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政策引导力在在线市场中的作用特点

政策引导力在在线市场中的作用特点

时间:2023-06-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政策引导力以激发市场活力为目标,打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同时以可以预见的市场问题为先导,充分提升中国艺术产品在国际市场对外贸易与国际传播中的竞争力。“互联网+”概念的出现,是政策引导力的调节在艺术产品市场中的政策鼓励的显现,网络是艺术产品对外贸易与国际传播得以实现的线上平台。这些打破传统渠道的新贸易方式与传播现象之所以出现,即凭借线上市场中政策规则的引导。

政策引导力在在线市场中的作用特点

政策引导力以激发市场活力为目标,打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同时以可以预见的市场问题为先导,充分提升中国艺术产品在国际市场对外贸易与国际传播中的竞争力。

2015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互联网+”的概念。互联网乍一兴起时,很难预测到今天由它所带来的人类生活方式的转变、产业因之发生的升级转型等。在2015年,“互联网+”的出现使互联网的发展有了新的内涵与外延。

党的十八大以来,文化艺术产品和服务的生产、传播、消费的数字化、网络化进程加快,数字内容、动漫游戏、视频直播等基于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的新型模式顺势而生。政府也越来越鼓励多业态联动的创意开发模式,努力创造具有世界影响力的数字创意品牌,在互联网时代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

“互联网+”概念的出现,是政策引导力的调节在艺术产品市场中的政策鼓励的显现,网络是艺术产品对外贸易与国际传播得以实现的线上平台。在艺术产品进行贸易与传播的初期,接触到消费者的途径是单一线性的,即“一源一用”,政策引导力的带动可鼓励企业在市场中进行融合多产业、多门类的跨界,在文创从业者对于文化内容的解释掌握话语权的同时,将文化内容的利用率提升,使内容消费阶段单一的艺术产品多样化。例如,在时下受很多文学青年欢迎的豆瓣网上,作者将自己的作品以豆瓣日记的形式上传网络,优秀的日记被改编成漫画影视剧本等在文创消费者一端流传,也可依靠“互联网+影视产业”“互联网+电视产业”的跨界,将一篇短短几百字的文章改编为电影电视剧话剧等。由鲍鲸鲸创作的《小说,或是指南》借助互联网的力量,被改编为电影《失恋33天》,也被改编成电视剧搬上荧幕,这样的成功案例不胜枚举。(www.daowen.com)

线上市场是动态化、多面向的平台,可容纳不计其数的文化内容,这样的文化内容是多元的,大到经纪公司对于艺人或是电影、电视剧的营销,小到一个随手街拍视频的火爆,都在线上市场平台上被位于另一端的消费者消费。艺术产品内容的“多元多用”受文创从业人员的掌控。不同于文创从业人员拥有绝对话语权的时代,“多元多用”开创了人人生产内容的局面,也将绝对的话语掌控权慢慢拉下神坛,由之前的意见化引领向平面化发散转变,置于可被讨论、追捧、质疑的各式语境中。

政策引导力使得艺术产品在线上市场中活跃度更高,更多元化。在信息不再依赖面对面传递的时代,线上市场为文创从业者提供了文化内容呈现的宽阔渠道。一名音乐人不与唱片公司签约,不发行实体唱片,便可让歌迷听到自己的音乐作品;一位作家不通过出版社,不出版实体书籍,便可让读者看到自己的文章;一位电台主播没有固定频段的电台,仅仅使用简陋的录音设备,便可让听众听到每期的电台节目。这些打破传统渠道的新贸易方式与传播现象之所以出现,即凭借线上市场中政策规则的引导。因其具备文化传播工具与创意共享的特质,所以文创从业者可以为自己的产品进行定价销售,也可以用分享的心态,让内容消费者免费获取。以独立音乐人“好妹妹乐队”为例——两个男生组成的轻民谣组合,于2015年12月1日在QQ音乐发行自己的虚拟唱片。虚拟唱片在QQ音乐平台的定价为16元人民币,仅15天时间销量便达3万张。另外,两人在2015年上半年依靠京东众筹平台,以99元人民币价格发起众筹,于9月份在工人体育场成功举办演唱会。独立音乐人在过往的概念中代表着小众甚至不被商业化市场环境所接纳,在这样一个案例中,QQ音乐不是传统的唱片公司,京东金融也非艺人经纪公司,但借助QQ音乐与京东金融两家互联网公司,虚拟化唱片得到发布与贩售,万人演唱会得以成功运作。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好妹妹乐队”借助互联网文化传播工具与创意平台的特点,将实体唱片虚拟化,降低制作成本,减少制作流程,将演唱会运作大众化,分散资金渠道来源,同时借助众筹的传播优点提高演唱会的宣传力度。现代人的生活习惯是早上一起床就打开豆瓣或者新浪微博,这使小说被很多人转载。豆瓣上发表的书虽然定价1.99元,但已经被很多人购买并完整地在线浏览,长微博、微信公众号被很多人打赏,人们不需要走进书店就可以买到心仪的书籍,不需要购买实体唱片就可以听到高音质的歌曲,不需要走进剧院就可以看到实景的演出节目。这些实体的店面而今搬到了在线的网络平台上,在互联网这个看似简单的虚拟化媒介中,伴随文化内容消费渠道的拓宽,“互联网+出版业”“互联网+音乐产业”“互联网+新闻产业”“互联网+演艺产业”等均受到消费者的追捧,多屏竞合时代人们携带自己的可移动设备进行文化内容的消费更加便捷有效。2018年发布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正式将以“互联网+”为依托的文化新业态纳入统计范围。在以上提及的案例中,艺术产品众筹、文化内容版权开发皆涉及互联网金融的范畴,政策引导力为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消费金融规范有序地进行提供了保障,为艺术产品进入传统概念的国际市场、打开无边网络中的在线市场起到了关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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