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汉阳地区国企改制的困难与问题分析

汉阳地区国企改制的困难与问题分析

时间:2023-06-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国有企业改制的过程中,汉阳地区区属国有企业改制存在一些困难与问题。汉阳区国有企业,特别是国有工业企业,资产少、负债多、职工多。当时如何有效地协调银企关系、银政关系成为企业改制面临的一个带有普遍性问题。企业主管部门与开发商多次协商仍不能解决问题。汉阳印刷厂的改制一度停滞不前。部分单位和企业存在“等等看”的思想。企业改制不仅涉及企业法人代表的既得利益,而且也涉及企业和主管部门的利益。

汉阳地区国企改制的困难与问题分析

在国有企业改制的过程中,汉阳地区区属国有企业改制存在一些困难与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补偿经费难落实,改变企业职工身份的工作难度大。汉阳区国有企业,特别是国有工业企业,资产少、负债多、职工多。按照武政办〔2000〕102号文件精神,企业在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同时,对职工的经济补偿标准,按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标准(591元/月)执行,只有极少数企业有条件达到。因此难以实现武政办〔2000〕102号文件提出的企业改变性质、职工改变身份的改制要求。汉阳区企业改制遇到的普遍性问题和最大的难点是企业改制成本太高,企业难以承受,特别是原市属下划到汉阳区的工业企业,资产负债率高达125%以上,如果要职工转变身份,补偿金缺口较大。

(2)银行系统对武汉市政府文件认识有距离,企业改革外部环境欠宽松。据参加首批改制企业的负责人回忆,普遍反映银行系统对武政办〔2000〕102号文件不认可。由于大部分企业的土地、房产证,甚至机器设备都抵押在银行,实行整体改制、民有民营、破产等形式的改制都必须得到银行的支持。当时如何有效地协调银企关系、银政关系成为企业改制面临的一个带有普遍性问题。

(3)商业系统的国企改制进程遇阻。1998年4月“粮改”时,区粮食局将原市局拨给区局的周转金按照人员、资产、资金、债务相匹配的原则,分别作为实收资本预拨到了划转的粮食企业,但是这笔资金投入到了区粮贸大楼,无法及时兑现给当时参加改制的粮食企业。改制企业要求按照〔2000〕102号文件精神,享受有关政策,但在实际推行中无政策依据,导致商业系统的国企改制进程受阻。

(4)部分企业由于开发商无法兑现合同,致使企业无资金(资产)改制。汉阳印刷厂1995年经原主管部门批准,将企业整体转让给开发商富大房地产开发公司,328万转让金分期支付。企业成为了无厂房、无产品、无设备的单位,改制前处于停产状态。由于开发商富大房地产开发公司无力偿还所欠的转让金,160多名职工多次上访。企业主管部门与开发商多次协商仍不能解决问题。汉阳印刷厂的改制一度停滞不前。(www.daowen.com)

(5)部分企业遗留问题较多,直接影响了改制进程。部分商业企业历年账物不清,给资产核销带来较大困难;有的企业产权关系不清,“两证”短期内办不下来,影响了企业评估工作,使中介机构无法准确评估;如星火百货商场与小拖厂合建商店因为产权关系不清扯皮;显正菜场“两证”办不下来,影响了评估工作;市公安局下划给汉阳区区计经委、五里街管理的7家企业,由于未办“两证”、产权不清,评估部门无法按期完成评估工作。

(6)参加改制的企业职工不能正确对待改制,影响社会稳定和企业改制进程。例如,琴台汽车改装厂4名职工为了阻止企业改制,动手打了主管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扬言要堵马路,严重影响了企业生产秩序,影响了社会治安。建桥粮贸公司在改制过程中,职工多次动手打人,打伤企业经理,扰乱职代会秩序,影响了企业改制进度。

(7)在改制的初期,已完成改制的企业不规范、不具备法律手续。据统计资料反映,汉阳区早期已完成改制的大多数企业,完成工商登记的不多,大量国有企业改制后,未按照武政办〔2000〕102号文件进入产权交易市场,企业改制法律手续不完备。如盛昌建材厂与武汉市某局签订了整体出售合同,因武汉市政府机构改革、新老班子交替,合同难以落实,企业改制缺乏法律手续依据。

(8)部分单位和企业存在“等等看”的思想。企业改制不仅涉及企业法人代表的既得利益,而且也涉及企业和主管部门的利益。少数部门和企业在改制过程中过多考虑本单位利益、个人利益,存在“等等看”的思想,直接影响企业改制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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