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如何以柔克刚,化解纠纷:案例分析

如何以柔克刚,化解纠纷:案例分析

时间:2023-06-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经典案例44债务人恼羞成怒,承办律师以柔克刚、化敌为友2010年11月1日,某建材科贸有限公司与某商砼有限公司签订混凝土外加剂买卖合同,供应某商砼有限公司所需的各种混凝土外加剂产品。法院依法对某商砼有限公司名下的两个银行账户予以查封,但是该两个银行账户均无可供执行的资金。在此种情况下,承办律师应当以化解纠纷、解决问题的态度,尽可能消除债务人的“敌意”。

如何以柔克刚,化解纠纷:案例分析

在调解过程中,承办律师首先主观上不要将债务人作为敌对方对待,可以通过叙旧、聊天等方式拉近感情,要尽可能地把债务人当作朋友。其次,应主动化解债务人的敌对情绪,引导债务人以化解纠纷、解决问题为目的进行洽谈,从而查明债务形成的根本原因。

为从根本上解决债务清偿争议问题,承办律师应从案件“症结”出发,为债务人提供可供执行化解纠纷的意见,真心实意地帮助债务人解决问题,在完成债权人委托律师实现债权目的的同时,尽可能地解开债务人引起该债权债务纠纷的“扣子”。

经典案例44

债务人恼羞成怒,承办律师以柔克刚、化敌为友

2010年11月1日,某建材科贸有限公司与某商砼有限公司签订混凝土外加剂买卖合同,供应某商砼有限公司所需的各种混凝土外加剂产品。某建材科贸有限公司与某商砼有限公司以外加剂结算单的形式确认了供货量和应付的混凝土外加剂货款。之后,某建材科贸有限公司多次向某商砼有限公司催要所欠货款,可是,某商砼有限公司一直未能结清剩余货款147.0707万元。

某建材科贸有限公司于2014年7月委托承办律师代理此案,向某商砼有限公司追要剩余全部欠款147.0707万元及违约金10.1184万元。承办律师多次与某商砼有限公司负责人联系,但该负责人均以各种理由推诿。(www.daowen.com)

本案进入诉讼程序后,承办律师首先代理某建材科贸有限公司向法院提出诉讼保全申请。法院依法对某商砼有限公司名下的两个银行账户予以查封,但是该两个银行账户均无可供执行的资金。某商砼有限公司负责人在知道公司账户被查封、保全后恼羞成怒,在给承办律师打电话时,表现出极其恶劣的态度——对承办律师肆意谩骂,并发送手机短信进行威胁,导致纠纷双方谈判陷入僵局。

尽管债务人蛮不讲理,但承办律师并未将其当成敌对方,而是反其道而行之——采取以柔克刚的办法化解纠纷。承办律师以善意解决争议的态度,约双方当事人进行茶叙。在茶叙期间,承办律师了解到债务人没法偿还债务的根本原因是其多项业务没有按时回款,导致企业资金紧张,一时无法偿还债务。于是,承办律师积极向债务人提供可行性咨询意见。某商砼有限公司负责人见承办律师态度一直很诚恳,改变了对承办律师的态度,在随后的调解中认真倾听承办律师意见,并对承办律师提出的解决纠纷问题意见极为认可。最终,原告与被告握手言和——达成协商一直意见:某商砼有限公司分两批偿还本金147.0707万元、违约金6万元,协议达成之日支付60万元,剩余款项在3个月内支付完毕。在本案之后的履行过程中,双方均保持了良好沟通,案件顺利执结。

事后,某商砼有限公司负责人对承办律师清欠能力表示高度认可,邀请承办律师到其公司授课。后来,该公司与承办律师还签订了长期法律顾问合同,双方成了关系密切的业务合作伙伴。

点评

在债权清收的过程中,债务人可能因为对法院及承办律师怀有敌意,从而阻挠、消极抵触诉讼程序及承办律师的沟通。在此种情况下,承办律师应当以化解纠纷、解决问题的态度,尽可能消除债务人的“敌意”。本案中,债务人一开始对承办律师有很大意见,甚至恼羞成怒,以至于做出破口大骂、发手机短信威胁的事情。尽管如此,承办律师仍未将对方当事人当作敌人对待,而是积极与其茶叙,了解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的根本原因。接着,从专业角度向债务人提供切实可行的化解债权纠纷方案,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积极化解债务人“敌意”。最后,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债权人实现债权清收,承办律师也与债务人的负责人“不打不相识”—— 邀请承办律师担任其公司长期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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