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文化艺术政策研究的历史溯源

文化艺术政策研究的历史溯源

时间:2023-06-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文化政策指的是以体制的支援来引导美学创造力和集体生活方式,是一座连接这两方面的桥梁。”[3]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1982年举办了一场文化政策全球会议,“文化赋予人类以能力反省自己,透过文化,人类表达自己、认识自己、体会自己的不完整、质疑自己的成就、不断寻求新意义,以及创造作品以超越自己的限制”[4]。

文化艺术政策研究的历史溯源

文化政策指的是以体制的支援来引导美学创造力和集体生活方式,是一座连接这两方面的桥梁。”[3]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1982年举办了一场文化政策全球会议,“文化赋予人类以能力反省自己,透过文化,人类表达自己、认识自己、体会自己的不完整、质疑自己的成就、不断寻求新意义,以及创造作品以超越自己的限制”[4]

由蒋淑珍翻译,托比·米勒和乔治·尤底斯合著的《文化政策》一书指出,文化政策连接了美学和人类学范畴。在人类学范畴下,文化是指人类的生活方式,人类可依据不同生活方式进行社会团体等的划分。在此,对于文化的定义也与梁漱溟先生将文化称为“人的生活样法”不谋而合。文化机构通过引导和支持创造力与集体生活方式,借由政策的执行来对企业或文化从业人员的文化活动进行诱导、训练、分配、资助和规范等。

《法国文化政策:从法国大革命至今的文化艺术体制》从历史角度介绍了从法国大革命至今的艺术行政事务、艺术展览、艺术产品交易,以及文化艺术市场的发展、政府对艺术产品的采购等。作者杰郝德·莫里哀选取艺术社会学的角度,选取崇尚艺术自由的艺术家的观点,描绘出艺术领域中的理论与实务的深层变革。(www.daowen.com)

文化存在于每个历史阶段中,是人类发展隐形的助力之一。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文化与发展委员会报告》中谈道:“如果我们把文化视为人类发展的基石,就必须对文化政策的范畴进行大幅度的拓展。任何针对发展的政策,都不可避免地深深植根于文化之中,并且受到文化因素的驱动。”[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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