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治理的手段具有公共手段、准公共手段和市场手段。”[8]政策手段是公共手段的一部分。“法国学者奥古斯丁·杰拉德(Augustin Girard)认为,政策是由最高宗旨、具体目标和执行手段组成的一套体系,由社会组织通过权威机构制定执行。在工会、党派、教育组织、研究机构、企业、市镇或政府中,都可以看到文化政策。”[9]
奥古斯丁·杰拉德认为,政策是由权威机构制定,并在工会、党派、教育组织、研究机构、企业、市镇或政府中执行或监督的。其中,政府既是作为权威机构存在的政策制定者,也是在执行与监督过程中政策权威性的保障者;企业担当位于产业前沿的角色,在基础位置贯彻落实政策,受政策的指导与干预;政策在市场环境中,引导市场朝向健康的方向发展,不可违背市场自有规律而行,企业是政策力的“受力方”,组成了市场大环境中的一颗颗繁星。
迈克尔·波特在《国家竞争优势》一书中提出了用于分析国家竞争优势的钻石模型。钻石元素包括企业战略、结构和同业竞争、生产要素、需求条件、相关支持产业、机会、政府。在国家竞争优势模型中,政府、企业、市场占据重要的位置,其中政府可以为企业创造新的发展机会,并可基于发展目标施加压力,在企业触角无法触及之处,可借助政府“看得见的手”为企业提供所需资源,创造产业发展的环境。
艺术产品兼具文化性与商品性,如同人们的幸福指数需要通过文化力与经济力进行衡量。国际贸易追求盈利的最大化,国际传播追求内容影响力的最大化,这两方面的特征集结于艺术产品自身。作为我国在对外贸易与国际传播中发挥正向作用的输出文化产品,政府政策对艺术产品有着鼓励输出与促进贸易的偏向。所以政策作用于艺术产品,既可实现财富的创收,也可以凭借艺术产品内附的文化性,进行一定程度的对外文化传播。国家政策对艺术产品国际传播的推动还可更深入,但部分发达国家主要依靠市场的作用。因每个国家政策的差异,在艺术产品的进口方面,要适应其道德、法律等,出口政策重要性相对较弱,而主要依靠产品本身。
企业走向国际需要来自国际需求的拉力、本地竞争者的压力或市场的天然推力。依据艺术产品的多元属性特征,本文提出在艺术产品对外贸易与国际传播中,政策要素的介入在市场引导力、企业实践力、政府决策力三方面的作用表征,依次提出基于市场层面的政策引导力、基于企业层面的政策实践力、基于政府层面的政策决策力三重概念(见表5-1)。
基于市场层面的政策引导力以艺术产品的市场化程度为出发点,涵盖促进市场开放的激励性政策,建立监督体系,有效规避市场调控问题的防范性政策,合理激发市场运营机制的规范性政策。基于企业层面的政策实践力以直接或间接关系企业发展的政策为研究对象,考量艺术产品作为企业运营与盈利过程中的价值载体,包括对企业产品内容审查的限制政策、企业发展的资金扶持政策、促进企业自由灵活发展的激励性政策。基于政府层面的政策决策力,需按政策制定、政策执行、政策监督的发展逻辑,考量在政策拟定环节中有无激励引导艺术产品对外贸易的保护性政策、在政策执行环节中有无简化各项行政手续提升企业与政府效率的便捷政策、在政策反馈与监督过程中有无监理性政策。(www.daowen.com)
表5-1 艺术产品对外贸易的政策推动力评价体系
图5-1 艺术产业价值构造模型
郭秋雯在《韩国文化创意产业政策与动向》一书中,介绍了韩国学者金载范(音译)的艺术产业价值构造模型(见图5-1),认为文化产业在成长过程中会受到来自文化产业主体、政府、企业、消费者四方的影响。提升产业发展的过程可通过作用于企业的税收优惠、作用于产业的经济提升、满足消费者的消费需求、增加企业艺术产品的附加价值、提升艺术产品消费者的生活品质、提高企业的费用价值效率等方面得以实现。受文化产业价值构造模型的启发,艺术产品在对外贸易与国际传播过程中也会受到文化产业主体、企业、政府、消费者四方的影响,多方主体交叉存在于市场环境下。在文化产业价值构造模型、艺术产品对外贸易与国际传播的政策推动力中,市场、企业、政府三要素不谋而合,政策制定、执行、监察三层面落实在政府、企业、市场三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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