被低估时,就可能会导致企业无法融到应得资金,无法完整地进行投资项目从而造成投资不足,投资效率低下。Myers和Majluf(1984)更进一步解释了这其中的投资不足的原因,通过数学模型推导,他们发现由于外部投资者不能充分了解和评估公司已有的资产价值水平和投资项目发展情况,外部投资者只会以市场平均价格对公司发行的证券进行定价。那么估计出来的证券价格就可能偏离公司证券的真实价值。如此一来公司发行的证券就不能为公司融到给投资项目实施所需的足够金额,进而有些净现值(NPV)大于零的项目可能会因融资金额不足而被抛弃,这便导致了投资不足。此外,学者们还发现代理问题也可能影响投资效率,Stulz(1990)通过数学模型分析发现了该现象的存在,他研究表明当投资者意识到管理者可能会基于自身利益来扩大投资规模,而自己的利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时,投资者们会对公司投资项目的融资回报上要求为自身的利益损失得到弥补,因此即使公司确实存在较好的投资项目,但由于管理者难以让投资者相信扩大投资规模的确是为了增加公司价值,所以管理者不得不支付高额的融资成本,这种情况下会引发投资不足。
李秉详(2003)、黄福广等(2005)、徐玉德和周玮(2009)指出中国上市公司普遍存在过度投资行为。欧阳凌等(2005)认为股权分置的信息不对称加剧了过度投资和投资不足等非效率投资的程度。Richardson(2006)发现过度投资主要集中在自由现金流量高的企业中,自由现金流量为正的企业里近20%的自由现金被用于过度投资。张中华和王治(2006)研究结果显示,中国上市公司的过度投资或投资不足对现金流都是敏感的,但国有企业的过度投资行为更为显著。徐晓东和张天西(2009)指出中国上市公司存在着投资效率偏低的现象,代理问题导致企业出现低效率的过度投资,而融资约束则导致了企业的投资不足现象发生,使得企业资源配置效率偏低。徐玉德和周玮(2009)指出公司财务杠杆水平显著影响着公司投资效率和投资收益,其中低杠杆水平的非国有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几乎不存在过度投资情况,而高杠杆组则存在着严重的过度投资现象,但是对于央企而言,财务杠杆水平对其投资效率的影响不显著,且普遍存在过度投资现象。李焰等(2011)指出不同的企业产权制度下管理者背景特征对企业投资效率有较大影响,尤其是在国有企业中,管理者背景对企业的投资效率有负影响,即管理者年龄大小、任期长短和学历高低都是导致企业非效率投资的重要因素。杨棉之和马迪(2012)以中国民营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发现民营企业也存在过度投资行为,其中短期负债对过度投资具有显著的抑制作用,而长期负债对企业过度投资没有起到约束作用,反而有加剧企业过度投资的现象。
在中国现行的经济体制,企业的非效率投资普遍存在,王少飞等(2011)指出地方政府财政透明度的增加更有助于提高地方国有企业的投资效率,并对地方国有企业的过度投资具有更强的抑制作用。黄欣然(2011)和高明华等(2012)认为加强财务治理,正向引导企业的经营绩效,从而能有效地提高企业的投资效率。刘广瑞等(2013)发现金融发展能显著改善企业集团或控股公司控制的公司投资效率,能抑制政府其他部门机构控制的公司过度投资。罗付岩和沈中华(2013)则指出股权激励、期权激励和股票激励能够抑制上市公司的非效率投资行为。(www.daowen.com)
除了对投资效率和抑制非效率投资行为的研究,国内还有学者就股权结构和投资效率之间的关系做了相应研究。饶育蕾和汪玉英(2006)以2001—2003年非金融类上市公司为样本,研究了股权结构对“投资—现金流”敏感性的影响,他们发现,大股东持股比例与“投资—现金流”敏感性呈负相关关系,特别是国家控股,其对“投资—现金流”敏感性其影响程度更大,过度投资更能够解释股东持股比例对“投资—现金流”的影响过程。安灵等(2008)通过海洋博弈(Oceanic Games)模拟得到Shapley指数用于衡量股权制衡度与集中度发现第一大股东的实际控制力对企业非效率投资行为有抑制作用,抑制效果随着第一大股东的实际控制力增强呈现先弱后强再减弱的非线性趋势,股权制衡在县级政府所控制的公司和民营企业中有较强的抑制过度投资的作用。然而,与饶育蕾和汪玉英(2006)、安灵等(2008)所不同的是,魏明海和柳建华(2007)发现较低的第一大持股比例难以起到股权制衡对过度投资的抑制作用,指出公司发放现金股利可以减少管理者能控制的自由现金流,从而可以抑制可能会发生的过度投资,并且在政府干预程度较低以及执法水平较高的地区,即使公司内部实行低现金股利政策,管理者会进行非效率投资行为的概率还是很低。上述文献没有充分考虑我国上市公司在一股独大环境下具有不同所有权和控制权配置形态,所以窦讳等(2011)分析了绝对控股大股东和多个大股东共同控股时股权制衡对于投资效率的影响,他们发现,在绝对控股大股东存在的条件下,存在的“利益趋同”效应会促进非效率投资行为降低,比如扩大投资规模,反而在有多个大股东存在的公司,即存在股权制衡的情况下,如果几大股东股权性质相同、连续3年有关联方交易,则大股东之间会容易出现合谋,过度投资的现象也因此会较为严重,但当几个大股东是互相监督时,那么过度投资则可以得到抑制,但也会因监督过度导致投资不足。与以往文献大都考虑第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所不同的是,俞红海等(2010)首次通过动态模型方法,研究发现即使采用不同指标作为外部治理环境的替代变量,两权(即控制权与现金流权)分离程度越高,企业的过度投资行为还是会越严重,并且这一现象在国有上市公司更加显著,而现金流权水平或是独立董事比例的提高,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抑制过度投资。程仲鸣等(2008)发现在法律保护环境较弱的情况下,金字塔持股结构可以弥补正式制度环境的不足,使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免于资源被政府掠夺,进而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抑制过度投资,减少投资扭曲。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