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间关系强度与组织价值创新
模块化组织中专用模块和通用模块分别掌管着不同的功能,专用模块拥有专用性资产、特殊知识和技能,它是体现产品性能差异的模块,可满足顾客定制化的需求,模块整合商通常与这类模块保持着强关系。依据前文所述,强关系意味着模块之间存在较高的关系契约,其中关系契约的结构部分体现在模块投入的资产专用性高,社会部分体现在模块之间存在较高的情感契约和关系互动投入。企业间关系强度高,相应的关系专用性资产投入水平高,也就提升了机会主义行为的算计性与情感性成本(Calculus/Sentimental Costs),进而有助于抑制关系成员的机会主义水平(姜翰,金占明,2008)。
通用模块是相对成熟的标准模块,它是实现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效益的基石(熊立华等,2004)。一般这类模块专用性资产投入水平较低,而且对组织具有较少的情感承诺,因此企业间关系强度低,在弱关系状态下组织对其具备较少的机会主义抑制机制。
企业间关系的强或弱对价值创新都有影响,弱联系促进简单知识的转移,它能保证产品基本功能的实现。而强联系促进复杂知识的转移,使得企业间隐性知识和信息更易得到交换,更能促进企业产品或服务的创新,满足顾客差异化的需求。相较于弱联系来说,企业间的强联系,对价值创新来说更具有积极的影响。
据此,提出假设:
假设H2a:企业间关系强度与组织价值创新呈正相关关系。(www.daowen.com)
(2)企业间关系对称性与组织价值创新
企业间关系对称性关注的焦点在于组织的参与模块能否在沟通和使用组织资源方面享受平等的待遇以及组织价值是否能得到公平合理的分配。在模块化组织价值创新体系中,企业间关系的不对称,会影响成员模块共同的价值创新行为,不利于组织的价值寻求。这是由于企业间关系不均衡的专用性资产投入导致组织关系安排的结构性偏向,从而在关系成员间产生责任的不均衡归属与双方价值取向的二心性(Tiwana, 2008)。如此造成模块在关系安排中出现不平衡的地位,处于优势地位的企业拥有更多的控制性权力,可以掌控关系的运行,所以能够在特定关系中做出有利于自己的安排,制定出高度有利于自身的价值分配方案。同时还可以降低自身的投入程度,并将专用性资产投入更多地转嫁到伙伴一方(Khanna et al, 1998)。而处于劣势地位的企业由于受制于优势企业,在关系安排中可能会遭受潜在的价值损失。长此以往,造成双方在价值寻求上的矛盾,导致双方降低交互投入的力度,抑制了组织的联合价值创新。
因此,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H2b:企业间关系对称性与组织价值创新呈正相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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