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农村快递发展的法规和政策不均衡问题

农村快递发展的法规和政策不均衡问题

时间:2023-06-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广东省紧接国家邮政局之后在2009年1月22日率先发布了《广东省邮政业管理办法》,在《广东省邮政业管理办法》中关于农村快递的相关法律法规主要有第八条和第十八条。农村快递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供给的结构完整性有所不同在我国西部地区,由于缺少农村快递发展的相关核心制度和配套制度,致使西部地区的农村快递核心制度和相应的农村快递配套制度相互脱节。

农村快递发展的法规和政策不均衡问题

我国东、中、西部地区在农村快递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也存在着不均衡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农村快递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供给时间先后上不同

农村快递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率先从东部实行,而后才在中、西部逐步展开。如最早关于农村快递法律法规的是国家邮政局在2008年12月25日发布的“关于大力发展农村通邮服务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广东省紧接国家邮政局之后在2009年1月22日率先发布了《广东省邮政业管理办法》,在《广东省邮政业管理办法》中关于农村快递的相关法律法规主要有第八条和第十八条。

在《广东省邮政业管理办法》中第八条涉及的农村快递的内容主要有:在广东省的农村行政村上要设立一个以上的村邮站。设立的村邮站的目的主要有:对本村的邮件进行接收和投递,帮助村支部代订党报,代售一些邮政用品如邮票。关于建立村邮站选择的地址不仅要符合当地土地的规划,同时还要满足村民对用邮的要求。

而西部地区最早发布农村快递的相关法律法规是2010年6月10日发布的《四川省邮政条例》,比广东省发布的《广东省邮政业管理办法》迟了一年多。在《四川省邮政条例》中涉及农村快递的法律法规是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二十二条。

在《四川省邮政条例》的第七条规定:四川省政府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邮政建设给予合理规划,同时四川省各级政府要把布局和建设邮政设施的工作纳入到四川省城乡规划中。在《四川省邮政条例》的第八条规定:四川省各级政府要全力支持邮政企业在相应的乡或镇政府设立邮政服务场所。(www.daowen.com)

(2)农村快递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供给量有所不同

同一时期东部地区农村快递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供给量比较多,中部地区比较少,西部地区最少。如在2014年9月17日河南邮政局、海南邮政局、吉林邮政局、广东邮政局、天津邮政局、安徽邮政局根据国家邮政局发布的《国家邮政局关于全面法治邮政建设的意见》制定了适合自己地区的相关政策。

(3)农村快递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供给的结构完整性有所不同

在我国西部地区,由于缺少农村快递发展的相关核心制度和配套制度,致使西部地区的农村快递核心制度和相应的农村快递配套制度相互脱节。如我国邮政局和商务部在2015年就已经发布了《关于推进“快递向西向下”服务拓展工程的意见》,在这个意见中虽然提出了推进“快递向西向下”进行服务拓展的措施,但是关于快递向西向下与西部地区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交通运输农业等部门工作衔接的相关配套制度还没有跟上,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电子商务背景下的西部地区农村快递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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