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任务以及市场决定资源配置、政府更好发挥作用的新要求,中国必须将深化体制改革与搞好宏观调控结合起来,特别是为宏观调控创造良好的制度基础,在促进经济可持续包容性发展的同时,还要尽可能减小经济周期波动带来的损失,提高宏观经济金融运行的稳定性。
深化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科学的财税体制是搞好新常态下宏观调控的制度保障。要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跨年度平衡的现代预算制度,建立权责发生制的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建立政府债务管理及风险预警机制。要深化税收制度改革,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完善地方税体系,适当提高直接税比重,征收房地产税和环保税。要调整中央和地方间财政关系,建立健全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合理划分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明确中央和地方事权关系,适度加强中央事权和支出责任。
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进一步完善金融机构的治理水平,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培育多元化金融市场主体。通过改革使金融市场运作更为有效,使市场利率形成更加合理,更能真实地反映市场供求。进一步健全货币政策传导机制,提升基准利率在包括货币、信贷和债券等金融市场中的导向作用。进一步做大债券市场规模,更好发挥资本市场的筹资功能。要根据经济发展动力的变化,构建与之相适应的差异化、多层次、全周期的金融体系。政府在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问题中要发挥更为积极有效的作用,打造一体化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金融服务体系。建立全国统一的征信体系。提高监管效率,进一步优化不同监管机构的职责分工,提高监管协调层级。(www.daowen.com)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加快新型城镇化发展,必须推进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户籍制度改革是其中一项重大措施。一是分门别类、因地制宜实行差别化落户政策。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大中小城市落户限制,增强集聚能力,有序放开特大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落户条件,严格控制超大城市人口规模。二是推进城镇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市民化,使他们及其家庭在城镇扎根落户。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和社保体系,在农村参加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接入城镇社保体系,逐步解决在城镇就业居住但未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城镇公共服务问题。三是统筹协调城乡土地制度等配套改革。完善农村产权制度,维护好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从严合理供给城市建设用地,提高城市土地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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