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武汉毛巾厂破产后职工安置方案

武汉毛巾厂破产后职工安置方案

时间:2023-06-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为了确保破产改制顺利进行,必须妥善分流安置职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不符合安置条件的职工,解除劳动关系自谋职业,发给一次性安置费,按规定参加本市城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享受失业保险。按鄂政发〔2000〕66号文的规定,领取一次性安置费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武汉毛巾厂破产后职工安置方案

为了确保破产改制顺利进行,必须妥善分流安置职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1.划定职工安置范围

法院依法裁定宣告武汉毛巾厂破产之日,武汉毛巾厂及子公司和所属企业的在册职工、离退休人员全部纳入安置范围。

2.制定安置费标准

根据国发〔1997〕10号文件的规定,自谋职业的(解除劳动关系)可一次性付给安置费,标准不高于试点城市的职工上年平均工资收入的3倍。结合武汉市的有关情况,经市政府有关部门审核确定安置费标准为工作每满一年(工龄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发给2500元。

3.在职职工的安置办法

(1)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含5年)的职工,按国发〔1997〕号文件规定,办理提前退休手续。

(2)经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重病伤残职工,实行内部退养,预留所需费用,由后续工作管理机构管理,按规定发放生活费和缴纳社保费,达到退休年龄时办理退休手续。

(3)不符合安置条件的职工,解除劳动关系自谋职业,发给一次性安置费,按规定参加本市城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享受失业保险。具体安置办法:①安置费标准根据国发〔1997〕10号文件的规定,自谋职业的可一次性付给安置费,标准不高于试点城市的职工上年平均工资收入的3倍,结合工业控股公司其他政策性破产企业情况确定。按鄂政发〔2000〕66号文的规定,领取一次性安置费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②依照武劳社〔2005〕138号文第五条的规定,经鉴定为5~6级工伤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终止工伤保险关系,发给一次性抚恤金和伤残补助金;经鉴定为7~10级工伤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发给一次性安置费后,再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按工伤等级分别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及一次性医疗补助金。③档案关系移交劳动力市场,档案管理费在移交时由企业一次性缴足两年,两年后由本人按规定缴纳。④社会保险关系按有关规定接续并由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⑤计划生育移交社区管理。⑥党团关系移交新的就业单位或所在区街党组织管理。

4.离退休人员的安置办法(www.daowen.com)

(1)退休人员(含提前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足额缴纳医保金参加医疗保险,原由企业支付的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后的各项统筹外补贴预留所需资金(10年)按规定发放。

(2)离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补缴医保统筹费,纳入社会医保统筹管理,预留活动经费(10年)按规定使用。

(3)离退休人员逐步实行社会化管理,并按有关规定预留移交社区管理费用。实行社会化管理前,由后续工作管理机构管理。

5.安置职工的相关问题处理办法

(1)企业所欠各项社会保险费按社保机构核定标准补齐,职工垫付的养老保险金退还职工本人。企业拖欠职工的工资、医药费、特保费及其他拖欠职工款项按有关规定和企业原规定经审核确认的,一次性偿付职工本人。

(2)部分职工和退休人员在工作时负伤因多种原因没有鉴定确认工伤的,集中组织进行工伤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落实相关待遇。

(3)在职遗属和精减人员,按有关政策规定预留10年所需资金,由后续工作管理机构管理预留资金,按相关规定发放。

(4)离退休人员计划生育奖励,按武政发〔2008〕163号文规定执行。

(5)劳动模范或“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参照相关规定核定劳模退休津贴,退休时按月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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