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齐商文化的持义逐利价值取向

齐商文化的持义逐利价值取向

时间:2023-06-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齐商文化的价值取向,基本呈现持义逐利的特点。《管子·牧民》言“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就是对齐商这一价值取向最好的诠释。当然,这些记载并不能完全代表整个先秦时期商人的价值观,但不可否认,这一时期商人的整体价值追求是向“义”而行的。由此体现了齐商义利并重的价值取向。由此可见齐商在经营活动中所展现的良好品格和他们持义逐利的价值取向。

齐商文化的持义逐利价值取向

价值取向的核心问题是义与利的关系问题。自古至今,中国的商业文化都离不开义和利的关系,且把对于“义”的推崇始终放在一个重要的位置,突出“义”的作用。齐商文化的价值取向,基本呈现持义逐利的特点。简单来说,义是人们对于道德的欲望和追求,利是人们对于物质财富的欲望和追求。这两种欲望都是人类的天性。追求利益最大化是商人的基本特征,但在交易活动中能否实现公正交换,能否兼顾社会公义,则体现商人的社会价值。齐商文化认为,“利”的实现是实现“义”的前提,而“义”是“利”的社会价值体现,因此就普遍意义而言,齐商的价值追求是义利并重、持义逐利。《管子·牧民》言“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就是对齐商这一价值取向最好的诠释。

在东夷文化时期,齐地的风俗就已呈现出好义之风。东夷文化“仁而好生”“好让不争”“见利而让”,被誉为“君子国”。《史记·乐书》也有记载:“明乎齐之诗者,见利而让也。”这种“尚义”的文化传统,对齐商产生深刻的影响。春秋战国时期,整个社会风气依然“重礼义”,无论是士人阶层还是商人阶层,都秉持着对义的追求。乔健先生在《中国古代思想研究》中说:“‘礼’是春秋时代政治规范的核心要素,‘礼’所体现的基本精神和原则是政治权力非绝对化(即任何政治势力都没有掌握绝对的权力)条件下,各种政治势力在遇到问题和分歧的时候需要‘讲道理’,春秋也因之而成为古代中国仅见的人们在政治实践中普遍‘讲道理’的时代。”[5]范蠡弃官从商,三次家累千金,又三次散尽家财,可见其讲究诚信、珍重名誉的经商之术和高尚的道德情操,充分体现了他豁达的价值追求。当然,这些记载并不能完全代表整个先秦时期商人的价值观,但不可否认,这一时期商人的整体价值追求是向“义”而行的。尽管战国以后,商人对“义”的秉持较之春秋时期有所弱化,整个社会呈现出由“重礼义”向“尚功利”转变的特点,但齐商文化整体上还是表现出“甚富不可使,甚贫不知耻”[6]的思想倾向。意思是,经济贫困固然难以担当应尽的道德义务,使人们不容易有廉耻之心,但一味追求经济富足也会使人丧失“礼”“义”等道德伦理的约束,同样会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由此体现了齐商义利并重的价值取向。

齐商文化中的“义”较为集中地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诚信,二是利他。(www.daowen.com)

《管子·枢言》云:“诚信者,天下之结也。”意思是诚实、守信,是天下之人交往与联系的纽带。人无信不立,商无信不富。直至今日,山东商人的诚信、厚道皆为社会普遍认同,其实在先秦时期,齐地商人已经在长期的经营实践中初步建立起诚信敬业的商业伦理,并不断践行。其一,保证商品质量。《史记·货殖列传》记载:“积著之理,务完物,无息币。以物相贸易,腐败而食之货勿留,无敢居贵。”意思是,预备的储货必须完好无损,对于容易腐败的食物类商品不做长久囤积。在交易中要确保商品的质量过关,质量不合格的产品是不能拿到市场交易的。其二,确保价格合理。在商业活动中,价格是否合理公道是衡量商家是否诚信的一项重要指标。诚信的商人会根据市场行情的自然变化规律,随行就市地进行交易,而不会故意哄抬物价、牟取暴利。范蠡提出“无敢居贵”的思想,他认为商人不应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求暴利,而应当尊重和遵循市场规律,使交易形成良性循环。

除了诚信经营,齐商还乐于主动承担起社会道义,没有“为富不仁”,而是富行其德,多有“利他”之举。《史记·货殖列传》记载范蠡浮海出齐,经商致富,“十九年之中三致千金,再分散与贫交疏昆弟”。《史记·越王勾践世家》也记载:“(范蠡)尽散其财,以分与知友乡党。”说的是范蠡散财周济贫困的宗族、故友、乡党等人,体现出富而好仁的利他思想。由此可见齐商在经营活动中所展现的良好品格和他们持义逐利的价值取向。这种持义逐利价值观的确立对后世齐商产生了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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