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邮发〔2008〕2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农业、农垦厅(委、办、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中国邮政集团公司:
农村邮政服务是农村公共服务的组成部分。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关于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精神,积极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加快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发展农村邮政服务的要求,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有效解决农村邮政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现就大力发展农村通邮服务、提高农村邮政普遍服务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农村通邮服务的重要意义
(一)加强农村通邮服务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内容。长期以来,邮政服务在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农民通信权利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我国农村地区地域辽阔、人口众多、居住分散等客观条件,经过长期探索,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邮政通邮服务模式,即乡镇或村级组织充当联结邮政局所和广大农户的桥梁,负责设立村邮站,承担本辖区内的邮件接收和投递。但是,目前全国村邮站建设普遍较为薄弱,已成为邮政企业投递到行政村的邮件、报刊等难于及时接转到农民手中的瓶颈,农村通邮状况远远落后于城市,服务层次和服务水平偏低,农民享受不到和城市居民同等的邮政服务。大力发展村邮站,有利于提高农村邮政普遍服务水平,确保广大农民享有更优质的公共邮政服务,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实现。
(二)加强农村通邮服务是维护农民基本权利的迫切要求。近年来,随着农民收入、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广大农民对订阅报刊、代收费用、农资和生活产品配送等服务的需求更加强烈;随着农村劳动力向外大量转移,与家人信函联系、储蓄汇款等服务已成为外出务工农民的必需。目前,农村邮件投递深度不够、邮件安全得不到保障,邮件投递频次较低、传递时限较长等问题,影响到农民的基本通信权利,亟需加快建设村邮站,推动农村通邮服务,以切实保障农民基本通信权利。
(三)加强农村通邮服务是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的必要举措。当前,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进程加快推进,我国农业生产经营方式明显转变,农村劳动力结构发生深刻变化,亟需大力加强各类实物信息的传递,为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提供有力支撑。大力发展村邮站,确保农民及时收到邮件、报刊和农资配送产品,有利于降低农资、农产品流通成本,确保经济信息畅通,对于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加强农村通邮服务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着眼于实现城乡邮政服务均等化的发展目标,坚持以农村为重点,着力改善民生,加强基本公共服务,以建立新型村邮站为抓手,以农业部和各级政府确定的新农村建设示范联系村为突破口,大力发展村邮站,以点带面,不断提高农村通邮服务水平,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发展和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做出积极贡献。
(二)总体目标。争取用3至5年时间,在全国行政村分期分批建立起适应当地农村发展水平,满足农民邮政通信需求,配套设置邮政信筒(箱),能够及时安全接转邮件报刊的新型村邮站,基本实现邮件接转到户,妥投率达到100%。积极推动新型村邮站向具有邮件接转、物流配送和金融服务等多种功能的邮政服务中心发展。
三、明确加强农村通邮服务的工作重点
(一)制定发展规划。按照农村和农业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和要求,积极协调制定配套的农村邮政服务发展规划,提高农村邮政服务“三农”的能力。把村邮站建设作为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社会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中,与农村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一并通盘考虑、整体规划,统筹建设、协调发展。已制定新农村村庄建设规划的村,要将村邮站建设的内容充实到规划中;新建村庄、迁建村庄、移民村庄在制定村庄建设规划时,要对村邮站建设和设施配置一并规划,按规划落实村邮站建设。(www.daowen.com)
(二)加强基础建设。积极协调有关方面,加强乡村道路建设和养护,不断改善农村邮路状况;为村庄设立醒目、规范的村庄名称标牌,为农户设置统一、标准的门户号牌,方便邮件直投到户;由村委会负责在村委会、超市、书屋等公共服务相对集中的地点,解决村邮站工作用房,确保使用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并配置邮件柜等。有条件的地方,可为村邮站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
(三)创新服务机制。在农业部和各级政府确定的新农村建设示范联系村大力推进和完善新型村邮站建设,开展农村通邮服务试点示范,努力适应新形势和新要求,不断改进农村邮政服务的方式方法,以增强农村邮政通邮服务能力和改善实际通邮效果为根本衡量标准,积极探索提高农村邮政服务质量和水平的有效途径。在此基础上,认真总结新农村建设示范联系村新型村邮站建设和运行的经验,并在全国逐步推广。各地要继续完善已建村邮站的建设和功能,增强服务能力;未建立村邮站的应尽快启动,着手建立服务的长效机制,确保农村通邮的服务质量,并逐步提高通邮水平。
(四)落实村邮站人员。各级邮政部门和农业部门要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通过给予适当补助的办法,保证村委会根据本村通邮、用邮情况确定专人负责本村村邮站。村邮站人员要热心公益事业、有较强责任心、能与人沟通,可为专职或兼职。
四、切实保障农村通邮服务工作顺利推进
(一)明确工作责任。积极争取各级政府的重视,努力将农村通邮服务纳入政府工作议程。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规定,进一步明确邮政企业、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在农村邮政服务方面的工作职责。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设在地方的邮政局要商当地乡(镇)政府或村委会,提出建立村邮站的方案;要加强对村邮站的业务指导、培训和转投情况的督促;要不断优化投递网络,提高投递效率和水平;要创造条件分批在建立新型村邮站的行政村设立信筒(箱),并及时在投递时将收寄的邮件带回局内处理,满足农村顺畅通邮和农民方便用邮的需求。乡(镇)政府或村委会要做好“场地、设施、人员和责任”的落实工作,加强管理,明确岗位职责,增强服务的规范化程度,确保通邮、用邮安全,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二)加大投入力度。积极争取各级财政增加对农村基层通邮服务专项补贴,倡导和鼓励村集体经济适当投入,引导邮政企业加大投入,共同解决村邮站建设、配置和人员补贴等问题,完善村邮站管理和维护措施。积极争取道路交通管理、公安等相关部门加大改善农村通邮特别是农村通邮服务环境的投入。村邮站设施配置费用和人员补贴经费不得向农户摊派或变相转嫁。
(三)加强指导和监督。要加强对农村邮政服务的指导和协调,加强对农村通邮服务工作情况的调查研究,及时发现问题,认真研究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政策建议。特别要加强对发展村邮站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和督促,推动农村通邮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做好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大对发展农村邮政服务的宣传力度,让社会各界了解农村邮政状况,充分认识解决农村通邮、农民用邮问题的重要意义,营造共同关心、支持和推动农村邮政事业发展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各省(区、市)邮政管理局、农业(农林、农牧)厅(委、局、办)要根据本意见要求,及时向省(区、市)政府汇报,抓紧联合制订和实施适合本地实际情况的农村通邮工作实施方案,加大工作力度,保证农村通邮工作有序推进。请于每年年底前,将落实本意见的情况,报国家邮政局、农业部。
表11-30 财务指标及项目分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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