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加大宏观政策国际协调,统筹国内外大局

加大宏观政策国际协调,统筹国内外大局

时间:2023-06-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国际经济政策的互动与博弈中,与国内财政、货币政策协同配合,适应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提高中国宏观调控的绩效,实现本国利益。但国际铁路货运当前还存在规则等方面的制约,下一步中国应进一步加强国际合作,积极主导陆上贸易规则修订,加大政策协调力度,提升中国国际经贸规则话语权,推动新丝绸之路再现辉煌。

加大宏观政策国际协调,统筹国内外大局

中国经济体量已经足够大(2016年GDP超过11万亿美元,在全球占比达到15%),这是中国与其他经济大国进行政策协调的有利条件,能提升中国的话语权和软实力,增强谈判筹码。同时,中国宏观调控要解决的问题众多,增加就业、去产能、保护环境、保证能源供给、扩大贸易、对外投资等等,规模都很大,每一项目标改善都能对其他经济体带来巨大影响。中国经济和政策能对其他经济体产生溢出效应,其他经济大国的经济和政策也能对中国产生溢出效应。因此,各经济大国之间加大政策协调就显得更加重要,在当前全球经济复苏乏力、经济和政策分化严重、国际治理出现碎片化的特殊时期更是如此。

在国际政策协调中,需要把握:

第一,在国际协调中要体现中国的根本利益。在国际经济交往中,基于不同的立场和利益,不可避免会发生矛盾和冲突,我们虽然不能效仿美国的霸权主义,但也不能无原则地妥协退让,要学会据理力争,维护本国的合理利益。这里面既需要原则和立场,更需要策略和技巧。应该在尊重经济规律和国际惯例的基础上,尽量通过协商对话,避免对抗和两败俱伤,促进实现互利共赢。在国际经济政策的互动与博弈中,与国内财政、货币政策协同配合,适应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提高中国宏观调控的绩效,实现本国利益。

第二,在国际治理新秩序重建中,提高中国的话语权,要循序渐进、量力而行、积极稳妥。要防止保守主义,但更要防止冒进主义。作为经济大国,中国要承担国际义务,但也要协调好由大家共同承担,中国只承担与自身国力相对等的义务,不能出力不讨好,最后落得个别人反感、自己人不满。

第三,进行宏观调控政策国际协调,倡导全球化自由贸易,反对保守主义和逆全球化思潮。习近平总书记达沃斯论坛上的演讲,深刻阐述了坚持推进全球化的重大理念。但更为重要的是,要在国际社会达成共识,更要把共识化为行动,建立多赢的、商业可持续的国际化准则,而不是倡导者无原则的退让。在国际社会,没有永远的敌人,也没有永远的朋友,利益关系仍然是第一位的。

第四,把“以开放换规则”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逐步建立和推行中国标准。从改革开放到加入WTO,中国更多的是“以开放促改革”,让国内规则接轨国际规则。下一阶段应做好两个统筹,把“以开放换规则”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统筹安排国内国际两套规则,既要让国内规则吸纳国际规则中的合理成分,又要让国际规则的发展步伐与国内规则的改革进程相协调;统筹安排国内外市场、资源和规则,不失时机地用国内市场、资源换取国际规则话语权。经过若干年的发展,中国在航天、高铁、陆上贸易、互联网金融、移动通讯等领域已经走在世界前列,应加快建立相关标准并在全球推行。特别是在当前,美国不愿担负足够的公共产品供给责任,美国与欧盟发达国家的矛盾、与发展国家的矛盾逐渐凸显。中国过去局限于发展中国家身份难以灵活协调各方诉求,下一阶段应汇集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两方经济发展利益,利用自身改革开放发挥关键作用,谋求全球共同永续发展。(www.daowen.com)

第五,完善陆上贸易规则。发展陆上贸易,是应对经济全球化新形势、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系的重要选择。中国正在携手沿线各国,加快推进“一带一路”倡议,这需要发挥背靠欧亚大陆的优势,大力发展陆上贸易,走出一条陆海结合的新路子。但国际铁路货运当前还存在规则等方面的制约,下一步中国应进一步加强国际合作,积极主导陆上贸易规则修订,加大政策协调力度,提升中国国际经贸规则话语权,推动新丝绸之路再现辉煌。可由国家铁路局牵头积极与铁路合作组织加强沟通:一是完善《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有关铁路运单的规定,以适当的合同条款实现铁路运单物权化;二是坚决清理治理欧亚铁路沿线乱收费现象,形成合理透明的过境通关收费环境;三是加快与欧洲《国际铁路货物运输公约》的协调统一。类似的规则修改操作已有成功先例,如2015年,在中国提议下,铁路合作组织废止了实行58年的禁运个人邮包规则。

第六,顺应中国由商品“走出去”向商品和资本“走出去”并重转变的大趋势,做好相应公共服务。中国资本和产能“走出去”,这是中国经济发展到特定阶段的必然现象,大方向不可逆转,应该乐见其成。但是,不能为了“走出去”而“走出去”。对于私人企业,不能使其成为向外转移资本的变相渠道;对于国企,不能成为迎合政治需要的工具,要把符合中国战略利益、商业可持续和锻炼内功很好地结合起来。在此基础上,要以市场化为原则,去哪里、投什么、怎么投、投多少等,都应由企业独立做出决策。政府则要做好公共服务。一是要与东道国加强沟通,维护中资企业的利益,不能让其利益受到非法侵害。如果我企业在外受到不公正待遇,政府不仅要表明立场,更要有实际行动,甚至要采取反制措施。二是驻外机构、金融机构和大型企业要联合国内外研究机构,加大目标市场调研,对东道国的历史文化法律、政治、自然、经济、国际关系等领域做系统研究,要成为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探路者”和“向导”,也要为“走出去”企业提供权威、及时和第一手的决策依据。三是加大人才培养。人才稀缺是“走出去”企业普遍反映的突出问题。政府要引导和支持各类机构,加大既懂经营管理,又熟悉东道国语言、文化和历史等高层次复合型人才的培养。

第七,扩大金融业双向开放,提高中资金融机构的全球服务能力。一国金融国际化程度越高、服务能力越强,越有利于一国经济的全球化。中国经济全球化发展进入新阶段,更加需要金融业的双向开放。随着中国企业“走出去”、人民币国际化加快,中资金融机构已经具备了进入主流市场的条件和基础。政府应支持中资金融机构不断提高全球服务能力,在当地经济金融中扮演更加重要的角色,在深耕本土市场中为中资企业“铺路搭桥”“穿针引线”。要统筹设计中资金融机构“走出去”的政策框架和策略,加强与国际机构、外国监管机构的沟通和协调,支持有条件的中资金融机构加快“走出去”。

第八,主动作为,积极创造有利于中国发展的外部环境。过去30多年,中国发展的外部环境总体是向好、宽松的,而未来,外部环境面临着不少挑战,总体上是偏紧的。要准确评估世界经济政治形势及其变迁,立足自身,主动作为,努力构建新形势下有利于中国发展的新环境。一要基于中国参加全球分工的需求和条件,做好“取”与“舍”的顶层设计,明确战略方向和重点。二要积极利用G20、IMF、世界银行、金融稳定理事会(FSB)等多边平台,全面参与国际经济金融政策协调,充分发挥中国在亚投行、丝路基金金砖国家银行等新平台中的话语权优势,提升中国在国际规则制定中的地位和作用,由国际经贸规则的跟随者、执行者转变为主导者、制定者。三要通过“一带一路”建设等加强区域经济合作,加快人民币国际化,提高中国的全球影响力。四是对近年来凸显的由不同文明、不同宗教引起的地区冲突保持高度警惕。民族宗教问题是敏感问题,但也不是不可以讨论,相关政策要与时俱进,吸取历史经验和沉痛教训,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

另外,要“外柔内刚”,充分把握全球发展大势、人类共同理念,用国际社会能听得懂的语言,传递中国的理念、主张、政策、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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