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的发展背景及趋势分析

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的发展背景及趋势分析

时间:2023-06-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国务院《规划》发布之后,北京、上海、天津、广东、安徽、合肥等32个省市出台了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相关政策,其中上海、合肥、湖南等省市对分时租赁新能源汽车运营或购车给予相应补贴。大力创新发展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业务,全力推广纯电动小客车分时租赁新业态发展,推进小客车分时租赁网络建设。

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的发展背景及趋势分析

目前,全国各地已涌现超过100家汽车分时租赁运营公司,大多数企业采用纯电动汽车车型作为运营车辆。经过多年新能源汽车的示范应用,分时租赁行业已由早期拉动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推广者转变为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重要受益者,车辆种类不断丰富、产品可靠性不断升级、价格持续下降,促进运营企业实现盈亏平衡。

2009年,我国最早的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企业出现在杭州。随后,尽管分时租赁在北京、上海深圳、武汉、长沙等城市开始出现,但大部分项目带有试点性质,运营车辆少、覆盖范围有限,加之新能源汽车整车及电池产品尚不稳定与成熟,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发展缓慢。

2012年后,我国新能源汽车的示范推广速度加快,满足中短续航里程的新能源汽车类型增多,并伴随着移动互联网、车载智能终端、支付方式、征信系统以及定位导航技术的迭代创新,大量运营商加入到汽车租赁的竞争中来。其中,运营商有以出行服务平台为主导的整车企业,也有传统汽车租赁公司转型的代表,还有从互联网等新兴领域跨界新进的参与者。目前,全国各地已涌现超过100家汽车分时租赁运营公司,超过5万辆运营车辆,绝大多数企业采用新能源汽车作为运营车辆,分时租赁已由早期的推广新能源汽车应用升级为方便、快捷地改善城市居民出行质量的交通方式。

国家宏观政策倾斜力度持续加强[2]。国务院《规划》发布之后,北京、上海、天津、广东、安徽、合肥等32个省市出台了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相关政策,其中上海、合肥、湖南等省市对分时租赁新能源汽车运营或购车给予相应补贴。工信部等四部委发布的《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中提到,非个人用户购买的新能源汽车申请补贴,累计行驶里程须达到3万km(作业类专用车除外),补贴标准和技术要求按照车辆获得行驶证年度执行。

北京市:北京市政府为了鼓励“互联网+出租汽车”发展,提出“十三五”时期,整个市中心的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0%以上。大力创新发展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业务,全力推广纯电动小客车分时租赁新业态发展,推进小客车分时租赁网络建设。《北京市电动汽车推广应用行动计划》提出,开展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示范运行,建设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网络,使其成为城市多层次交通体系的组成部分。

上海市:上海市政府《关于本市促进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到2020年年底,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服务网点超过6000个,纯电动汽车超过2万辆,充电桩超过3万个。运营车辆额度方面,原则上按需核发,每年额度安排不少于4000辆。对市级平台运营涉及的公共网络租赁等公共服务费用,给予财政资金补贴,2016年给予50%运营补贴,2017—2018年给予30%运营补贴,每年补贴上限不超过300万元。《嘉定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2016—2017)》提到,力争到2017年年底前在全区范围内用于共享租赁的新能源汽车达1000辆,会员数达3万人;全市范围内用于共享租赁的新能源汽车达1.5万辆,会员数达25万人;全国范围内(上海市除外)用于共享租赁的新能源汽车达1万辆,会员数达50万人。给予在区内运营的分时租赁新能源汽车购车补贴4万元/辆,数量为2000辆。(www.daowen.com)

天津市:《天津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提到,支持组建新能源汽车专业化租赁公司,支持已有汽车租赁公司投资新能源汽车业务,通过采取分时租赁、以租代购等形式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

浙江省:《浙江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明确提出,力争到2020年,形成覆盖全省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格局,“十三五”期间累计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23万辆以上,私家车购买比例大幅提升,公交、环卫、物流、商业租赁等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比例不低30%。积极探索新能源汽车“互联网+”应用新模式,深化车辆分时租赁、车辆性能监测、“云服务”等车网融合模式创新,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商业模式。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进入新能源汽车整车租赁服务领域。在杭州分时租赁模式的基础上,继续支持“车联网”租赁、融资租赁、“车分享”等多种有利于加快推广应用的运营模式。在公共服务领域探索公交车、出租车公务用车的新能源汽车融资租赁运营模式,大力发展以市区短途代步出行为目的的纯电动汽车自驾租赁服务系统。杭州市也预计在2016年年底前建立200个分时租赁网点,运营车辆投放总量达到2000辆,建设配套充电桩2200个。

广东省:《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提到,对于年营运里程超过5万km的纯电动租赁车辆,各地市可在相关领域专项资金内按一定标准给予运营费用补贴。

合肥市:《合肥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管理细则》提出,对车辆运营规模达到300辆新能源汽车的分时租赁企业,第一年给予每车每月500元的运营奖励,第二年给予每车每月300元的运营奖励。

三亚市:《三亚市“十三五”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提到,汽车租赁单位新增或更换车辆100%采用新能源汽车,鼓励使用纯电动汽车。在公交客车、出租车、公务用车、物流等公用服务领域探索融资租赁运营、合同能源管理等模式;在个人使用领域探索分时租赁、车辆共享、整车租赁、按揭购买新能源汽车等模式;推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在新能源汽车运营模式中的创新应用,鼓励互联网企业参与新能源汽车的推广运营。在政府办公区、旅游景区、风情小镇、园区探索“全程自助、随借随还”的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服务模式,策划实施“绿色通勤”“绿色旅游”示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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